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时常会出现违规操作,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戴头盔……而每一次违规操作的背后,都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冒险。 一、电动车闯红灯,危险! 案例一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某红绿灯路口时,直接闯红灯,导致车头与由赵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以及王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某红绿灯路口时,直接闯红灯,导致电动车与由李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黄某未系好安全头盔,其佩戴的头盔在发生碰撞后腾空飞起,未能起到保护作用。 案例三 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某红绿灯路口时,直接闯红灯,导致电动车与由宁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龚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上述三个案例事故,都存在电动车闯红灯的原因。宁等三分,不争一秒,多争的那一秒赢不来什么,反而损失了自己的身体健康时间和金钱……在骑行的路上,一定要将交规记在心间。 二、这些注意事项请牢记! 1、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且走机动车道,导致与路口驶来的汽车发生碰撞。 2、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佩戴安全头盔时,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头盔未系好,骑行过程中飞起。 3、识盲区,避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许多对盲区不甚了解的人总是抱着“车能看见我”“车会礼让我”的想法,即使大型车辆在侧也试图抢行,结果往往伤亡惨重。 电动车的本质是“肉包铁”,与机动车“硬碰硬”,只会是受伤更重的一方,只有遵守交规,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
最近,深圳开启“间歇性下雨”模式。这时候,就会有不少人选择穿拖鞋出行。深圳交警提醒大家,日常穿拖鞋可以,但开车时穿万万不行! 一、脚踩拖鞋,开车危险。 操作失误就在一瞬间! 李某驾驶小汽车行驶至宝安区某红绿灯路段时,毫无征兆地往路中隔离护栏驶去,惊呆周围一众路人…… 交警抵达现场后,发现驾驶员李某并未喝酒,交谈间逻辑尚可,他自述也不存在分心驾驶行为,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在交警疑惑之时,发现李某穿着拖鞋! 李某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次提醒大家!开车别图方便穿拖鞋! 二、祸起脚下,切勿忽视! 穿拖鞋对大家来说,是一件非常日常的事情,导致大家可能会忽视穿拖鞋开车这个行为本身的危险性。 1、易打滑 ,不好控制 虽然穿拖鞋能让双脚感到放松,但却容易造成脚部出汗打滑,不跟脚的情况,导致驾驶员对刹车和油门的控制出现偏差,甚至出现刹车失灵等状况,因此遇上紧急情况更是危急。 2、反应时间延长 穿拖鞋驾车时,拖鞋的后跟全空,容易脱落,一旦脱落,会影响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影响行车安全。 一辆白色轿车在该路口左转弯时失控冲上人行道,将两名路人当场撞飞。经调查,事发时驾驶员穿拖鞋驾车,操作失误酿祸。 3、安全隐患增加 穿拖鞋驾车时,拖鞋可能被刹车板勾住,脱离脚部,从而导致无法操纵车辆行驶。此外,拖鞋还可能卡在刹车踏板下方,影响刹车的正常踩踏,导致刹车效果减弱或完全失效,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请大家提高警惕,别被小小拖鞋“拿捏”了,交通安全要永远放在第一位! 三、选择适合开车的鞋类 1、重量要轻 厚重的鞋子,比如户外登山鞋等,体积不够轻巧灵活,遇上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做出精确反应,应选择比较轻便的鞋子。 2、与脚的贴合度要高 与脚贴合度高的鞋子,能使脚掌充分感受踩踏板的力度,比如平底鞋。 3、摩擦力要足够 要有足够的摩擦力,才能保证鞋底与踏板间的贴合。 深圳交警温馨提醒,就算大家穿拖鞋出门,在车上也要常备一双适合开车的鞋,在驾车前及时更换,切勿掉以轻心,以免遭受无妄之灾。(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当机动车司乘人员不留意后方随意开启车门,当非机动车骑行者不观察路况随意通行,两个“随意”叠加,最终酿成惨剧…… 一、小疏忽造成大伤害 案例一:2024年3月18日10时54分许,杨某驾驶汽车在宝安区某路段开车门时,车身与由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案例二:2024年4月22日13时31分许,鲜某驾驶汽车在宝安区某路段停车开门时,车身与在该路段同方向行驶由张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案例三:2024年4月22日8时29分许,吴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乘客王某,在福田区某路段停车下客时,王某打开的车门与靳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司乘人员在下车时,应注意后方来车情况,且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客打开车门时注意观察后方。此外,电动车驾驶员也不可在机动车道骑行。否则,一点疏忽造成大伤害,且在发生“开门杀”后,由于道路上其他车辆正在行驶中,来不及观察被撞倒的人员,此时,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二、要学会正确的开门法 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应该知道开车门的正确方法。 “荷氏开门”法 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当驾驶员换成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即右手开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不由地向外看,便能及时观察到后面驶来的车辆。 非机动车骑行者请提高安全意识,在骑行时走非机动车道,戴好头盔,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一)经过车辆时减速慢行 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要注意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二)走非机动车道、戴好头盔 行人、骑行者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靠道路右侧通行。骑行者一定要注意佩戴安全头盔,并扣好搭扣。 (发生事故时头盔戴与不戴的区别) (三)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80-100厘米,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步行、骑行人员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假期期间,不少人安排了聚餐活动,“聚餐+喝酒”可以,“开车+喝酒”万万不可以! 