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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6-03
交警进校园开讲“安全课”,...
近日,龙华区观澜街道桂香社区交安站联合街道交安办及交警部门,走进桂花小学和大林幼儿园,通过一堂生动有趣的“开学第一课”,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师生身边。 活动中,交警围绕“安全出行,快乐成长”主题,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了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宣讲。从“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规则,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在路上追逐嬉戏;从如何识别交通标志标线,到乘坐公交、电动自行车及私家车的安全细节——交警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分析,将复杂的交通法规转化为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的安全知识。穿插其间的互动问答环节,更是让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加深了对安全出行的理解。 为了让学习体验更加深刻,现场特别设置了交通指挥手势模拟体验和有奖问答环节。同学们争相参与,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巩固了刚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社区工作人员还同步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画册,鼓励孩子们争当“小小交通宣传员”,将所学安全知识带回家。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共同遵守交通规则,让文明出行的理念从校园延伸到家庭,辐射到社会。 校方负责人表示,这堂“开学第一课”非常及时且实用,在学生心中播下了文明出行的种子,有助于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此次活动是桂香社区深化“护学”行动、构建平安校园的又一举措。下一步,社区将持续推进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通过更多寓教于乐的形式,筑牢学生出行安全防线,为构建平安和谐社区夯实基础。(来源:深圳晚报;发布日期:2026年3月17日) -
18 2026-03
筑牢幼儿出行安全防线,交警...
为进一步筑牢幼儿出行安全防线,切实提升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罗湖交警铁骑走进泊林幼儿园,开展了一场趣味盎然、互动性强的“开学第一课”活动,带领孩子们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体验之旅。 活动现场,交警铁骑带来了精彩的装备展示。让孩子们近距离接触到了警用摩托车、铁骑护具、警棍等执法装备。铁骑队员耐心细致地讲解每件装备的名称、功能及在执法中的作用,让孩子们在“看得见、摸得着”的直观体验中,深刻认识到铁骑装备的重要性。 接着,交警铁骑结合孩子们日常上下学出行习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讲解了“如何安全过马路”“红灯停绿灯行”“不在马路边玩耍”等安全知识。另外,交警铁骑还重点讲解了乘坐家长的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乘坐姿势。 最后,交通铁骑通过现场问答互动,孩子们积极举手,踊跃回答,将交通安全知识牢牢地刻进了脑海里,真正做到了寓教于乐、入脑入心。 此次活动,不仅是一次知识的传递,更是一次安全意识的播种。罗湖交警将持续走进全区各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为孩子们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火墙。(来源:深圳晶报;发布日期:2026年3月16日) -
18 2026-03
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罗湖...
为进一步提升市政工程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罗湖交警走进辖区市政工地,开展了一场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结合市政工程车辆体积大、盲区多、出行频繁的特点,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工地负责人及工程车辆驾驶员重点讲解了大型车辆盲区危害、右转必停、严禁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知识。针对部分驾驶员在日常出行中常见的交通陋习,警力以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深入剖析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警示大家要时刻绷紧安全弦,文明规范行车。 下一步,罗湖交警将持续深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及施工工地,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筑牢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来源:深圳晶报;发布日期:2026年3月16日) -
13 2026-03
深圳交警提醒:机动车年检可...
“可以提前多久办理”“需要提前预约吗”……对于机动车年检,尤其是新车主,可能有不少疑问。深圳交警提醒,机动车年检可提前三个月办理,千万不要等过期,以免因逾期未年检受到处罚。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64号)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车有不同的年检周期。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摩托车在10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等等。 交管部门推荐使用“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在首页左上角进入“我的机动车”在线快速查询车辆检验有效期。对于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大型轿车、摩托车等免检车辆,第2年、第4年、第8年无需上线检验,可直接向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但是,车辆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享受机动车“免检”政策,需按原规定上线检验: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因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营运车辆变更为非营运的;车型为面包车的;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 据介绍,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 线下网点 → 车辆检验 → 下滑即可查看检测机构分布地点及工作。机动车检验预约非强制性,可备齐所需材料,在工作时间段内直接前往检测机构办理机动车检验。如当日未通过检验,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的,可直接前往该检测机构复检。办理业务前,请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需回登记地年检外,其他机动车均可在车辆所在地上线检测。(来源:深圳特区报新媒体“读特”;发布日期: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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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26-03
木棉落、雨水浇,“落花成泥...
