交警每天在路上巡逻,常常会捡到市民遗失的物品,比如钱包、证件、手机等,有时候也会有“意外收获”,比如“捡到人”。 一、男子醉酒昏睡卧躺路边 2020年8月3日1时59分许,深圳交警福田大队机训中队队员巡逻至滨河辅道时,发现一名男子躺在人行道上。 只见该男子上身未着衣衫,两只脚上的鞋子被丢在一旁,其中一只脚还光着,身体朝地卧躺在路边,还有一部手机放置在男子身边无人看管。 1、凌晨时分 2、酒味浓重 3、半裸上身 4、醉酒昏睡 综合上述特征,男子“醉卧”无疑。巡逻民警见此情况,第一时间上前查看男子身体情况并守在男子身边以免发生意外事故,直至救护车前来将男子送医。 二、醉酒男女坐在路旁 2020年8月5日0时6分许,深圳交警福田大队铁骑队员巡逻到福华一路时,发现有醉酒男女坐在非机动车道上。 只见几人背靠着路桩就地而坐,距离不到一米处就是路口拐弯处,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巡逻铁骑队员见此情况立即上前进行劝导,众人随后被转移至安全地带。 三、醉卧男子昏睡机动车道 7月27日凌晨3时许,深圳交警龙岗大队坪地中队铁骑队员在龙岗大道坪洲百货路段夜间巡逻时,发现机动车道上躺着一名男子。 铁骑队员刚靠近男子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确认其生命体征正常,只是醉酒昏睡后,铁骑队员叫醒了男子。 此时,男子已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铁骑队员多次询问其家庭住址信息未果。为了确保男子的人身安全,尽快联系其家人接回,随后铁骑队员联系辖区派出所警力将男子带往派出所醒酒做进一步处理。 四、男子醉酒躺在机动车道 2020年7月27日3时21分左右,深圳交警接报有一醉酒男子躺在福华五路机动车道。 了解情况后,铁骑队员立即赶往现场,只见该男子身着格子上衣躺在路中,对路人呼唤不予响应。在联系派出所后,该男子朋友也来到现场。随后,男子被朋友送回家。 夜深人静时,当一个行人醉酒昏迷路中无人看管时,若是有一辆车路经此处,而司机稍不注意未发现醉卧之人,后果不堪设想。 行人进入、坐下或卧躺在机动车道,特别是高、快速路,不仅容易遭受飞来之祸,还会给道路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因此,深圳交警呼吁,当见到有行人醉卧路中时,一定要积极伸出援手,救助行人。请立即报警,拨打电话0755-83333333,加入“援手行动”。根据救助行为的参与程度及被救助人可能发生交通安全隐患的程度,深圳交警将给予救助人分级奖励。 如果有人能在意外发生前对这些卧躺机动车道的人施以援手,就能提前“掐灭”交通隐患的苗头。 除此之外,施以援手之人还能获取爱心奖励。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您的一次善举,很可能拯救一条生命一个家庭!路遇醉卧人员,请积极施以援手!
近日,深圳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短视频平台“炫耀”自己的爱车。 看到这,你是否也有些疑惑,向大家分享自己的爱车,何错之有?怎么就被举报了呢? 分享爱车无可厚非,但如果这辆车涉嫌改装还违法上路了呢? 1、视频“晒车”被网友举报 7月中旬,深圳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视频中涉及涉嫌违法改装的车辆。 接到举报后,深圳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博主发布的视频中,确实含有涉嫌改装的车辆。 2、车辆涉嫌非法改装被暂扣调查 经查,视频中的车辆车牌号为粤BxxxxL,车主为杨某杰。随后,深圳交警立即对该车的行驶轨迹进行摸排研判,同时调取卡口视频进行排查。 经查,该车在近几月曾有在深圳道路上行驶的轨迹。 非法改装?深圳交警可不允许!通过前期走访、情报分析,深圳交警排查出该车停放在位于龙岗区一工业园区的修理厂内。 8月3日上午,深圳交警前往该车所停放的修理厂对涉嫌非法改装的粤BxxxxL号牌机动车进行查扣,同时传唤车主杨某杰到交警大队进行询问调查。 车主杨某杰自述: 粤BxxxxL号牌机动车于2020年7月18日在修理厂内改装了排气、避震、刹车、轮毂等车辆装置,并对车辆原动力从400匹马力提升至800匹马力,存在非法改装行为。 3、非法改装源头、车主均受罚 深圳交警通过调取该修理厂内的视频监控,进一步固定该修理厂非法改装机动车的相关证据,并将该违法行为告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由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该修理厂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2万元的罚款行政处罚。 此外,深圳交警正在对该粤BxxxxL号牌机动车的改装情况进行进一步鉴定与核查。 对于证实非法改装的车辆,深圳交警将严格追究非法改装的车辆所有人以及非法改装门店的责任,对涉事人员及单位进行处罚教育。 交警叔叔能理解爱车一族的心,但是绝不能纵容违法的操作。深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要为了做“最靓的仔”而非法改装车辆。否则你的车辆将被深圳交警暂管,同时还要面临严厉的处罚! 非法改装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二千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周末不喝酒,人生路白走,但话得说在前头,喝酒可以,酒后开车可不行。深圳交警严查酒后驾驶绝不手软! 2020年7月25日9时至26日7时,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共查获涉酒驾驶103宗。其中机动车酒后驾驶29宗,醉酒驾驶26宗;非机动车酒后驾驶30宗,醉酒驾驶18宗。 深圳交警提前预告“猎虎”行动,为的就是提前“掐灭”某些驾驶员的侥幸心理,杜绝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可尽管如此,还是有“醉猫”以身试法 2020年7月25日17时48分许,深圳交警接到警情称:在龙岗区龙岗大道双龙地铁站路段发生一起三辆小车追尾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湘M号牌小型轿车驾驶员覃某远浑身酒气,涉嫌危险驾驶,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3mg/100ml,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抽取。 经查,2020年7月25日17时45分许,覃某远驾驶湘M号牌小车沿龙岗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双龙地铁站路段时,车头与同方向相邻车道前方的粤B号牌小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同车道前方的粤P号牌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三车部分损坏、一人受轻微伤。 经询问了解,湘M号牌小车副驾驶位上的何某为该车车主,事发前,覃某远与何某两人在覃某远龙西村家里喝的啤酒,酒后准备回何某住所坪地白石塘子美街。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三车连撞,所幸没有造成悲剧。无独有偶,当天晚上又有一“醉猫”醉酒驾驶追尾被查处。 2020年7月25日23时13分,深圳交警接报称:在福田区梅华中康路口发生一起两辆小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接报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和事故勘查工作。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B号牌小车驾驶员冯某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和抽血检验鉴定,冯某的吹气值为236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冯某供述,7月25日19时30分,冯某和同事在福田区多利工业园一家烧烤店聚餐,期间冯某喝了半杯洋酒。22时40分许,冯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先是与护栏发生碰撞,随后与前方的小车发生追尾,对方车主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将冯某查获。 目前,冯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0年7月26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后驾驶事故多,不管酒后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酒后驾驶成本高,除了要担负法律责任外,酒驾者还将付出经济、时间等社会成本。知法犯法,最终吃亏的是自己。 拿自己的安全、前途、时间等作为酒驾的赌注,真的不值得! 在此,深圳交警提醒大家,除酒驾司机以外。提供车辆、劝酒灌酒等行为人 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共犯,这些人虽然没有开车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拘役和罚款。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一时侥幸,终酿大错,深圳交警“猎虎”不停,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再次劝告各位驾驶员,切勿酒后驾驶,莫把安全当儿戏。
歌词里写道,我喜欢阅读她微醺时的眼眸。 那大家来猜猜看,交警每天会阅读多少“醉猫”“微醺”时的眼眸呢? 每逢周末,全市大“猎虎”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车。 明知酒后不能开车、骑车,但是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甚至遇到交警查车时,企图通过拒绝吹气来逃避惩罚。 2020年7月16日0时,深圳交警在龙岗区龙岗大道龙城广场地铁站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粤V****1号牌小车的驾驶员郭某庆浑身酒气,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民警立即让郭某庆下车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而郭某庆却各种逃避、拒绝检测。“我不吹!不吹!” 在民警的好言相劝下,郭某庆终于愿意面对酒精检测仪,在大家以为他终于肯配合吹气时,他却“咬紧牙关”对着检测仪一口气都未吹出。 第四次拒绝吹气后,郭某庆还振振有词地说“我压力太大了!压力太大了!” 因郭某庆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强制抽血,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92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醉猫”信息卡: 喝酒地点:龙岗区爱南路某烧烤店 查获地点:龙城广场地铁站路段 目的地:龙岗区龙溪四巷 据郭某庆供述,7月15日22时许,郭某庆的朋友驾车接其前往龙岗区爱南路的烧烤店吃烧烤,期间郭某庆喝了两杯啤酒。 次日凌晨1时许,郭某庆觉得自己喝的不多,于是驾车搭载喝醉酒的朋友回自己家,行驶至龙城广场地铁站路段碰到交警查车。 郭某庆:因为当时有好几个交警围着我,还有记录仪和手机对着我拍摄,我害怕吹气结果出来后有什么后果,不敢配合进行吹气。 喝得不多就能开车上路吗?拒绝吹气就能逃开法律的严惩吗?目前,郭某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了减少涉酒驾事故,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者严查严处,定期曝光。 酒后不能开车,相信这个常识已是人尽皆知,在此也要强调一下,酒后也禁止驾驶电动车,酒后驾驶电动车同样违法! 饮酒后驾驶电动车分档处罚: 具体条例&解读 一、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 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若是饮酒后驾驶,已达到机动车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开车、骑车要面临的可能是罚款、流血、监仓,甚至导致家庭矛盾,妻离子散,还有驾照吊销、工作丢失…… 试问如此惨重代价,你真的承受得来吗?