一、“猎虎”持续进行中 2024年3月4日8时42分许,深圳交警巡逻至龙岗区五和大道与贝尔路交会处路段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交警发现该小型轿车驾驶员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经现场执勤民警对嫌疑人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检测结果为:195mg/100m1。 陈某称在自家店内喝酒到凌晨,喝完后又开车前往朋友的住处,第二天6时30分许驾车回住处,行经五和大道与贝尔路交会处时,因操作不当与路边护栏、大树发生碰撞。 深圳交警强调过多次,开车不喝酒!警惕“隔夜醉”!陈某在喝酒后还敢驾车前往朋友家,无疑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没有醉,第二天早上驾车回来时,未代谢完的酒精使陈某操作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小心“隔夜醉” 有些人误以为中午过量饮酒后等到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后等到次日早上开车一定没事,实际上,这种想法并不科学。重点不在于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三、醉酒的危害 (一)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二)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三)容易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深圳交警严查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
“红灯停,绿灯行”,是车辆和行人经过信号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不过,在部分人车流量较小的路口未设置信号灯,可以让车辆更自由地通行,避免了等待信号灯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通行效率。 无信号灯路口车辆怎么通行? 没有红绿灯≠可以乱走,安全通过无信控路口的诀窍,绝大多数在于一个“让”字。 一、无信号灯路口不守规则两败俱伤 (一)转弯不让直行。 一辆小车右转时,与直行车辆发生碰撞。经查,右转车驾驶人转弯过程中,未观察路面情况,未减速避让直行车辆,侵犯了直行车的路权,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无视让行标志。 蓝色小车行至交叉路口时,与右方驶来的黑色小车相撞。经查,蓝色小车驾驶员无视让行标志,未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实证明,在路口“狭路相逢勇者胜”是不成立的,换来的只会是两败俱伤!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与交警指挥的路口时,若发生交通事故,未遵守先行原则一方需承担事故责任。 二、无信号灯路口通行原则简单好记 1、有让行标志须让行 有让行标志的路口,需由设置让行标志的一方让行。 白色车让棕色车先行 2、右侧车辆优先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棕色车让白色车先行 3、转弯让直行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或左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棕色车让白色车先行 4、右转让左转 在无交通信号控制的十字路口,右转的车辆需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 棕色车让白色车先行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这也是进入路口的必备操作。(摘自:“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在夜间行车时,大部分司机最讨厌的行为应该是对面驶来的车辆开了远光灯。被灯照射的那一瞬间,眼睛差点被闪瞎。 远光灯的使用有明确规定,非特殊情况下不得随意使用。如果滥用远光灯,极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 01、瞬间致盲 “远光灯”光线强度高,刺激大,会让对向司机瞬间致盲,恢复过来最短也要2秒时间,严重影响驾驶员对周围行人以及前后车辆的观察。 02、对速度、宽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使得驾驶员对前车的速度、宽度、距离以及周围情况的判断力大大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03、缩小可视范围 当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前车车内外3个后视镜都会出现大面积光晕,瞬间变得刺眼。这时如果前车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一个不留神就会像图中的车辆直接撞上隔离栏。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非常大。那么,在正常行车的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呢? 1、遇到对向远光先减速 2、闪灯鸣笛提醒滥用远光灯的司机 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该及时提醒滥用远光灯的车主,可以通过鸣笛或者闪烁车灯的方法,提醒对向车主,及时调整车辆灯光状态。 机动车的远光灯有着提高视线、扩大视野的作用,一般在野外会车或道路光线昏暗时使用。 但是在以下这些情况中,驾驶人切不可随意使用远光灯: 当机动车驶入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时不应使用; 当车辆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不应使用; 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应使用; 临时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不应开启远光灯; 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形成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深圳交警再次强调: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夜间行车时,请慎重使用远光灯!在路上如果遇到滥用远光灯的车主,可随时向深圳交警举报,交警严查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
