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有家长陪在她的身旁,如果有人叮嘱她不能单独外出,如果她不是独自呆在车辆周围,如果她没有在路中间蹲下,是不是这一悲剧就不会发生?可惜,一切无法挽回……
2020年11月2日11时6分许,龙华区沙元埔村路段,发生一起小车与小孩(2岁)碰撞,致小孩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与事故勘察工作。
司机情况:深圳交警现场对驾驶员苏某花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0mg/100ml。
路面情况:事故发生于龙华区沙元埔村路段楼宇间,属于小区自建路水泥路面,事发前孩子孤身一人蹲在路中间,周围皆有车辆停放。
为进一步调查事发时现场情况,深圳交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发现悲剧突至,孩子始终孤身。
1、孩子独自在路中
事发前,只见小孩在路中间蹲着,周围有停放的车辆而孩子并无家长在旁看管。
2、车辆转弯悲剧突发
突然,一辆白色小车驶来,在车辆转弯时撞倒路中的小孩,悲剧发生仅在一瞬。
不幸的是,最终孩子送医抢救无效身亡。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从视频中看到:
1、孩子在路中蹲下,成为车辆盲区;
2、孩子独自在外,无家长看管;
3、孩子在车辆周围玩耍无人劝阻。
这个世界对于年幼的孩童来说就是一个大型的游乐场,他们无法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很多人误以为事故只发生在路中,其实不然。
城中村、停车场交通事故多发!
城中村、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等交通复杂、人车混行的地方,尤其是转角、巷口、小区和胡同出口等可能存在盲区,随时会出现行人、自行车或其他车辆,属于事故高发点。
年幼的孩子不知危险为何物,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如果家长未尽到监护职责,孩子的安全谁来负责?因为家长的交通意识淡薄,多少惨痛的教训摆在眼前。
3岁幼童楼边玩耍,一辆机动车倒车时,驾驶员未察明车后情况,车身左后侧与行人幼童发生碰撞,而孩子的监护人在事发后才赶到现场。
一个女人抱着一个2岁孩子在市场门口蹲下长达16秒,此时,他们身后的车辆缓缓移动,一个左转,向二人驶去,悲剧发生仅仅一瞬。
8岁女童蹲下的瞬间,恰逢白色小车右转弯,该车车头右侧与女童发生碰撞碾压,造成女童当场死亡。
可作为孩子的家长监护人怎么能毫无交通安全意识呢?如果就此放任孩子独自在外玩耍,无异于亲手将孩子推向“虎口”。
不要等到发生事故才后悔!不要将安全寄托在他人身上!看好孩子!看好孩子!看好孩子!不是一句口号,必须付诸行动。
一、让孩子切记不可在路上玩耍
家长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在马路上不遵守交规,随意玩闹是十分危险的。孩子在外出行,一定要有家长相伴,按道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特别是马路中间玩耍,要让孩子有意识地学会规避出行风险,安全出行!
不能在这些地方玩耍:
1、城中村
2、停车场
3、店门口
不在路中就一定不会出事故吗?
不!一!定!
近年来不少事故发生在城中村、停车场、店铺门口,说明交通隐患可能就在身边。因此,孩子出行必须有家长相伴。
二、不能让孩子在汽车附近玩耍
由于孩子的个头矮小,且在路边玩耍时呈下蹲,俯卧状态;汽车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视而不见”,从而酿成悲剧。
1、父母应让孩子明白,无论游戏多么有趣,都不可到路上玩耍。
2、家长应提前了解社区及周边道路情况,看看路上是否有足够的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和执勤交警。
盲区是驾驶人视野到达不了的地方,在驾车的过程中时刻存在。家长们要警惕盲区带来的伤害,注意教会孩子不在停驶的车辆周围玩耍,尤其不要在路中突然蹲下,要主动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三、别让孩子独自在外逗留
家长因工作、临时有事、与他人聊天等多种原因疏于对儿童的照顾,容易出现儿童在道路上玩耍、在商店门口乱窜、在横过道路时突然冲出的情况。因此,家长不能让孩子独自在外逗留,孩子外出一定要有家长相伴。
四、过马路时,握紧孩子的手
孩子在10岁以前很难对空间、速度和距离作出准确的判断,不宜独自过马路。在这之前,父母拉着孩子的手过马路,为孩子选择一条相对安全、来往车辆比较少的路线。
带孩子过马路最正确的方式,不是拉着孩子的手掌,而是牢牢握住孩子的手腕,防止孩子突然挣脱跑开。
如果不握紧可能会出现什么:
五、遵守交通规则从自身做起
家长带孩子外出,无论开车还是走路,都应严格遵守交规,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榜样。此外,父母最好教会孩子一些重要的交通标志,告诉他们如何正确过马路、避让车辆。
1、为孩子做好榜样,不要闯红灯,通过斑马线、人行天桥等通道过街;
2、小孩天生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又较弱,所以,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过街,注意观察路况,防止发生意外。
儿童事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纵然时间地点人物不一致。但其中相同的悲剧致因之一便是:儿童监管人监管不力!
一时疏忽却造成一生的惨痛,一个家庭的破碎,一生的阴影。
谁都无法预料,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来,但是有些意外可以避免。家长们请务必时刻看管好孩子,不要让悲剧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