近期,又一起泥头车交通事故发生,血的教训再一次敲响警钟。 一、事故简要 2020年7月3日13时20分许,陈某冲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107国道辅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新桥立交匝道口路段时,该车与同方向行驶由梁某防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车身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梁某防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现场勘查工作,并对事故原因及相关主体单位展开深度调查。 视频监控显示:泥头车变更车道右转弯时,死者梁某防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刚好行驶至泥头车的车头位置,随后发生碰撞,梁某防被碾压死亡。 为了解事故真相,深圳交警调取了事发车辆的车内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辆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音乐声震耳欲聋。 监控视频显示,在事故前车内响起了预警提示声。此时,正是陈某冲驾车准备右转时,车内预警系统发出的预警提示,便是提示司机及时查看车辆周边安全情况。 然而,由于车内音乐声太大,肇事司机陈某冲毫无察觉。而此时,梁某防骑车经过该车车头一瞬间,悲剧发生。 随后,交警立即开展亡人事故深度调查,追查涉事企业的监管主体责任。 二、事故深度调查 经查,肇事车辆所有人为深圳市乾坤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经对涉事企业深度调查发现: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肇事司机在事发前行驶过程中,陈某冲多次无视超速预警,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公司对新入职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监管力度不够。企业名下有50台车辆,却仅配有1名安全总监、3名安全员,缺乏应有的管理力度,无法做到对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问题实时有效监管。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台账缺失。3至6月份部分车辆无安全检查表和班前检查记录台账。 企业: 1、安全教育不落实 2、动态监管不到位 3、隐患排查走过场 司机: 1、超速行驶 2、危险驾驶 3、隐患上路 每一宗严重事故的背后都存在先兆和隐患,司机无视安全驾驶、交通法规,企业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这些通通都是交通事故的“帮凶”!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全生产既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又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企业的失责,司机的懈怠,都会为交通隐患埋下祸根。 严查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罚司机,还要罚企业!对所属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三、盲区 其实,类似的事故不久前也曾发生过: 6月24日,沙井街道。 7月1日,新安街道。 在这些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标签#右转弯# #盲区# #安全意识薄弱#。交通安全意识的缺失或酿惨剧,所有人都应该知道出门在外,不仅要避开大车,更要避开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除了上述汽车盲区,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车辆的内轮差。 近些年,很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相关的事故,都是由于行人、非机动车不了解车辆内轮差的问题而发生的。 误入盲区,如临深渊。盲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你以为车上的司机能看到你并避让。但,一旦有人误入盲区,司机真的看不到,你必须时刻记住远离大车!远离盲区! 同时,还要提醒广大市民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转弯前应伸手示意,让其他车辆知道你的转弯讯息。你伸手示意,他减速礼让,小小的动作也许就能避免一场事故的发生。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相互配合。 交警再次强调,交通事故猛如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记住交通安全不容疏忽。
7月7日11时许,深圳交警接到举报称在南山区前湾四路往蛇口方向的高架桥下面出现非法加油车辆。 深圳交警立即组织铁骑队员赶往现场核查情况,发现车牌号为粤B****0、粤S****U的两辆小型面包车涉嫌非法销售黑油。 现场铁骑立即与情报岗联动,将两台“黑油车”车牌号及车辆特征传送至情报后台做下一步调查,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二次研判发现现场车牌号为粤B****0的白色面包车还存在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民警通过大数据研判比对,锁定另一台粤B****0号车的停放位置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核查对比。 车辆外观一模一样,也许是偶然事件,可车牌号一模一样,这就涉嫌违法了。经核实,贩卖黑油的白色面包车确实存在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扣留上述两台“黑油车”。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本是经济实用的面包车,却因为部分车主心存侥幸,无视交规,将面包车非法改装成“万能车”,客货混装、违法载货、非法运输危险品等现象屡屡发生。 现在提到面包车,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不再是经济适用而是危险、隐患重重。 谁也不知道一辆车里能装多少货、能坐多少人,更可能载着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人货混载 严重超员 有些面包车甚至因逾期未年审、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已被列为重点隐患车辆却仍在路上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近日,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面包车隐患清理工作,严厉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 、多次违法未处理却仍在路上行驶的面包车。 对于隐患面包车,深圳交警坚决严厉查处、定期曝光。隐患歼灭,势在必行。深圳交警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隐患面包车请及时举报。 隐患车带“病”上路,发生事故风险大,深圳交警重点锁定隐患面包车。请广大驾驶员们始终做到及时处理交通违法、定期年检,切莫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失驾,顾名思义,就是失去驾驶资格。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还敢驾车上路,真以为交警不会发现吗? 一、系统预警,嫌疑车辆被拦截 2020年6月10日下午,龙岗交警情报分中心通过大数据研判分析,锁定了一辆驾驶人身份信息异常的粤B3***9牌黑色奔驰小车。 接预警信息后,执勤警力立即依托“天眼”系统对目标车辆进行布控拦截,并于15时45分在雪岗北路五和大道成功拦截目标车辆。 二、系统查询“对不上号”,司机驾驶证状态存疑 民警拦截目标车辆后,要求车辆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进行查验。经查,驾驶员提供的行驶证、驾驶证状态均为正常。 但是,当民警通过后台系统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人脸识别时,却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经系统查询发现,该名驾驶员为胡某春,其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除照片外其他个人信息与人脸识别后查询到的信息完全无法对应,矛盾的查询结果令民警起了疑心,随即将驾驶员胡某春及车辆带回交警队作进一步调查。 三、为掩人耳目,“失驾”男子办假证。 经核实,胡某春于2018年4月21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龙华和平路被交警查获,之后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驾照被吊销后,胡某春并未打消开车的念头。他购买了一张驾驶证,并将照片换成自己的,希望借此掩人耳目,逃避执法。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交警发现了。那胡某春将面临什么处罚呢? “失驾”人员漠视法律,心存侥幸继续驾车上路,实则为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深圳交警依托大数据系统和路面卡口持续开展“失驾”违法整治。 从你“失驾”的那一刻起,交警就已经盯着你了! 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圳交警情报中心对驾驶证注销人员数据库进行分析,摸排比对出上路行驶频率较高的重点嫌疑车辆。 数据信息将通过实时预警系统精准推送至路面执勤警力,执勤警力再依托“天眼”系统对目标车辆开展路面拦截。 目前路面不少高清监控具有人脸识别能力,可以精准对“失驾”人员开展打击。 深圳交警提醒各位司机,你的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逃不过交警的“火眼金睛”。嫌疑车辆一经过卡口,照片就会自动传送给交警。 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以后,千万不要再侥幸驾车,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失驾”人员绝逃不出交警叔叔的手掌心。