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很多司机开车都是急性子,看到前车磨磨唧唧,一刻都不能忍,一脚油门就要超车。 有些驾驶员更是以为超车就是打一下方向盘那么简单,然而,交警要告诉大家,错误的超车,极易发生事故。 一、错误超车要不得! 2023年8月21日5时41分许,龙某驾驶机动车在龙岗区南岸路行驶时,车头左侧与路旁水渠发生碰撞,造成车辆部分损坏、水渠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龙某觉得前车行驶速度慢,打算从侧方超车,但由于道路狭窄且夜晚视线不好,才导致将车开进水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道路上行驶,各位车主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不可强行超车、违规通行,因不规范超车引起的事故数不胜数! 二、危险的超车行为 (一)跟随超车危险 跟随超车是指前车在超车过程中,后车紧随其后,一前一后超越同一辆车。跟随超车时,前方的车辆会阻挡驾驶人的视野,从而导致意外发生。 (二)右侧超车危险 对于左舵车来说,驾驶员右侧的盲区较大,视野受限严重,驾驶员很容易忽视处于这个位置的车辆。因此超车者看不全右侧的路况,而被超车者也不易察觉到右侧超越的车辆。 三、不可超车的情形 (一)前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二)预计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三)前车正在超车时,不准超车; (四)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及工程救险车,不准超车; (五)气候条件不良时,如狂风、暴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准超车。 四、正确超车方法 第一步:先观察所要借用车道的状况,再观察所要超越的车前面的车辆行驶状况。 第二步:提前打左转向灯,并线进入旁边车道。 第三步:直行超过被超车辆,直到在后视镜里看到所超车辆时,打右转向灯回到原来的车道。 各位车友们都记住了吗?切记不要从右侧超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正确超车。超车非常考验驾驶技巧,如非必要尽量少超车。
如何一眼分辨出广东人?有人说:看脚上穿的是不是拖鞋。广东人有多爱穿拖鞋呢?出门溜溜,随处都能捕捉脚踩拖鞋的广东人。 拖鞋可以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各个场景,但万万不能出现在开车时。究其原因,上回已经给大家分析过了。然而依旧有人不听劝,穿着拖鞋开车,结果拖鞋真的卡住了! 一、拖鞋卡油门上了,车辆失控酿事故 2023年7月28日17时50分许,米某驾车行驶至龙岗区坪西南路时,车辆突然失控,与行人发生碰撞后继续向前行驶,直至撞到一个大门墙体后才得以停下,造成行人及驾驶员轻微受伤、车辆部分受损、大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情况展开调查。 在事故现场能看到,肇事车辆车头被撞变形,且因剧烈的撞击,导致其前挡风玻璃也被震裂。走近驾驶位,交警赫然发现,在油门踏板的位置上,竟卡着一双拖鞋!这双拖鞋很有可能就是造成事故的关键因素之一。 经初步调查,事发时米某穿着拖鞋开车,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后经交警判定,米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或许有人不以为然,“穿拖鞋开车怎么了”“夏天就想把拖鞋焊死在脚上”“穿拖鞋穿习惯了,开车也不会有问题的”。 那么,交警就要反问你了,行车时,油门谁来控制?是脚!刹车谁来控制?是脚! 所以说,鞋是否合脚、舒适,直接关乎到脚能否控制好油门和刹车,而穿拖鞋开车踩油门、刹车踏板时,容易出现脚下打滑、踩不实,甚至拖鞋卡住踏板等情况。 二、穿拖鞋驾车,安全隐患重重 细节关乎生命,穿拖鞋开车看似小事情,实则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一)控制能力减弱 穿拖鞋驾车时,极易影响驾驶员踩踏板的脚感,导致驾驶员难以掌握踩油门或者踩刹车的力度,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二)反应时间长 穿拖鞋驾车时,拖鞋的后跟全空,容易脱落,一旦脱落,会影响驾驶员反应时间,影响行车安全。 (三)安全隐患增加 穿拖鞋驾车时,拖鞋可能被刹车板勾住,离开脚底,从而导致无法操纵车辆行驶,也有可能卡在刹车踏板下面,踩不实甚至踩不到刹车,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无法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 深圳交警温馨提示:驾车时请穿好合适的鞋子,切莫贪图凉快、方便,让脚“贴”在危险的边缘。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他们天真烂漫、生性好动、活泼乱跳,但年幼的孩子不知危险为何物,时常在马路上飞奔猛跑,在停车场内嬉戏打闹……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地点:非机动车道 5月22日16时59分许,在宝安区德丰路福永人民医院路段,一名7岁小学生在玩耍时突然奔跑冲向非机动车道,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 地点:机动车道 5月26日17时57分许,在宝安区艺展二路与艺展三路交会处,一名6岁儿童从人行道走入机动车道,短暂停留后突然奔跑 过马路,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 地点:非机动车道 5月30日12时40分许,在宝安区前进二路水库路,一小学生突然跑进非机动车道,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 地点:停车场 5月27日15时6分许,在宝安区西乡一停车场内,一名5岁儿童从停放的车辆中间突然奔跑出来,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 地点:公交车站 5月17日13时5分许,在福永大道一公交站处,一名13岁学生下车后从公交站台突然蹿出,一头撞上驶来的电动车。 总结以上几起事故,不难发现几个关键词:学生、儿童、突然、奔跑。 像这样因未成年人突然猛跑横过道路,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孩子的行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家长要对孩子尽到监护责任,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儿童。 涉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让我们心痛的同时也让我们反思,如何保障孩子的出行安全?这需要所有人的努力,大手拉小手共创和谐交通环境。 01、别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 家长因工作、临时有事、与他人聊天等多种原因,可能会疏于对儿童的照顾,容易出现儿童在道路上玩耍、在商店门口前乱窜、突然冲出道路的情况,此时十分容易发生意外。 因此,外出时,家长千万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更不能任由孩子独自在外逗留。 02、马路上切忌打闹玩耍 家长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孩子在外出行,不要在人行道上追逐打闹,否则可能刹不住脚步冲出马路,与车辆发生碰撞。过马路一定要提前观察路口情况,不要“飞奔式”过马路。 03、远离停车区域 家长要教育孩子远离静止车辆。驾驶人坐在汽车驾驶位时,因视线受到遮挡,会形成一定的视野盲区。 由于孩子的个头矮小,且在路边玩耍时呈下蹲、俯卧状态,若在盲区位置逗留,驾驶人将可能看不到,从而酿成悲剧。 04、上下公交车时不要乱跑 公交车站是最易发生盲区事故的地点之一,站台前后车流人流较大,受站牌遮挡的影响,若有行人突然从站台冲出是十分危险的。 因此,家长要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车上下车时要注意观察站台前后的情况再通行;在公交站台等候车辆时,切忌追逐打闹。 意外无法预测,但事故可以防范。希望各位家长一定要尽到看护和教育的责任,重视孩子日常出行交通安全,而不是在事发后才意识到危险。 而作为车辆驾驶人,则要时刻注意安全驾驶,防范此类事故发生。行经两侧停放车辆或有障碍物的路段,以及路口、公交站时,要减速慢行,注意两侧可能冲出的行人。步步小心,安全第一!
