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是觉得眼皮沉,怎么就闭眼了”“感觉还能坚持一会儿,怎么就睡着了”……开车时,你是否有过这样的后怕?不是故意想睡,而是疲劳到一定程度,眼睛不受控制地“耷拉”下来。
危险!危险!危险!要知道,开车时哪怕只闭眼1秒,都有可能酿成大祸。
一、案例警示:开车“打盹”,等于“盲开”。
凌晨3时许,在沈海高速K2902+386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在行驶中追尾前方同车道因施工作业停放在最右侧车道的货车。

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展开调查,而调查结果更让人警醒,肇事货车司机在事发时正处于“盲开”状态。

凌晨3点正是人体最困倦的时段,该名司机疲劳到眼睛不受控制地闭合,毫无察觉前方正在施工的货车,直到碰撞发生才猛然惊醒,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高速行驶本就需要驾驶员保持高度集中,对路况变化做出快速反应,而疲劳会像“隐形麻药”,让大脑反应速度大幅下降。
二、致命危害:感觉疲劳千万别硬撑。
问:疲劳驾驶有哪些危害?
(一)轻度疲劳
会出现操作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
(二)中度疲劳
会出现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等情况。
(三)重度疲劳
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疲劳驾驶不仅危险,还触犯了法律。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9分。
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3分。
对抗疲劳驾驶,没有“侥幸捷径”,只有“实在办法”。做好这几点,能最大程度避开危险。
三、预防为先:别等“眼皮打架”才警觉。
(一)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上高速公路应提前规划行程:什么地方是出口、什么地方有服务区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在行程中定期休整,防止疲劳驾驶。
(二)科学安排行车时间
长途行驶的驾驶人要遵循“逢三进一”,即路过第三个服务区时务必进去好好休息。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连续驾车4小时停车休息不得少于20分钟,感觉困累千万别硬撑。
(三)保证足够睡眠时间
有时驾驶人必须夜间行车,白天由于人体生物钟的影响,以及噪声、光线等干扰,睡眠效果不如夜间好。因此,白天睡眠时间要适当增加,才能保证睡足睡好。
(四)合理安排休息方式
驾驶车辆避免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可时常调整局部疲劳部位的坐姿,以促进血液循环;行驶一段时间后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下车适当做些消除疲劳的运动并洗手、洗脸,保持清醒。
再次提醒:感觉疲劳停一停,休息休息再前行。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拒绝“疲劳驾驶”。(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