“这类车辆事故多发” “这类车辆司机总违规驾驶” “与这类车辆发生碰撞,吃亏的肯定是对方” …… 听完这些描述,你脑海中第一时间浮现的是不是泥头车? 为进一步加强泥头车、搅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圳交警定期召开泥头车事故警示教育大会。 6月21日,全市泥头车、砂石车搅拌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同步上课,参加警示教育大会。 而在会议结束的14个小时后,龙华区便发生一起泥头车司机酒驾撞车的交通事故。 一、泥头车司机酒驾酿事故 6月22日上午6时45分,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一小车与泥头车在布龙路发生擦碰,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事故勘察及交通疏导工作。 现场警力对双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泥头车驾驶员黄某涉嫌酒后驾驶,其吹气结果为49mg/100ml。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6月21日晚,泥头车驾驶员黄某在东莞凤岗饮酒,6月22日6时30分左右驾驶粤BHV860泥头车从深圳民治福盈搅拌站出发,准备前往布吉作业,行驶至布龙路大发埔路段时,与粤BD****1小货车发生擦碰事故。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司机为何在不确定自己是否解酒的情况下贸然开车上路?司机上岗前,企业是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为何放任司机酒后驾车上路?公司是否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带着种种疑问,深圳交警对该涉事公司展开深度调查。 二、酒精测试仪故障,未检测到司机有异常。 经查,涉事泥头车企业为深圳市华建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涉事泥头车驾驶员黄某上班出车前,车队班长用吹气式的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但未检测到司机黄某有饮酒驾驶的异常状况。 经调查发现,该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存在故障,涉事公司立即进行整改,购入更为灵敏智能的酒精、血压检测一体机。 故障未及时发现酿成隐患,这也侧面反映出该公司安全管理失责。司机明知自己几个小时前喝过酒,却未跟公司说明情况,贸然上路,司机的交通意识淡薄,更是反映出公司交通安全培训欠缺。 三、约谈涉事企业,进行隐患停证处理。 经查,深圳市华建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一共有50台车,6月22日下午,深圳交警约谈深圳市华建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并对公司进行隐患停证处理。 公司所有车辆停运停驶并全部按要求集中停放。公司所有驾驶员、相关负责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深圳交警常说没什么比安全更重要,对于泥头车等运输企业来说,安全生产、安全运输才是企业生存之本。别以为交通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只要赔钱就完事,深圳交警将严格追究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公司停证,车辆停运,还将进入交警的“黑名单”,造成的损失远比想象的更严重。
一个右转,一个横行过街。斑马线上,悲剧瞬间发生。 2020年6月15日22时21分许,肖某军驾驶粤B****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粤B***1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经宝安区福永大道与政丰北路交汇路口行驶时,该车车头与黄某末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自行车驾驶者黄某末碰撞倒地后与粤B****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粤BS841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碾压,造成黄某末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 1.事故现场道路情况:无影响驾驶视野的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宝安区福永大道与政丰北路交汇路口,道路为完好平整沥青路面,该通道设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该路口交通情况较复杂,无影响驾驶视野的情况,路面干燥,照明情况为夜晚有路灯照明。 2.涉事车辆安全性能无明显异常:空车、无超载 粤B****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粤B***1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性能未见明显异常,无光头胎或车辆灯光损坏的情况,反光标,车架车牌清晰。发生交通事故时,该车为空车状态,无超载行为。 3.涉事司机当日出行轨迹:司机吹气值为0mg/100ml 事发当日11时许,肖某军驾驶车辆从深汕合作区惠东白云仔高速出口出发,18时许开始卸货,卸完货返回深圳市宝安区永和路山水酒店对面停车场,途中于22时21分许时在宝安区福永大道与政丰北路交汇路口发生事故。 经对驾驶员肖某军询问,其驾驶粤B****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粤BS841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刚上完牌第四天),第一次从惠东白云仔高速出口出发来深圳卸货。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肖某军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0mg/100ml。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对涉事车辆所属企业开展深度调查,发现涉事公司未取得相关营运资质且安全经理未取得相关安全管理员资质。 交警深度调查发现: 深圳市新四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粤B****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BS841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的车属企业,未取得相关的营运资质,挂靠深圳市长青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不具备营运水泥罐车相关资质。 深圳新四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经理未取得相关安全管理员资质,属严重不履行企业责任。 企业监管失责,忽视安全运输。这些隐患虽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但若是任由隐患肆意生长,就是在变相导致事故的发生。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在这起事故中,广大交通参与者更应该深思的是如何远离这夺命的“车辆盲区”,从路面监控视频中可见涉事车辆驶入右转路口斑马线时,自行车骑行者从路边驶出准备通过斑马线过街。 自行车骑行者刚好出现在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头位置,误入盲区,当场丧命! 一、警惕“车辆盲区” 所谓的车辆盲区就是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的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所不能够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 车有盲区,人的视觉有盲区,但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有盲区。如果学会远离,学会避让也许伤亡就不会发生。 二、警惕“死亡弯月” 大型车辆在转弯时会形成“内轮差”。所谓“内轮差”,就是指车辆转弯时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之差。由于“内轮差”的存在,大型车辆在转弯时,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会呈现出弯月的形状,俗称“死亡弯月”。 不管是行人还是骑行者都必须彻底抛弃“车能看见我”“车会躲开我”的想法,远离盲区,远离“死亡弯月”请做到以下三点: 1.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当大型汽车转弯时,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行人、非机动车骑行者承受不住它们轻轻一压、一碾、一撞、一挤。因此,骑行自行车时必须按道行驶,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做到 “一停、二看、三通过” 。 1.骑行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靠右边行驶,车速不要过快、不要曲线行驶,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 2.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斑马线区,应是缓行地带。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不管是直行还是转弯,斑马线前都必须提前减速、慢行。同时,做好预判和预处理准备很重要。 1.司机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2.遇到跑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电动车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 3.遇到斑马线上的非机动车: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要提醒司机提前减速,注意安全。