大家出行选择电动自行车,必是因其便于操作、轻便小巧,但操作上的便捷,并不意味着出行的无忧,在意外面前,小失误便有可能铸成大错! 一、路口惊险一瞬,一个直冲一个不让,结果...... 2022年12月2日16时30分许,南山区沙河西路丽康路口,一辆右转弯的水泥搅拌车与闯红灯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并将电动车骑行者卷入车底…… 从事故发生瞬间我们可以看到 1、搅拌车右转未停让 2、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万幸电动车骑行者仅是轻微擦伤并无生命危险! 但交警要特别提醒大家,他人的幸运不一定会在自己身上发生,而事故的经验教训却可以举一反三、常记在心! 二、骑行守交规,不要拿机会的万一博生命的唯一 红灯停、绿灯行,骑行不要闯红灯! 01遵守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 骑行至路口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红灯时段禁止通行,转弯时应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遇交通信号红灯亮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交通标志和标线,依规通行,保障安全。注意避让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不得抢行。 自行车骑行者闯红灯被小货车撞倒在地。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货车碰撞,导致骑行者头部受伤,事发时骑行者未佩戴安全头盔。 此外,骑行时还要做到戴好安全头盔、系好搭扣、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安全骑行,以上条件缺一不可!不要再心存侥幸了! 三、斑马线前礼让,一次减速,一次礼让,关乎生命! 大型车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斑马线上有行人、非机动车通过 都应在斑马线提前2米停车礼让! 包括: 右转要退2米 、 直行红灯前要退2米 ,路段无红绿灯的斑马线要退2米。 原因无他,只因和本案例同理,误入大车盲区极其危险! 大型车辆盲区有哪些? 第一种是静态盲区,如图: 另一种是交警已经提醒过很多次的动态盲区——右转盲区,俗称“死亡弯月”,即大货车在右转弯过程中,由于内轮差(前后轮转弯半径不同)而出现的一处弯月形状的区域。 各位大型车辆驾驶员,如果不想成为“肇事者”,请一定要注意斑马线前停让,特别是容易被非机动车和行人忽略的右转盲区,在路口右转或行经右转渠化匝道时,请严格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右转弯。 01一停、二看、三起步、四慢行通过 停:无论前方是否有行人、非机动车过斑马线,都要在斑马线停止线前2米停车等候。 看:从左至右分别观察车辆左侧、车头前侧、车辆右侧是否有来车或行人进入盲区,提前做好预判。 起步:确认安全后缓慢启动车辆。 慢行通过:驾驶员注意启动车辆后要不断观察左右后视镜,慢行完成右转弯,严禁急踩油门。 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小型车辆,一定要远离大型车辆,更不要与大车抢行或贴着大车车头行驶。文明守法,才能一路顺畅,平安回家,才是心之所愿。交警希望大家每一天都能带着期待出门,伴着心安踏进家中!
