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又一起泥头车交通事故发生,血的教训再一次敲响警钟。
一、事故简要
2020年7月3日13时20分许,陈某冲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107国道辅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新桥立交匝道口路段时,该车与同方向行驶由梁某防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车身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梁某防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现场勘查工作,并对事故原因及相关主体单位展开深度调查。
视频监控显示:泥头车变更车道右转弯时,死者梁某防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刚好行驶至泥头车的车头位置,随后发生碰撞,梁某防被碾压死亡。
为了解事故真相,深圳交警调取了事发车辆的车内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开展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辆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音乐声震耳欲聋。
监控视频显示,在事故前车内响起了预警提示声。此时,正是陈某冲驾车准备右转时,车内预警系统发出的预警提示,便是提示司机及时查看车辆周边安全情况。
然而,由于车内音乐声太大,肇事司机陈某冲毫无察觉。而此时,梁某防骑车经过该车车头一瞬间,悲剧发生。
随后,交警立即开展亡人事故深度调查,追查涉事企业的监管主体责任。
二、事故深度调查
经查,肇事车辆所有人为深圳市乾坤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经对涉事企业深度调查发现: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肇事司机在事发前行驶过程中,陈某冲多次无视超速预警,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公司对新入职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监管力度不够。企业名下有50台车辆,却仅配有1名安全总监、3名安全员,缺乏应有的管理力度,无法做到对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问题实时有效监管。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台账缺失。3至6月份部分车辆无安全检查表和班前检查记录台账。
企业:
1、安全教育不落实
2、动态监管不到位
3、隐患排查走过场
司机:
1、超速行驶
2、危险驾驶
3、隐患上路
每一宗严重事故的背后都存在先兆和隐患,司机无视安全驾驶、交通法规,企业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这些通通都是交通事故的“帮凶”!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安全生产既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又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企业的失责,司机的懈怠,都会为交通隐患埋下祸根。
严查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罚司机,还要罚企业!对所属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三、盲区
其实,类似的事故不久前也曾发生过:
6月24日,沙井街道。
7月1日,新安街道。
在这些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个标签#右转弯# #盲区# #安全意识薄弱#。交通安全意识的缺失或酿惨剧,所有人都应该知道出门在外,不仅要避开大车,更要避开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除了上述汽车盲区,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车辆的内轮差。
近些年,很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相关的事故,都是由于行人、非机动车不了解车辆内轮差的问题而发生的。
误入盲区,如临深渊。盲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你以为车上的司机能看到你并避让。但,一旦有人误入盲区,司机真的看不到,你必须时刻记住远离大车!远离盲区!
同时,还要提醒广大市民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转弯前应伸手示意,让其他车辆知道你的转弯讯息。你伸手示意,他减速礼让,小小的动作也许就能避免一场事故的发生。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相互配合。
交警再次强调,交通事故猛如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要记住交通安全不容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