所以平时开车时,千万不要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非机动车骑行者,出行时都必须牢记安全第一,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朋友相聚、喝酒畅聊,这本是一件乐事。可是,却因为一个举动,他把自己送进了“铁窗”。 2020年6月1日23时49分许,深圳交警在宝安区107国道新桥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粤B****K号牌小车的驾驶员占某勇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占某勇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占某勇的酒精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随后民警将占某勇带往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9.8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醉猫”信息卡 占某勇 查获地点:宝安区107国道新桥路段 喝酒地点:东莞大岭山一家大排档 原目的地:宝安区建安二路泰华明珠小区 又是一个把安全不当回事的“醉猫”!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有那么难做到吗? 据占某勇供述,6月1日19时许,占某勇和朋友在东莞大岭山一家大排档吃饭喝酒,期间占某勇喝了两杯药酒和两杯啤酒。22时30分许,其中一个没喝酒的朋友驾驶占某勇的车搭载其回厂里喝茶,喝完茶后朋友驾车送其回家。 剧情发展到这,丝毫没有什么不妥。可是,明明是朋友开的车为何交警查车时,驾驶位上的却是酒后的占某勇呢? 经询问得知,占某勇的朋友驾车行驶至宝安区107国道松岗段时,由于前方发生事故塞车了,这时,占某勇觉得时间也不早了,朋友还要返回东莞大岭山,不能太麻烦人家,于是让朋友先离开,随后自己驾车准备回家,结果刚开没多久就碰到交警查车。 目前,占某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0年6月3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后驾驶理由千千万,但结果都一样。酒后驾驶除了要面临法律制裁,还要付出经济、职场以及时间等社会成本代价。 酒驾犯法醉驾犯罪: 1、经济成本: 保险不赔。驾驶人员饮酒后使用保险车辆的,保险不给予相关赔偿。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2、职场成本: 律师、医师吊证。 公司职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生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法检、公职人员双开。 3、社会成本: 因酒驾的事故后果影响深远,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 4、其他成本: 精神成本,一旦酒驾和醉驾被查处,因为会面临各种处罚,精神折磨难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 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 酒驾者常常以为自己不会出事“路不远,我还很清醒”“我是老司机了,不会出事的”…… 结果出事的出事,进“铁窗”的进“铁窗”。事实证明,你以为的只是你以为。人在饮酒后注意力和判断力会大大降低,酒后的你根本无法控制方向盘。 一失足成千古恨,世上没有后悔药,侥幸心理不可有。深圳交警每日“猎虎”,全天“猎虎”,不让“醉猫”有任何酒驾的机会。 不仅查机动车,还查电动车。不仅查车,还会逐一曝光“醉猫”! 杨某 查获地点:爱国路 喝酒地点:东升街面馆 原目的地:大望村 唐某林 查获地点:向银鹏达路口 喝酒地点:向银路一大排档 原目的地:龙城广场 胡某仕 查获地点:向银鹏达路口 喝酒地点:向银路烤鱼大排档 原目的地:龙富西二巷 田某发 查获地点:坪地湖田路 喝酒地点:年丰饭店 原目的地:坪地想唱就唱KTV 一时酒驾一生悔恨,酒后禁驾的思想观念应该深深地植根在所有人的心中。 司机朋友们,为了家人,为了自己,请您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注销的粤B牌车偷偷转移到外地继续开,以为这样交警就不会查了? 如果你真的抱有这样的想法,听深圳交警一句劝,早点死心吧!来看看那些以身试法的人最后都怎样了? 跨省追查隐患重点车辆,抽丝剥茧,终获线索。近日,龙岗交警接通报称,辖区深圳市万兆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已倒闭)已注销重型货车粤B****8存在行驶轨迹。经数据分析研判,龙岗交警情报分中心发现该车曾于2020年4月出现在广东惠州和广西玉林。 随后,办案民警赶赴惠州进行调查。 但由于车辆行驶轨迹较少,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之后,办案民警从车辆历史违法处理记录入手,调查得知该车被多次转卖,而最后一名买家萧某目前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月25日,办案民警前往广西南宁,在当地交警的协助下联系到萧某,并最终在南宁市横县某矿区搜获目标车辆。 经查,萧某购入该车后,将原车牌换成广西假车牌继续使用。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千万别低估深圳交警查处违法的决心,别以为不在深圳,重点隐患车辆就可以“为所欲为”,即使是在异地违法,深圳交警也一定能够将你抓获。 2020年5月26日,广西梧州。 深圳交警情报中心联动广西交警,在广西梧州查获一辆已注销仍上路行驶的粤B****6牌重型货车。 2020年5月26日,广东东莞。 2020年5月25日,深圳交警通报新增一辆重点隐患车辆(粤B****0),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检验。龙岗大队情报分中心随即开展车辆信息核实和轨迹研判工作,并锁定该车最后轨迹出现于东莞市桥头镇。 26日,办案民警前往东莞查获该车并联系到车主李某,经沟通劝说,李某决定报废车辆。同日下午,民警协助车主联系辖区报废场拖车进场。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就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这类存在隐患状态的车辆上路行驶,将对车辆和行人的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 而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重点车辆一旦“带病上路”,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重点车辆: 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营转非、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的车辆以及农村面包车等8类车辆。 因此,深圳交警高度重视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清除工作,一旦发现重点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坚决严厉查。 隐患歼灭,势在必行! 为加强对隐患重点车辆的查处,深圳交警以信息研判支撑路面执法,依靠科技手段实现实时预警和车辆轨迹分析,精准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 所以,别以为偷偷上路深圳交警不会发现,大数据一查一个准。 同时,深圳交警也呼吁广大市民路遇隐患车辆请及时举报。
交警发现有不市民表示疑问,“为什么要公开行动呢?”“应该突击查,抓他们个措手不及”。 对此,交警想说,严查酒驾的目的从来不是为了查处,之所以提前预告、宣传,就是希望大家都不酒驾,等酒驾上路发生意外,一切为时已晚! 这不,在交警的千叮咛万嘱咐之下,还是有“醉猫”以身试法,结果把自己给“害”了! 2020年5月30日7时,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107国道机场南立交路段两货车事故,有司机被困。 民警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同时通知医疗及消防部门。最后,多部门联合成功将被困司机救出。 车头变形,司机受伤被困,这起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呢? 事故简要 2020年5月30日11时59分许,被困司机杨某帅驾驶粤B*****2号牌车辆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车头与余某杰驾驶的由于车辆故障停靠在路边的粤B****8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尾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部分受损,驾驶员杨某帅受伤。 为还原事发前双方行驶情况,进一步了解事故详情,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监控视频。 监控中清晰可见,事故发生时,余某杰驾驶的粤B****8号重型半挂车正停靠在路边。此时,杨某帅驾驶的轻型货车径直撞上该车。 余某杰表示,事发当天6时30分许,其驾驶粤B****8号重型半挂车在107国道洲石路段南往北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便靠边停车处理,随后被杨某帅驾驶的粤B*****2号牌轻型货车追尾。 被追尾后余某杰下车查看车辆情况,发现追尾的货车驾驶员杨某帅被夹在了驾驶位上,便立即报警。 再看看事发时的道路条件,事发白天,视线良好,道路宽敞且平坦,在如此良好的行驶条件下,事故为何还会发生?双方驾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01、肇事货车驾驶员杨某帅存在酒后驾驶行为 经民警对双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轻型货车驾驶员杨某帅涉嫌醉酒驾驶,其吹气结果为117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标准。 02、被撞车辆驾驶员余某杰未放置安全警示牌 监控中,我们可以看到被撞车辆的双闪灯是开着的,但未见安全警示牌。在民警询问下,被撞车辆驾驶员余某杰也承认其未在车后放置安全警示牌。 我们知道,每一宗事故的发生都并非偶然,事故与违法相随,安全与守法同行。 经查,肇事货车驾驶员杨某帅为深圳市跨越速运有限公司正式员工,2020年5月30日7时9分许,杨某帅从公司位于的107国道桃园点驶出,行驶大概2公里左右就发生了碰撞。 员工违法,企业有责,该涉事公司是否有开展过行车安全培训?是否有安全员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对此,交警对该涉事公司展开调查。 经询问该涉事公司负责人,其表示该公司每个月都会开展一次大型的行车安全培训,日常也会有安全员给司机讲解安全隐患并签名确认。 由于事故发生当天负责检查的安全员请了病假,故未对肇事货车驾驶员杨某帅进行酒精测试,但其了解到杨某帅在事发前一天晚上喝了两杯白酒。