2023年2月6日12时55分许,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南山区桃李路段,有一辆电动车撞到一名行人,现行人躺在路边,且有流血,需叫120处理。 深圳交警立即呼叫救援电话并前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看到伤者是一位环卫工人其脸部和脚部均有受伤流血,待救护车赶到现场后给伤者做了伤口处理。 经核查,肇事者杨某杰(14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桃李路北往南路段危险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路边正在工作的环卫工人邓某和相撞,导致邓某和受伤。 该起事故中的杨某杰他违反了未满16周岁私自骑行电动自行车及非机动车未实行右侧通行(逆行)且在骑行中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还在大马路上“翘头”炫技?!最终导致该起事故发生! 部分未成年人喜欢追求刺激、个性交警也能理解,但是!所有的刺激、个性行为都是建立在安全、合法的基础上,如果连这两个基本原则都违背了,那就不再是单单骑车兜风这么简单的事了。 一、够龄才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并携带行驶证。 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载人发生碰撞事故 这不光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也是为了保护其他人的安全,别说只相差两岁,没什么大碍。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事故一旦发生对孩子的身体与心理都将受到一定影响,严重的将祸及自身或他人生命! 二、右侧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逆向行驶。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容易造成道路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三、佩戴头盔 在以上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附载儿童的,应当确保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戴头盔的重要性,相信不需要交警再强调了吧,大脑在人体占据什么作用大家心里都清楚,先是违法骑车,炫技还不佩戴安全头盔!孩子,你此等做法家长知道吗?如果家长知道,还会允许你这么做吗?“开学安全第一课”仍在持续开展中,交警建议广大学子们好好听课,牢记于心! 作为家长也需多上心关注孩子的行为举止,多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正向的榜样,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快跟交警一起守护平安回家的路吧!
对于酒驾深圳交警一直都是严查不怠没有例外!城市酒店、餐厅、KTV等娱乐场所周边都是交警设卡查处的重要点位,还有一个重中之重的设卡点——高速! 深圳交警在广深高速黄鹤收费站开展“猎虎”整治对过往的车辆逐台排查。 零时刚过交警排查一辆粤B号牌小车时手中的酒精检测棒亮起了红灯,该车驾驶员疑似酒后驾驶,随后交警要求驾驶员将车辆靠边停车并下车配合检查,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民警已对该名驾驶员依法进行了处罚! 一、相关法律规定 (1)酒后驾驶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众所周知,高速上的车速较快在高速上行驶危险系数本就比城市道路上的要高,这名驾驶员竟还打算饮酒后驾车上高速?!这是在拿生命开玩笑吗?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深圳交警将加强全市“猎虎”整治,特别是高速路段!严查严处坚决不放过任何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 因酒驾引起的悲痛事故数不胜数,但最后的结局都一样悔不当初,悔之无及!还有人想拿自己与家人的前途和生命安全来侥幸吗?
一、翻车的原因 2023年1月31日8时37分许,龙岗区芳坑路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只见一辆红色小轿车“四脚朝天”,横躺在马路中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深圳交警接到警情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恢复交通。万幸,事故中无人受伤或被困。 经过调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车辆在正常行驶时,驾驶员的手机从操作台上滑落,正当他低头捡手机的瞬间,意外陡然发生:车辆向右偏离方向,撞到绿化带中的树后侧翻。 好在驾驶员系好了安全带,车内亦无其他人员,这才无人受伤,可谓是有惊无险。 二、分神无所谓?错!生命无再来 看完这个“翻车现场”,心里可以说是五味杂陈,正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些小动作就是因为过于日常才让大家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一秒分神,后果难料!一次分心,危险重重! 1、分心驾驶的危害比你想象中的大多了! 分心驾驶会使得驾驶员精力无法集中,轻则车辆偏移方向,重则发生追尾、侧翻等事故。特别在高速公路上,在速度的加持下,危险系数便会成倍增长,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以下危险行为: (1)驾驶员无法及时反应 分心驾驶会让驾驶员在驾车的时候没有正确的思考思路,导致出现紧急事件时没有办法及时地思考,作出反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导致车速变慢 分心驾驶会导致车辆行驶的速度变慢,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影响交通通行效率。若是在高速公路上因分心驾驶而导致龟速行驶,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只会更加严重。 驾驶员驾车时,看了几眼窗外的美丽风景,不料就在分心的瞬间,车辆撞上了中央护栏,所幸无人受伤。 (3)导致驾驶员视线分散 驾驶员在分心驾驶时,没有办法观察周围的行车和环境,视线和注意力完全无法集中,遇到紧急情况就会削弱司机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大家可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觉得看个热闹就完事,不会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生命只有一次,莫拿安全冒险!