春临深圳,满城木棉热烈绽放,一树树火红缀满街巷,是这座城市独有的春日限定风景。 但近期雷阵雨频繁“上线”,风雨催花落,路面既被雨水浸润,又被掉落的木棉花覆盖,形成“雨天路滑+花落路滑”的双重风险,给每一位驾驶人的出行安全带来考验。 一、雨天路滑,守住“水膜防线” 深圳的雷阵雨向来来得急、雨势密,短时间内的集中降雨会快速改变路面状况,给行车安全带来不小威胁。 雨后路面湿滑,司机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失控侧滑。 雨水快速冲刷路面后,会在路面形成一层薄薄的水膜,轮胎无法完全贴合路面,抓地力大幅下降,直接导致制动距离较干燥路面增加。 高速上车辆发生“水滑”,致多车连撞。 因此,雨天行车务必降速!控距!亮尾! 1.减速控速,杜绝急操作 雨天行车务必注意减速慢行,全程避免急加速、急刹车、急变道,从源头减少打滑风险。 2.拉大间距,预留缓冲 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与非机动车、行人保持足够横向间距,为突发情况预留充足反应和制动空间。 3.规范用灯,强化辨识度 及时开启近光灯、示廓灯和后尾灯,雨势过大时可开启后雾灯,切勿使用远光灯,更不能滥用双闪灯,确保自身车辆被其他交通参与者清晰识别。 二、花落路滑,木棉花下的隐藏“陷阱” 除了雨天本身的湿滑,掉落的木棉花更是隐藏“陷阱”,特别是林荫路段、主干道两侧及人行道,落花尤其多。 被雨水浸泡后的木棉花,经车轮碾压后,会变成一层湿滑花垫,大幅降低轮胎抓地力。相较于汽车,电动车车身轻、轮胎接触地面面积小,遇到落花湿滑路面,极易出现打滑、侧翻、失控等情况。 因此骑行电动车经过这类“落花成泥”的路段时,务必减速慢行,避免滑倒。 1.注意观察,提前预判 行经木棉树密集路段,提前观察路况,看到成片落花、花瓣堆,尽量缓慢绕行,不强行碾压;无法绕行时,务必提前减速,平稳通过,切勿加速冲过。 2.规范刹车,杜绝急刹 在落花区域行驶,切勿紧急刹车。刹车时要轻捏车闸、点刹减速,避免一把捏死前后闸,防止车身侧滑、甩尾摔倒。 3.戴好头盔,保障自身安全 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头盔卡扣,这是摔倒时保护头部的最后一道防线;雨天穿雨衣时,选择分体式雨衣,避免连体雨衣遮挡视线、束缚动作,影响操作。 木棉绽放是春日浪漫,平安出行是幸福前提。 近期雷阵雨+木棉花掉落叠加,路面湿滑风险升级,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牢记以上安全提示,遵守交通规则、相互礼让、谨慎慢行。(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发布日期:2026年3月3日) -
28 2026-02
曝光!电动车闯隧道、走快速...
高快速路、隧道是机动车专属通行区域,车流密集、车速快,电动车防护薄弱。违规闯入不仅严重扰乱通行秩序,更会将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置于险境。 电动自行车在隧道内行驶,发生事故。 电动自行车驶入快车道,引发事故。 针对电动车违规驶入高快速路、隧道、城市主干道等重点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案例曝光 以案为鉴 (一)新彩隧道 1月31日,黄某心存侥幸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新彩隧道,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其违规通行全过程被完整记录。 发现这一情况后,福田交警迅速完成违法行为核查,依法查处涉事电动自行车,并对黄某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新彩隧道为封闭性机动车通行隧道,内部光线有限、空间狭窄,且机动车通行速度较快,电动车驶入后,因车速与机动车差距大,易造成后方车辆拥堵、追尾,同时电动车驾驶人缺乏有效防护,一旦发生事故,伤亡风险极高。 (二)丹坪快速猫公坝隧道 1月30日,阳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还违规驶入丹坪快速猫公坝隧道,被隧道监控实时抓拍,龙岗交警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快速锁定涉事驾驶人。 经核查确认违法事实后,龙岗交警依法对阳某进行安全警示教育,随后依法查处涉事电动自行车,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丹坪快速及配套隧道为城市快速路组成部分,属于电动车禁行区域,电动车不仅严禁驶入隧道,更不得在快速路通行。切勿心存侥幸闯禁,严守通行规定,规避安全风险。 (三)深南中路 1月12日,李某驾驶电动车违法在深南中路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福田交警核查锁定该违法行为及当事人后,迅速查获涉事驾驶人李某,依法对其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告知其违规占用机动车道的违法性及安全隐患,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深南中路作为城市主干道,车流密集、车速较快,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仅干扰机动车正常通行秩序,更让自身陷入极大安全风险。 电动车整治持续进行中。目前,高速路出入口、隧道已实现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全覆盖,部分区域更启用无人机空中巡查,构建“空地一体”管控格局。违法行为全程可抓拍、可追溯,心存侥幸闯禁只会得不偿失。(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
02 2026-02
电动车误入高速公路,交警火...