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当你酒后拿起车钥匙的那一刻开始,结局就已经可想而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开,往违法边缘开,轻易尝试酒后驾驶的滋味就是,轻则赔钱,重则赔命。 2020年5月4日 黄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搭载赵某与谢某与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发生碰撞,致谢某当场死亡,黄某及赵某受伤。 2020年5月26日 孙某飞醉驾找代驾,半路睡着“招来”交警,结果把自己送进“铁窗”。 关于喝了酒多久能开车的问题,交警也和大家科普过多次。 01、喝多少酒就达到酒驾标准? 关于酒驾标准——指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并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车,如果大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 通常情况下,喝1瓶或2瓶啤酒、或一两左右的12度红酒、半两50度左右的白酒,就能达到酒驾标准。 02、喝两杯白酒后多久能开车? 至于喝酒后多长时间才能开车,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一般每小时仅能代谢10克至15克酒精。 为此,喝一杯啤酒或半两白酒,至少等到10个小时后再开车,喝2瓶啤酒或低度白酒3两,最好在一天后再开车,如果喝酒的酒精度数更高、量更大,就要过更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其实这个数字也不是绝对的,因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和很多因素有关系,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又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环境下的酒精代谢速度也是不一样的。 深圳交警“猎虎”行动,时刻在线,永不离线。 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发现酒驾行为,第一时间拨打110或83333333向交警部门举报!
人和车都在外地,却有深圳的交通违法记录,这种“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的事,落到谁身上都不好受。 近日,深圳交警就接到这样一宗警情,家住珠海的一名车主在前往车管所办理年审时被告知,半年前购入的鄂M83613牌小轿车有3次违法未处理,且都是近3个月发生在深圳龙岗的交通违法。 奇怪的是,在这段时间里该车主并未离开珠海,于是车主怀疑:自己被套牌了! 5月7日上午9时许接报警后,龙岗情报分中心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情报研判发现近期在龙岗布吉有鄂M83613牌灰色小车的行车轨迹,并确定该车最后出没位置为布吉佳兆业可园停车场。 随后,执勤民警赶往该停车场调取监控录像,展开地毯式搜索。 当晚20时18分,执勤民警在停车场一角成功搜获目标车辆并联系车主郑某到场。经查,该车原号牌为赣B69292。 赣B车挂鄂M牌,套牌实锤!而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郑某与鄂M83613牌小车有着不小的渊源...... 2019年6月,郑某因急需用钱将家人名下的鄂M83613牌灰色小车偷偷抵押给借贷公司,因其未及时还贷,借贷公司将鄂M牌车转卖给珠海的车主。 为了隐瞒此事,郑某于同年12月购入了一辆同款小车(赣B69292)并网购了鄂M83613伪造车牌,原以为能蒙混过关,却因为多次交通违法暴露了…… 而在后续的调查中,深圳交警发现郑某不仅涉嫌套牌,还存在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深圳交警将依法对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号牌的郑某作出处罚。 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不仅损害他人利益,更严重影响正常交通管理秩序,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圳交警一律严厉查处! 2020年5月14日,深圳交警接到线索,京NBA838小型汽车存在涉嫌套牌违法行为,民警迅速组织人员开始研判,通过数据平台等进行二次研判分析,发现京NBA838小型汽车存在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通过视频分析,交警最终锁定该车辆停在南山区光前村,5月14日15时许,执勤民警前往查缉目标车。 在指定范围内经过60分钟摸排后,最终民警在光前村发现该目标车辆,经查证该车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目前,民警已依法扣留该套牌车。 深圳交警持续打击重点隐患车辆,加强重点隐患车辆的源头管理,就算你躲得过交警,还有电子警察24小时在线“盯”你。近期,深圳又新增了210套电子警察! 有交警、有电子警察,当然还有我们的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套牌车,举报有奖哟~ 打击假套牌,深圳交警势在必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告诫广大驾驶员,套牌、假牌是没有出路的。广大车主们也要定期关注自己车辆的状态和违法信息,别让侥幸者有机可乘哦~
吓人不吓人?深夜的高速上,大车小车呼啸而过。一辆小车却无端端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内驾驶员、副驾乘客呼呼大睡。这画面,想想都让人心惊,而更让人捏一把汗的是小车驾驶员还是醉酒驾车上高速。 01、应急车道上停车睡觉,司机副驾都醉了 2020年5月5日1时30分许,深圳交警接到高速路政人员报警称:在深圳市龙大高速南行K14公里处有一辆粤S****2号牌小车违停在应急车道上,驾驶位和副驾驶位两名男子均在车内睡觉,多次敲窗呼叫都没有应答。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过一番拍打车窗呼叫,终于叫醒车内两人,打开车门后,车内一股浓浓的酒气散出。 现场民警立即对小车驾驶员任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56mg/100ml,随后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鉴定,鉴定结果为263.08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醉猫”信息卡 喝酒地点: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市场某餐馆 查获地点:龙大高速南行K14公里处 原目的地:深圳市龙华区 据任某供述,5月4日20时许,任某和朋友朱某学以及其他三个朋友在东莞市企石镇东山市场一家餐馆吃饭喝酒,期间任某喝了半瓶啤酒和二两白酒。 喝完酒的任某想着返回深圳市龙华区找其老婆,于是驾驶车辆搭载朋友朱某学一起上高速,在行驶过程中由于犯困,便把车子停在应急车道上休息,直到后来被交警查获。 在面对询问时,任某坦言自己原来是一名货车司机,最近失业了,本打算重新找工作,现在却因为醉酒驾车,驾驶证将面临吊销处理,经济收入也没了着落,十分的后悔。 目前,任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0年5月6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驾载人上高速,还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幸得发现及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被酒精麻痹的驾驶员毫无安全意识,更有“醉猫”开车撞上消防栓,一查还是无证驾驶! 02、男子连喝三场后驾车出事故 2020年5月5日5时6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在光明区公明北环大道鑫安文化大厦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到路边消防栓的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发现驾驶桂L****2号牌小车的驾驶员黄某权神志不清,浑身散发着浓浓酒气。 “醉猫”信息卡 喝酒地点:光明区迈阿密酒吧 查获地点:公明北环大道鑫安文化大厦路段 目的地:光明区西田社区 据黄某权供述,5月4日20时许,黄某权在光明区西田社区一位老乡的出租屋里吃饭喝酒,期间黄某权喝了三、四瓶啤酒。23时许,喝完酒和老乡步行返回自己几百米远的出租屋,在出租屋内黄某权又喝了两瓶啤酒。 凌晨1时许,黄某权想着去车里找眼镜,等到了车里黄某权想到了自己刚和女友分手的事,心情不好,于是叫了代驾前往光明区迈阿密酒吧。在酒吧里黄某权又喝了四杯洋酒,凌晨3时许,黄某权从酒吧出来。 因为喝多了也没有想着再去叫代驾,随后黄某权驾车准备返回自己出租屋,行驶至光明区公明北环大道鑫安文化大厦路段时撞上路边绿化带和消防栓。 酒过三巡后,黄某权记得回家却忘了应该叫代驾,而更让人吃惊的是:经查,黄某权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此次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黄某权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0年5月6日被予以刑事强制措施。 一个醉驾、占用应急车道,一个醉驾还无证驾驶,这两人将因此付出什么代价呢?跟着交警来算一算: 1、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无证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非法占用应急车道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处3000元罚款,记6分 ;一年内有该违法行为三次以上的, 处3000元罚款、记6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 。 除此之外,还将面临各种成本,对家庭、对事业都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交警一而再再而三地劝导酒后禁驾就是因为酒后人的意识和操作不受控制,可能引发撞车、流泪、流血等后果。酒后开车,就是拿生命在冒险!拿自己的生命、别人的生命当赌注! 一次醉驾,毁了两个青年!他因醉驾撞人锒铛入狱,他在最好的年华逝去…… 醉驾司机肇事逃逸,道路施工人员被撞致死! 别拿生命赌明天,你的一次酒驾可能碾碎别人的家庭。交通安全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酒后禁驾的意识必须扎根脑海,时时刻刻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要试图猜测交警在哪里查车,不要妄想推算交警何时查酒驾。 深圳交警“猎虎”时刻在线! 深圳交警“猎虎”不下线,从白天到黑夜严查过往车辆,“醉猫”来一个抓一个。 无论你是男是女,不管你开的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只要存在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定当严查严处!