提前做好功课总是没错的。 (4)预防分心驾驶小妙招 开车时不要接打电话或使用蓝牙耳机接听电话; 物品滑落时,要将车辆停稳到安全区域后再进行操作; 将零散的物品存放在后备箱或一个固定的地方,以免在驾车时因物品四处散落而分散注意力; 尽量避免在车内吃东西,尤其是包装复杂的物品; 去不熟悉的地方时,要在出行前设置好导航; 乘车人员不要长时间与驾驶人聊天、大声说笑等,这样会导致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 照顾好儿童,不要让孩子影响到驾驶员安全行车。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如果在本期案例中,有乘客坐在车内却未系安全带,那可能就是另一个结果了,因此,安全带等于生命,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必须系好安全带!分心驾驶,生死一瞬,大家千万要引以为戒!开车出行请牢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大家都知道,头部,是人体非常重要的部位。但说到骑行时的“护头神器”,却总是有人不以为然。头盔难道不是发生意外时保护头部的第一道屏障吗?大家为何总是掉以轻心呢? 一、戴盔不系扣,安全保不住 2022年9月26日10时15分许,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宝安区横坑大道华丰科技园路段,有一骑着电动车的男子摔倒在路中间,看似受伤严重。 事故现场及涉事电动车 交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协助医务人员对伤者刘某华进行了救助,并将其安全送往医院。虽然刘某华伤到了头部,但好在并无生命危险。 刘某华头部受伤 与此同时,交警也发现,事故现场并没有可疑的人或者车辆,难道是有人肇事逃逸? 交警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却发现,事情原来是这样…… 大家可以看到,骑行途中头盔飞出去了!刘某华并没有选择停车处置,而是一边继续开车,一边伸手想要抓回头盔。不料下一秒却脸朝下摔倒在地,这个意外为何会发生? 不就是交警常和大家强调的,头盔带了≠戴了!佩戴头盔不系扣,骑行安全打折扣。 重要,大家一定要知道。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头盔戴在头上却不系扣,就相当于骑行者自己硬生生地将这道防线摧毁了。 头盔戴而不系,这些案例触目惊心 重要细节!头盔应该怎么戴? 那要怎么佩戴头盔,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头部呢?俗话常说“来都来了”,头盔既然都戴到头上了,再花几秒的时间把头盔戴好,又能费多大事呢? 正确的头盔佩戴方式 第一步:尽量由本人试戴头盔 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第二步:保持水平 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否则会使头部无法受到全面保护。 第三步:头盔不要有晃动感 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第四步:把握好耳朵的位置 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第五步:卡扣要扣紧! 将下巴的卡扣插口处调整好位置与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此外,骑行时一定要注意“一戴两不”,本期案例中,骑行者未走非机动车道,如果他摔倒时后面有车辆驶来呢?如果有驾驶员没注意到他呢?后果不能深想,只因不堪设想。 请大家不要拿概率的万一,去搏生命的唯一。请自觉走非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遇到意外情况时,要先靠边停车再进行处理,不要在路中间“耍杂技”。(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红灯停,绿灯行”,这一交通小常识相信是大部分人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启蒙吧。然而,这一最基本的交通常识,往往却被人掉以轻心。 在该路口等绿灯的电动车男子,因一直低头玩手机,信号灯变为绿灯了还浑然不知。就在绿灯即将变红灯闪烁时的最后几秒,他才反应过来,然后急匆匆地骑行电动车过马路。 虽说是在绿灯闪烁时的最后几秒,但总归还算遵守交通信号灯,过马路时也是平平安安的。 你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吗?就在这同一个路口,前后仅相差一分钟,后面这一位骑行者却…… 近期,深圳交警接到报警,在龙岗区宝龙路与诚信交叉点的红绿灯处,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货车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一方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未佩戴安全头盔。 经调查,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在过马路时,存在“未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而货车司机在途经路口时存在“未查明路况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从而导致这场悲剧的发生。 同一个路口,同一组信号灯,同样是骑行电动自行车,两人过马路前后仅相差了1分钟。就因过马路的方式不同,导致两人结局也截然不同。 从这事例中可以反映出,部分市民还存在交通意识薄弱与心存侥幸的问题! 像这种情况不是个例,但交警希望这是最后一例,不要等到事故酿成了才追悔莫及。 既然大家都已经看到这了,听我的,耐心点把下面关键信息给看全了,为你为他为家人,一定要牢记并做到以下几点。答应我,好吗? 1、非机动车骑行者需注意 (1)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2)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头部受到的损伤降到最低。 机动车驾驶员在路上驾驶时,要牢记并做到以下这点。 2、机动车驾驶员需注意 途径红绿灯路口过斑马线时,驾驶员要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留意观察路口情况,避免发生“鬼探头”。 路口不超齐头车,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当路口有车辆减速或停下来不走时,千万不要贸然超车。 说了这么多,只有一个目的:希望大家都出入平安,阖家幸福。
