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想要乘坐的车已经满员,你是否还会选择坚持乘坐?也许许多人都抱有侥幸心理,觉得“顺路挤挤”“省钱、方便”,每一个人总有自己的理由。
或许你认为悲剧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知道超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如何吗?
一、回顾案件详情:8座面包车载17人酿事故
2020年7月18日3时59分,胡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搭载16名乘客,行驶至宝安区新玉路新桥石场路段时,车头右侧与道路右侧树木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除驾驶员胡某外,其余16名乘客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乘客重伤。
经深圳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胡某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根本过错,胡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凌晨,这一车人要赶往哪?
为何要16人同挤一辆车?
事故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为查清事故的真相,从严追究面包车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深圳交警立即对该起事故启动深度调查。
二、启动深度调查:驾驶员有偿载客且疲劳驾驶
经交警现场核查该车核载人数为8人、实载17人,超过核载人数9人,车辆严重超员。
据驾驶员胡某供述,事发前一天,即7月17日早晨7时,胡某与其他工人便到达工地开始干活,直至7月18日凌晨2时许才下班。据了解,当天工地一共有33名工人,由于接送车辆不足,胡某便驾驶一辆8座面包车一次性运送了16名乘客。而由于胡某在工地加班至凌晨,已有所疲惫,在行驶的途中撞到路边树木发生交通事故。
超员载客,加上司机胡某疲劳驾驶,对车辆来说会出现行车不稳定、制动距离延长等情况,极易发生失控,造成事故。对于没有安全带防护的乘客极其危险,事故一触即发!
经深圳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胡某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根本过错,胡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除此之外,深圳交警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胡某驾驶的面包车属于非营运车辆,然而胡某运送这些工人却是有偿的!
通过深圳交警多方调查取证,证实了胡某与工地项目承包人程某约定好,按照一天300元人民币的包车价格,雇请胡某驾驶车辆接送在工地施工的工人。
非营运车辆,却充当着营运车辆的角色!
三、涉事人员被严处: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
胡某驾驶车辆从事包车客运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项规定,涉嫌危险驾驶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2020年9月7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胡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胡某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需承担高额的医药费。胡某坦言十分后悔。
超员载客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驾驶员,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为图一时的方便、一点点利益置一车人的生命安危于不顾。超员载客,对车辆来说易因负载过高导致车辆发生失控,对车上乘员来说超出的人员没有安全装置的保护,对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来说更是一个移动的“炸弹”。
深圳交警希望所有驾驶人都能引以为戒,拒绝疲劳驾驶,拒绝超员载客。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见到这类超员载客的危险车辆,及时向深圳交警举报,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