17岁正是青春洋溢、风华正茂之时,是即将成年,开启人生新征程的一年。17岁的花季少年拥有美好的未来和人生,却因一场交通事故,夺去了他宝贵的生命。 2020年5月4日4时20分许,黄某(17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搭载赵某(16岁)与谢某(17岁)行驶至南山区前海海关路段时,与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发生碰撞,致谢某当场死亡,黄某及赵某受伤。 4:20:01:车辆出现在监控画面中一路疾驰向前驶去。 4:20:06:5秒后,车辆左侧与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发生碰撞,车上三人随即倒地。 事故造成乘客谢某当场死亡,驾驶人黄某及赵某受伤。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瞬之间,令人措手不及。 事发后,深圳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察工作。事发路段设置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照明条件为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良好。 由于事发凌晨,道路上几乎没有行驶的车辆。那么,三人所乘骑的车辆,为何会突然撞向路中的护栏?随着深圳交警的进一步调查,真相逐渐浮现。 在事故现场,深圳交警发现涉事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且三人同乘一车显然已超员。随后,深圳交警依法对两名伤者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令人大吃一惊! 血检结果 深圳交警委托中一司法鉴定所对黄某、赵某的血样酒精含量进行鉴定,经鉴定事发时黄某酒精含量为28.96mg/100ml;赵某酒精含量为24.97mg/100ml。 还有,酒后驾驶。 这种种的一切,都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深圳交警经对涉事三人的出行轨迹调查发现,5月4日凌晨,三人分别从Superface酒吧离开前往两个目的地。4时许,黄某驾驶摩托车搭载谢某及赵某准备再次前往酒吧,行驶至前海海关路段时,事故发生。 1、涉事酒吧门口及店内有张贴禁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宣传图片及标语。 2、涉事酒吧对未成年禁止进入娱乐场所有监管漏洞。 3、涉事酒吧涉嫌超时营业。 接下来,深圳交警将开展深度调查,联合相关部门对涉事酒吧存在的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目前,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该起事故中,造成致命伤害的原因是什么? 关键词一: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2、醉酒驾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酒驾,酒驾,指的不是车而是操控车辆的人。不论是四轮的机动车还是二轮的电动车,驾驶人在饮酒后,酒精的麻痹作用会直接影响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同时,驾驶人的视野也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酒后的危害如此大,驾驶人如何能保证安全驾驶?而在该起事故中,驾驶人黄某不仅酒驾上路还搭载了两名乘客,危险指数直线上升! 关键词二:未戴安全头盔 电动车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在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抛开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不讲,试想,若是三人都戴了头盔,发生事故后,有了头盔的保护,谢某还会因此丧命吗?可世上没有后悔药,答案我们无从得知。 在该起事故中,涉事三人均未戴头盔。事故发生时,他们完全是用血肉之躯,去抵抗事故带来的伤害。 对于所有电动车骑行者来说,头盔就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骑行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拒绝乘骑违法车辆,拒绝酒后驾驶、戴好头盔,遵规守法,安全出行。如果做到了这些,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悲痛之余,我们更应该反思,更应该牢记血淋淋的教训!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但你能做的是,不断提高自我安全意识,主动避免事故发生, 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停车场≠游乐场,停车场中停放的车辆,随时可能会移动,如果此时孩子正在里面玩耍,危险一触即发。 4月19日,在南山区一停车场内,就发生了惊魂一幕。 2020年4月19日17时许,张某驾驶轻型封闭货车沿南山区御海新苑小区停车场内由东往西方向行驶时,与由南往北横过的行人程某(女、8岁)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20年4月21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孩童玩耍: 事发前,停车场内有许多孩子在一起嬉戏玩耍。谁也不曾想到,一场悲剧即将发生。 白车出现: 不久,一辆白色的货车出现在视频中。随后,车辆左转进入停车场。 车祸发生: 突然,三个孩子分别从一旁停放的车辆中窜出,其中两名孩子从车前跑过,而程某径直撞上货车的左前轮,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后,司机张某立即停车下车查看,当时停车场内有多位目击者,纷纷上前查看,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待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张某陪同伤者坐救护车一同前往医院进行救治。 8岁,正是一个孩童最天真烂漫的时光。谁也不曾想到,一场车祸,就这样结束了她的生命。小女孩的不幸,再心痛、再后悔都无法挽回。悲伤之余我们是否更应该反思: 停车场路中为何停了一排车? 孩子为何会在停车场内玩耍? 事发时,孩子的家长在哪里?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查,我们找到了答案: 1、家长未在事故现场 据了解,平时程某经常和小伙伴们一起在家楼下的停车场内玩耍。事发当天,程某和往常一样独自在停车场内玩耍,其家长都在楼上家里,并未下楼陪同看护。 经询问,小区物业表示,曾向小区业主发过温馨提示,不要让孩子在停车场内玩耍。 2、事发停车场调查 据了解,事发小区为多年陈旧小区,小区停车场内车辆较多,平时居民都将车辆停放至小区道路两边的草坪上及道路中间。 如图所示,停车场内车辆长期如此停放,道路中的车辆在一定程度上,势必会阻碍驾驶员的视线。 正如这起事故,司机张某驾车在停车场内行驶时,因道路中间停留车辆,导致视野存在盲区。车辆左转弯后,程某从中间停放的车辆中穿插而过,张某因未及时察觉来不及刹车,致使事故发生。 孩子的懵懂无知、家长的置若罔闻、司机的视线盲区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凶手”!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涉儿童事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纵然时间地点人物不一致,但其中相同的悲剧致因之一便是:儿童监管人监管不力。 大家都知道,受到疫情影响,学校都停学上网课。而随着疫情逐渐好转,不少小朋友都开始在小区内玩耍,殊不知,小区停车场亦是“危险之地”! 2019年2月17日,2岁幼儿停车场内被撞碾压,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2018年11月11日,2岁幼童停车场内被撞,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各位家长,这些血淋淋的教训,难道还不能唤醒你们吗? 停车场不是游玩之地!后悔、悲痛都已于事无补,如何才能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家长们、司机们请注意! 家长们: 一、不能在汽车附近玩耍 由于孩子的个头矮小,且在路边玩耍时呈下蹲,俯卧状态;汽车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视而不见”,从而酿成悲剧。 1、父母应让孩子明白,无论游戏多么有趣,都不可到路上玩耍。 2、家长应提前了解社区及周边道路情况,看看路上是否有足够的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和执勤交警。 二、别让孩子独自过马路 带领孩子过马路时,各位家长切莫松开孩子的手,并做到以下两点: 1、为孩子做好榜样,不要闯红灯,通过斑马线、人行天桥等通道过街; 2、通过斑马线过街时,也不要松开孩子的手。小孩天生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又较弱,所以,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过街,注意观察路况,防止发生意外。 三、遵守交通规则从自身做起 家长带孩子外出,无论开车还是走路,都应严格遵守交规,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榜样。