不知道大家平时坐公交、地铁时,有没有坐过站的情况呀?就像这样,先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连成年人都容易出现公交坐过站的情况,更何况是自己上下学的学生们呢。 小学生因睡着坐过42个站 2020年11月6日18点许,一名8岁小学生在公交车上睡着后坐过42个站后醒来哭道:“我不认识回家的路了”。后经工作人员的协助,小学生最终安全到家。 小学生痴迷玩偶娃娃坐过站 2021年3月9日中午12点,公交驾驶员驾驶车辆回到总站,对车厢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身穿校服的小学生一脸茫然地坐在座位上。 经询问,该学生由于痴迷玩耍手中的玩偶娃娃而坐过站,等她想起要下车时,却发现车不知开到哪里了,由于害怕,只好一直坐在车上。 最终与该名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并安全将其交到家长手中。 学生乘坐公交车坐过站的情况,确实很常见。有玩耍太入迷的,有犯困睡过头的,还有注意力分散忘记下站的,等反应过来时,车辆已启动,站台已过。 那平时学生在乘坐公交时,有什么方法可以防止坐过站吗?坐过站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跟交警一起往下看。 一、学生该如何防止坐过站 (一)要留意自己下车的站点名。如果不清楚站点的具体名字,可以询问公交车司机确认一下。担心坐过站的情况下可以事先与司机沟通,让司机到站点提醒一下。 (二)尽量不要在车上玩玩具或者聊天而忘记下车,要注意听公交车上的到站语音播报。如果不是很熟悉这路公交车的站点,在下车的前一站就要做好下车的准备。 (三)下车时不要着急,可提前按铃提醒公交车司机,携带好自身的随身物品,等车停稳后,依次从后门下车。 如果一不小心坐过站了该怎么办呢?别慌!交警教你怎么做。 二、学生乘坐公交坐过站该怎么办? (一)不管是上错公交车,还是坐过站,请第一时间与公交车司机求助,听从公交车司机的指示。不要哭闹或做出过激行为,干扰司机安全驾驶,从而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二)切不可在不熟悉路线的情况下,私自下车寻找回家的路,以免走丢走失或发生交通事故。可继续坐到该公交车路线的终点站,然后等待车辆往回驾驶,留意目的站台到了后下车。 每一位家长都有责任,从小教导孩子交通安全的教育,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出门在外,家长不仅要看好孩子,还要督促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做一名合格的交通参与者,才是更好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如果孩子放学、外出游玩,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回到家,可回想下孩子乘坐的公交线路,上下车时间及地点,第一时间拨打公交企业的服务热线,告诉客服人员详细线路地点。他们将第一时间对所覆盖的线路进行排查,调取车载监控。 巴士集团:0755-83161116; 东部公交:0755-89983563; 西部公汽:0755-36357333。 此外,乘坐公交车时,刷学生卡是有刷卡记录的,记住学生卡编号,这将给查询带来很大的帮助。
“网课时代”老师的压力莫过于,学生从30人变成30个家庭,每节课都是公开课。 居家上网课,同样也给家长们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一边上班,一边做家务,还要时刻注意家中“熊孩子”的动向。 一、不要让年幼的孩子脱离视线玩耍 宝安交警巡逻至田心大道时发现有一孩童正独自在道路上玩滑板车,周边并无大人看管,安全隐患极大,发现该情况后,铁骑队员立即做好安全防护并将孩童带至安全区域。 由于孩子不知道家长电话、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为确保孩童安全,铁骑随即联系辖区派出所前来处置,期间一直看护着孩童确保其安全,直至派出所警力到场后才安心离开。 家长啊,即使再忙,也不要疏于对孩子的看护与管教。 课余时间,儿童主要活动场所转变为社区广场、小区花园,儿童交通安全问题,更不容忽视。 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严禁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或者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骑行时应尽量选取路面平整、没有其他车辆以及行人较少的场所,保证骑行者和他人的安全。 同时,儿童应穿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以降低摔倒造成的伤害。 二、不在小区停车场、出入口玩耍 孩子们在车辆停放的区域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会非常危险!比如:小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等。停放的车辆会遮挡驾驶人的视线,如果孩子突然从司机的视觉盲区中窜出,司机往往来不及反应,非常危险。 车辆有盲区,不在停放的车辆周围玩耍,以免车辆突然启动或是开门。孩子们身材本来就矮小,特别是蹲坐在地上的时候,会使起步和转弯的车辆驾驶人难以察觉,从而发生危险。 8岁女童蹲下瞬间,小车突然冲过。 停车场、小区出入口,以及车辆转弯的区域都是事故多发区。因此,不让孩子在车辆附近玩耍,让孩子远离这些危险区域至关重要。 三、警惕城中村等人车混行的道路 老旧小区、城中村中未实现人车分流的区域,道路两侧店铺林立,人车混行,道路通行功能和生产经营、生活功能交织。与在城市道路上相比,小区内居民对交通安全风险的警惕性也会大大降低。对儿童来说,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是交通事故风险很大的场所。 男孩蹲在村中通道,被转弯的小轿车撞倒受伤。 孩子对于危险的判断、规避能力较弱,人车混行的道路对于孩子来说危险指数爆表。在经过人车混行的道路时,家长、监护人务必看好孩子,不让孩子在路上奔跑追逐。 居家上网课也不能放飞自我,对于孩子的安全,家长们更要上心,尽量减少外出,宅家看书、玩亲子游戏都是不错的选择。