高速公路上车流密集且车速极快,任何违规操作都可能打破通行平衡,埋下安全隐患,非机动车擅自驶入高速,更是将自身置于未知风险之中。 一、电动车误入高速,骑行者称“导错了路线” 1月11日晚,高速路上车流不息,一辆电动车突然出现在应急车道内。 身旁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见状,纷纷紧急减速、避让,现场险象环生,稍有不慎便会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通过视频巡逻发现该情况后,立即部署警力前往现场,做好警示工作、指挥车辆避让,引导电动车至安全地带停靠,并将骑行者安全送下高速。 事后,面对交警的询问,电动车骑行者自称:“导航导错了路线”“手机没电无法重新导航”…… 这看似偶然的“导航失误”并非个例,近年来电动车违法上高速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是无意误闯多因导航使用不当所致,有的是明知高速禁入,仍心存侥幸图近路、走捷径。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暗藏极大安全风险。而掌握正确的导航设置方法,学会判断什么是高速公路,才能有效规避无意误闯。 二、正确设置导航才是出行保障 不少电动车骑行者误闯高速时,都会将“导航导错了”当作借口,但事实上,多数此类情况都是因导航模式设置不当导致的。 电动车出行时,若误将导航设为“驾车”模式,系统就可能规划高速、快速路路线,最终引导车辆闯入禁行区域。想要避免“被导航带偏”,这几个设置要点必须牢记: (一)精准切换导航模式 骑行电动车出行前,务必将导航软件切换至“骑行-电动车”模式,该模式会自动规避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隧道等非机动车禁行路段,规划安全路线。 切勿图方便使用“驾车”模式,更不要盲目跟随导航指引,忽视路面禁行标志。 (二)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出发前更新导航软件至最新版本,可下载离线地图,避免因手机没电、信号丢失导致路线错乱。同时提前查看路线,留意关键路口、禁行标志,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等到行驶中才发现路线错误。 (三)学会主动判断路况 导航仅为辅助工具,行驶中若发现导航指引与路面标志冲突(如要求驶入高速、逆向行驶),务必以实际交通标志为准,果断停止前进,在安全区域确认路线,切勿盲从导航冒险行驶。 若不慎误入高速公路,先撤离到护栏外等安全地带,再拨打110耐心等待救援。切忌在高速公路长时间逗留,更不能在高速上乱窜、逆行。 三、电动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危害大 1、速度差巨大,易酿成严重碰撞 高速公路车辆速度较快,而电动自行车实际速度远低于机动车。巨大的速度差使得后方高速车辆极难及时发现和判断电动自行车的慢速移动,极易发生追尾。 2、车辆安全防护为零 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碰撞保护结构(如保险杠、车身框架),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一旦发生事故,人体将直接承受全部冲击力。 电动自行车高速路逆行,连人带车被撞倒。 3、稳定性差,易受气流影响 电动自行车车身轻、重心高。高速行驶的货车、客车经过时产生的强大横向气流(侧风)极易导致电动自行车失去平衡。 电动自行车违规开上快速路,车辆突然撞上护栏,两人摔倒在地。 深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骑行者:务必遵守交通规则,牢记“三不一戴”“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
04 2026-01
122 | 惊险瞬间!小车...
近日,在坪山区碧三路二号桥发生了惊险万分的一幕,在一个弯道处一辆白色小车突然跨越黄色实线,超越前方车辆。 更危险的是,小车在超车过程中,从靠右骑行的自行车面前“贴身”疾驰而过,险些酿成事故,这也让骑行者惊出一身冷汗。 事后,坪山交警通过视频锁定涉事车辆及驾驶员,并对驾驶员压黄色实线超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教育。 为了“抢几秒”压实线违规超车,殊不知这样的操作,已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 超车不是一脚油门的事错误的超车行为,极易发生事故。 “夹缝中”强行变道超车 右侧强行超车连撞两车 转弯处超车酿事故 超车非常考验驾驶技巧,如非必要尽量少超车。若确需超车,要坚决杜绝“见缝插针”式变道、不打灯就变道、打转向灯的同时打方向盘变道等。 安全超车,拒绝侥幸。 一、正确的时机 一是天气条件,即在天气良好的行驶条件下可以超车,而在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由于视觉条件不佳、路面湿滑等因素,要避免超车行为。 二是行车状况,当借用车道上后方或对面方向的安全距离内均无来车时,可以采取超车动作。 二、正确的操作 (一)打开左转灯并短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提醒前车,然后驶入借用车道; (二)与被超车辆保持一定横向间距,从左侧加速超越前车; (三)继续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当可以从后视镜中看到被超车辆后,再打开右转灯,驶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 (四)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不要右侧超车。 交警温馨提示: 超车时,要选择正确的时机、正确的路段,采取正确的操作。希望每一位驾驶员,都能遵守交通规则,不做文明路上的“逆行者”“抢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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