此外,父母最好教会孩子一些重要的交通标志,告诉他们如何正确过马路、避让车辆 四、过马路时,握紧孩子的手 孩子在10岁以前很难对空间、速度和距离作出准确的判断,不宜独自过马路。在这之前,父母拉着孩子的手过马路,为孩子选择一条相对安全、来往车辆比较少的路线。 五、让孩子明白在马路上玩耍的危险性 全球儿童安全组织发布的报告表明,中国每年有近1.6万名15岁以下儿童步行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甚至死亡。家长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在马路上不遵守交规,随意追逐玩闹是十分危险的。 司机们: 一、避免“鬼探头” 车辆在行驶中,驾驶人的视线有时候会被两侧建筑物、绿化带、其他车辆(包含停放的和正在行驶的)等遮挡产生盲区,若此时有行人、非机动车或其他车辆突然横穿盲区,往往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因为这种情况事发突然、神出鬼没,让人猝不及防,俗称“鬼探头”。 1、在路过窄路、路口、公交站等路段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2、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 3、与其他车辆保持恰当距离; 4、礼让行人。 二、留意致命盲区 所谓车辆盲区,就是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座位时,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因此,驾驶员应该全面了解车辆盲区。 图片来源山东交警 左转弯时注意A柱! 右转弯时注意B柱! 车辆启动前绕车一周! 在行车通过城中村、住宅小区、学校附近、地下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地方,请提前观察路面情况,减速慢行,并短鸣喇叭提示行人注意避让。 意外总在不经意间出现,但悲剧也不会无故发生。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各位家长,请您看护好自己的孩子,让学龄孩子学会保护自己,让安全时刻掌握在自己手上!
凌晨一点,夜色已深,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在空旷的机动车道上孤身前行。 突然,一辆白色小车从正前方出现,猛地向电动车径直冲来。 “砰”的一声,没有反应的时间,小车瞬间将电动车撞飞数米远,又与路中护栏擦碰连续翻转,火光四射。 1、事故经过 2020年4月15日1时28分许,在龙岗区余石岭路公园大地西2门路段,一辆粤E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车头发生碰撞,随后冲撞路侧铁护栏进入人行道发生侧翻,导致电动车骑行者当场死亡、两车及护栏路灯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粤E号牌小车驾驶员陈某勋首先选择了弃车离开,后又于3时10分许返回事故现场。 深圳交警在事发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与事故勘查工作。 2、事故现场调查情况 经查,粤E号小型普通客车司机陈某勋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而被撞身亡的电动车骑行者也不过二十余岁…… 事发时,粤E号小型普通客车内有司机陈某勋及三名乘客,行至事发路段时该车为逆向行驶状态;涉事电动车为外卖专用二轮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骑行者当场死亡。 事故现场位于龙岗区余石岭路公园大地西2门路段的机动车道内,道路交通控制方式为标志、标线,为一般城市道路的干燥沥青路面。 电动车走上了机动车道,肇事轿车逆向行驶。两车步步逼近,车速不减,还未反应过来,车毁人亡。事故究竟如何发生?为何发生? 3、凌晨的车祸,谁之过? 为还原事发前双方行驶情况,进一步了解事故详情,深圳交警调取监控视频。 事发后,深圳交警对粤E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陈某勋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230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标准。 面对酒精检测结果,陈某勋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其以曾离开现场为由,自称是事后喝酒。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4、事故初查情况 经查,4月15日1时25分许,陈某勋驾驶粤E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深圳市龙岗区公园大地停车场出发搭载三人(均醉酒状态),准备前往龙岗区锦绣东方小区。 陈某勋驾车沿龙岗区余石岭路由南往北方向逆向行驶至公园大地西2门路段时,与由北往南方向行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随后冲撞路侧铁护栏进入人行道发生侧翻。 5、驾驶员是否醉驾? 陈某勋一开始拒绝承认饮酒后驾驶,自称是离开事故现场回家后喝的酒,然而,陈某勋同车二人均已指认陈某勋晚上吃饭时喝了酒。最终陈某勋承认自己存在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肇事车辆车速待进一步鉴定,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已至此,令人惋惜的是肇事车辆驾驶员及被撞电动车骑行者都不过二十岁出头,一个正在为事业拼搏时遇难身亡,一个在大好的年华即将锒铛入狱。 罪魁祸首是谁?是本不该存在的侥幸心理!是对交通安全教育的漠视!安全与守法相随,事故与违法并存。 醉酒驾驶! 逆向行驶! 肇事逃逸! 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事故中,我们更应看到,到底是什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将交通安全意识根植于心,对交通违法所需代价了然于心。 1、作为机动车驾驶员你需要知道 (1)饮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之人需要面临的,除了惨重的经济、职场代价以及更加严厉的法律处罚,还要面临各种高昂的社会成本。 (2)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逃逸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了犯罪事实。切记!事故发生后一定要正确处理,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否则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处。 一、责任认定重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损害赔偿重 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用。 三、行政处罚重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四、刑事责任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驾车出行,安全第一。一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危险可能就在某一瞬间骤然发生。因此每一位驾驶人都必须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为了自己,也为他人。 2、作为电动车骑行者你需要知道 (1)按道行驶很重要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2)必须做好安全防护 电动车与机动车双方事故中,电动车损伤概率比较大,后果更严重,所以骑行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骑行者所系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2020年3月23日13时35分许,林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在事发道路上时,遇前方货车起步并发生碰撞,随后连人带车撞向路缘石,酿成惨剧。经查,林某事发时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 无论是白天或夜间,行人与非机动车都不可进入高、快速路等车速快、车流多的地方,更不可在机动车道逗留或横穿通行。 如果行人夜间外出,最好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若是骑非机动车夜间出行,应在非机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 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应该知道,一旦触犯法律,做出交通违法行为,你也许就真的不知道自己将去往何处,有的人把自己送入“铁窗”,有的人直接走向黄泉之路。 深圳交警提醒各位道路交通参与者:无论你是机动车驾驶员,还是非机动车骑行者、行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不要让原本可以避免的意外毁了你的人生!