朋友见面相谈甚欢,却有人欢喜有人愁,此话怎讲?简而言之与两样东西有关:酒、车。 一、酒后开车送朋友,除夕夜晚进“铁窗” 2022年1月31日2时20分许,龙岗交警在红棉路康乐幼儿园路段设卡查车,一辆粤B号牌的小车驾驶员常某引起民警注意。 快速检测棒亮起红灯,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速速让其下车配合检查,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常某的吹气结果为99mg/100ml,后经前往医院抽血检验鉴定,常某的血检值为92.44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window.__styleInject__ = window.__styleInject__ || function (css) { if (!css) return; if (typeof (window) == 'undefined') return; var style = document.createElement('style'); if ('styleSheet' in style) { style = document.createElement('div'); style.innerHTML = 'x' + css + ''; style = style.lastChild; } else { style.innerHTML = css; } var head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 head.appendChild(style); return css;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 || function (opt) { opt.width = opt.width ? (opt.width + '') : '100%'; opt.height = opt.he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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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晚高峰、高速路上,一辆蓝色小车突然打横停在路中间,车内司机下车后顺着座位瘫坐在地,嘴里念叨着:我要盐,要糖。 我站不起来 交警和热心司机围绕在一旁,上演了一幕“紧急救援”,现场什么情况?我们一探究竟! 一、高速路上,小车为何打横停在路中 近期,深圳交警接警称,在机荷高速K2860荷坳往龙岗方向路段,有一辆小车停在快车道上,司机瘫坐在路边称身体不适,无法正常驾驶车辆,需要交警紧急救援。 接警后,民警立即调度附近警力和拖车,通知救护车赶往现场,并实时监控辖区交通情况。 二、当事司机四肢乏力,虚弱念叨:我要盐、要糖 民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做好安全防护,了解当事司机情况。 经了解得知,当事司机疑似因低血糖出现了头晕、四肢乏力的症状后,民警让当事司机靠在其身上,一边安慰其情绪,一边给其喂水,直到救护车到达现场。 三、一路护送,为患者开辟绿色通道 当时正值晚高峰,为了让当事司机争取宝贵的救护时间,交警一路护送,为救护车开辟绿色通道,仅用时25分钟便将当事司机送达医院。 交警提醒各位市民朋友,驾车前务必确保自己的身体状况良好,驾驶车辆上路时,应避免进食不足或进食时间间隔过长,这样容易造成低血糖。 在此,交警也要特别感谢及时伸出援手的司机,多亏了您的协助,救援才得以及时、顺利地进行。 争分夺秒,他们是“最快的双腿”;竭尽所能,为广大市民提供“最暖的守护”。 近日,龙岗交警铁骑接警称,一粤B****0车上有一名男子手臂骨折需要送往骨科医院,因当时路段多处地铁施工交通拥堵,铁骑队员立马为其带路开道沿途护行疏导交通,分工协作,以最安全最快的速度,将其安全送达医院,全程仅用时5分钟。随后司机和伤者对铁骑队员表示感谢。 近期,龙华交警铁骑在开展整治时,遇一市民求助称,车上有一名女子不省人事,急需送往医院救治。铁骑快速反应,联合一起护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用时10分钟将患者送到医院,家属表示十分感谢深圳交警的帮助! 各位司机朋友,如在驾驶中突发紧急情况,请不要慌张,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1、及时打开双闪; 2、把车辆安全停靠至路边; 3、向路面交警、市民、车主求助,或拨打110报警。 如遇交通问题,请随时和交警联系,交警会第一时间提供援助!
你遇到过借钱不还的吗?这类人一般被称为“老赖”,不瞒你说交警也遇到过“交通老赖”。 一、隐患车辆目标出现,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 近日,深圳交警根据超级隐患清单,发现一辆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的粤B****2号牌重型货车有上路行驶轨迹。 经与车辆所有人联系,交警发现该车属于挂靠车辆且联系不上车辆实际驾驶人,属失联状态。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深圳交警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并逐步掌握了线索。 二、跨地区缉查,兵分两路,地毯式搜查 经研判,民警发现该车长期在揭阳、潮州两地行驶,轨迹活跃但不稳定。随即民警前往潮汕地区开展查缉工作。 11月4日下午,民警到达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后分工合作,一边实时研判、分析;另一边前往目标车辆轨迹多发区域进行地毯式搜查。 最终,于15时46分许民警将即将驶离的目标车辆及时拦截。后在潮安警方协助下,成功查扣该目标车,及时消除隐患。 违法不处理它就会自动消失了?到点给车审验也不去审验,以为异地交警就查不到你了?都2021年了,怎么还这么天真呢。 违法不处理、逾期未审验,一拖再拖,殊不知对自己对他人,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 隐患车上路的危害。 1、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2、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三、停驶、扣证、扣车,交警依法处罚 违法未处理面临的后果 1、超期未处理、车辆停驶 对于超过四十五日未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的,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七条,交警部门将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机动车;尚未停驶的,将按违反进行、限行规定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罚款,并扣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2、多次违法未处理,或将被扣证、扣车 对于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对机动车所有人开具《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拒不接受处理的可扣留驾驶证、行驶证,必要的将扣留机动车。 再次提醒广大车主,违法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车辆该审验的要及时审验,那些你不以为然的行为,不仅给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切勿心存侥幸! 深圳交警严查隐患车辆,依托电子警察车牌识别、视频监控等智能手段,实时监测重点隐患“对象”轨迹,不管你跑得有多远,藏得有多深,交警都能把你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