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里写道,我喜欢阅读她微醺时的眼眸。
那大家来猜猜看,交警每天会阅读多少“醉猫”“微醺”时的眼眸呢?
每逢周末,全市大“猎虎”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车。
明知酒后不能开车、骑车,但是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甚至遇到交警查车时,企图通过拒绝吹气来逃避惩罚。
2020年7月16日0时,深圳交警在龙岗区龙岗大道龙城广场地铁站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粤V****1号牌小车的驾驶员郭某庆浑身酒气,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民警立即让郭某庆下车配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而郭某庆却各种逃避、拒绝检测。“我不吹!不吹!”
在民警的好言相劝下,郭某庆终于愿意面对酒精检测仪,在大家以为他终于肯配合吹气时,他却“咬紧牙关”对着检测仪一口气都未吹出。
第四次拒绝吹气后,郭某庆还振振有词地说“我压力太大了!压力太大了!”
因郭某庆拒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强制抽血,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92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醉猫”信息卡:
喝酒地点:龙岗区爱南路某烧烤店
查获地点:龙城广场地铁站路段
目的地:龙岗区龙溪四巷
据郭某庆供述,7月15日22时许,郭某庆的朋友驾车接其前往龙岗区爱南路的烧烤店吃烧烤,期间郭某庆喝了两杯啤酒。
次日凌晨1时许,郭某庆觉得自己喝的不多,于是驾车搭载喝醉酒的朋友回自己家,行驶至龙城广场地铁站路段碰到交警查车。
郭某庆:因为当时有好几个交警围着我,还有记录仪和手机对着我拍摄,我害怕吹气结果出来后有什么后果,不敢配合进行吹气。
喝得不多就能开车上路吗?拒绝吹气就能逃开法律的严惩吗?目前,郭某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了减少涉酒驾事故,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者严查严处,定期曝光。
酒后不能开车,相信这个常识已是人尽皆知,在此也要强调一下,酒后也禁止驾驶电动车,酒后驾驶电动车同样违法!
饮酒后驾驶电动车分档处罚:
具体条例&解读
一、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
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若是饮酒后驾驶,已达到机动车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开车、骑车要面临的可能是罚款、流血、监仓,甚至导致家庭矛盾,妻离子散,还有驾照吊销、工作丢失……
试问如此惨重代价,你真的承受得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