罚款、毁车、扣证、流泪、流血、监仓,是怎样的行为?可能让一个人留下后半生的悔恨,可能让一个事业有成之人丢了饭碗,可能同时让几个美满的家庭瞬间破碎? 酒后驾驶! 酒足饭饱后,一脚踩油门,一脚踩牢门。轻则丢了饭碗、失了财物,重则丢了生命、毁了家庭。 为减少涉饮酒驾驶交通事故,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深圳交警每日“猎虎”。 总有人心存侥幸,认为酒后开车,被交警“逮到”是万里挑一的几率。这种新闻和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事不会落到自己头上,结果嘛。 “猎虎”,醉驾撞车 信息卡曝光 喝酒地点:南山区西丽镇潮顺饭店 查获地点:福田区彩田路莲花中学路段 3月24日23时57分许,深圳交警夜巡至福田区彩田路莲花中学路段时发现一辆粤B号牌灰色小型普通客车撞到路中间护栏。 现场民警走近一看,驾驶员董某就在主驾驶位上坐着,浑身酒气,有涉酒驾驶嫌疑,民警对董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呼气式酒测结果:168mg/100ml。 血液检测结果:193.4mg/100ml。 据董某供述,3月24日19时50分许,其和5个朋友在南山区西丽镇潮顺饭店吃饭喝酒,期间董某喝了白酒。吃完饭后,朋友劝其叫代驾,但董某心存侥幸,选择自己驾车回家 。 董某驾驶车辆从北环大道行驶至福田区彩田路莲花中学附近时,没有注意到彩田路中间有护栏,直接撞了上去。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到一分钟。交警就到达了现场。最终,董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现如今,董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已于2020年3月25日被予以刑事强制措施。 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那酒后驾驶电动车呢?来看看下面这位兄弟“以身说法”。 “猎虎”,酒驾电动车 信息卡曝光 喝酒地点:坑梓一大排档 查获地点:坑梓龙兴南路龙田小学路口 2020年3月24日晚20时许,深圳交警开展“猎虎”行动,在坑梓龙兴南路龙田小学路口处检查过往车辆。23时19分,一辆二轮电动车进入现场民警的视线。 民警让电动车骑行者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当事人杨某自述称于今天18时左右在大排档喝了一瓶啤酒。想着一瓶啤酒没多少度,又过了四五个小时,没什么问题了 ,于是骑行自己的电动车出来,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 不管你的车是四轮、三轮、还是两轮的,你都不能酒后驾驶,否则将被严查严处。 酒驾电动车也违法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提到,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开车前的一杯酒,让工作、家庭全部受到影响,酒驾的成本,你真的知道吗?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更可怕的是酒后的人拿起车钥匙、启动车辆,宛如一颗随时会被引爆的“定时炸弹”多少血泪的教训摆在眼前。 醉驾司机撞人致死,肇事逃逸: 也许你也曾想过或者是听到过下面这种说法: 这么近的距离,开一段不会出事的; 只要没有醉,能控制车就可以了; 交警查车只在晚上不在白天; “猎虎”只查男不查女…… 为了自己不负责任的侥幸心理,他们当然不曾想过,一旦发生事故,粉碎的很可能是一个甚至多个家庭。世上可能会有父母再也等不到孩子回家,也许某个父亲再也听不到女儿叫一声爸爸。 酒后禁驾的思想应该深深扎根在每一个人脑中。严查酒驾,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护。保护司机、保护无辜的受害者,更是保护那一个一个完好的家庭。为此,深圳交警一直在行动。
听说,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就是我们最思念的人。你最思念的人是谁呢?我最思念的人是奶奶。 我叫小智,爸爸妈妈平日都很忙,家里总是只剩下奶奶和我。 “今天在学校开心吗?” “开心!” 犹如往常一样,奶奶接我放学回家。一路上,我们进行着大同小异的对话。 奶奶的手很粗,但是很温暖。她的身上,总有菜市场的味道。 奶奶很疼我,我想和其他小朋友一样有灯笼玩,她就用奶粉盒亲手给我做了灯笼。 那天,因为我的灯笼和其他小伙伴的不一样。一气之下,我扔下了奶奶,自己跑回家。 没想到那一次,却成了我和奶奶的最后一面。一位喝了酒的司机叔叔把我的奶奶永远带走了…… 我曾经问奶奶:“星星是什么?” 奶奶告诉我,星星就是我们思念的人,它眨眼睛的时候就是思念的那个人在跟我们说话。 奶奶,我看到星星眨眼睛了,是你在跟我说话吗? 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发脾气。更不会丢下奶奶一个人,我无数次回忆和奶奶在一起的日子。因为想念,因为害怕记不清她的脸…… 愿世间多一份陪伴,少一份哀思。 一次酒驾,就可能让一个孩子永远失去他的亲人! 一次侥幸,就可能让一个家庭从此支离破碎! 醉驾的你,是“醉”人,更是“罪”人!各位司机朋友,请您务必做到拒绝酒驾,安全驾驶!
一辆小车正在高速上快速行驶,一块巨大的货车传动轴机件迎面飞来直接砸穿车前挡风玻璃。 这不是电影大片中的场景,而是发生在沈海高速深汕段的真实一幕 事故详情: 时间:2020年3月4上午 地点:沈海高速深汕段 庄某驾驶粤B****1号小型汽车载着其妻子途经沈海高速深汕段由东向西行驶至2762KM+700m路段时,前方大货车掉落下的物体径直砸向庄某的车辆,车前挡风玻璃瞬间被砸穿,掉落物落在了副驾驶位上。 接到报警后,深汕交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核实,掉落的物体为货车的传动轴机件,来自于由陈某杰驾驶的赣C****0号重型自卸式货车。 在行驶过程中,货车传动轴机件突然脱落经地面反弹砸向左后方由庄某驾驶的粤B****1号小型汽车头前挡风玻璃,事故造成庄某右侧肩膀受伤和车辆受损。 砸穿挡风玻璃后 货车传动轴机件 1、货车突然掉落三个零件 据庄某描述,他察觉到前方货车有三个明显的掉落物,当时正常行驶的庄某看到前方的危险情况,驱车避开了前面两个掉落物,但由于躲闪不及,最后一个掉落物径直砸向庄某的车辆。 2、事发瞬间令人后怕 庄某表示回想起事发时的画面,真是为自己和妻子捏了一把汗,万幸的是事发时,妻子坐在后排座位上,自己及时往旁边闪了一下,所幸才碰到一下肩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3、砸进车内的瞬间像“炮弹” 庄某的妻子描述传动轴机件砸进来的时候像个“炮弹”一样,她以为就这么完了,万幸人没什么事。 相关法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4、责任认定 赣C****0号重型自卸式货车驾驶员陈某杰驾驶机件不符安全技术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深汕分局办案民警责令整改并对其进行告诫。 开车上路,不得忽视任何安全驾驶细节,任何疏忽都可能酿成一场悲剧,更可能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平时要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坚决不能让车带病上路。 开车前:要检查车辆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安全性能。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注意加强车辆保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检查车况! 开车时:必须时刻牢记安全驾驶,保持安全车距,拒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车窗不仅容易给其他车辆带来意外伤害,且易给环卫工、道路养护工人等带来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当前,随着各行业复工复产,各高速路的车流日益增加。由于高速公路行车速度非常快,安全驾驶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