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六十九条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答: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答: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62 号)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 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答:备齐以下资料后,网上预约到现场办理。 所需资料: (一)身份证明原件; (二)3张白底一寸免冠照片,建议通过有资质的照相馆或自助设备获取“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6个月内有效); (三)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凭证原件。 预约流程: 通过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或关注“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平台,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后,在驾驶证业务预约栏中,点击“驾驶证其他业务”进行预约。
答:可以,但必须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62号)第一百零九条有关规定: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答:不可以。 考取、换领驾驶证需要在深圳市联网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并上传合格体检数据。
答: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在线查询及打印。 (一)办理流程: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右上角“驾驶证”图标进入“我的驾驶证”,选择“安全驾驶记录”后在页面下方选择“申请查询”进行查询,通过后即可下载打印。 (二)温馨提示: 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查询、下载后,全国任意地方均可使用;每天只能网上查询一次。
答: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四条: 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答: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在线申领。 (一)申请流程: 手机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根据提示完成注册及绑定。点击首页右上角的“驾驶证”进入“我的驾驶证”,选择页面中的“驾驶证电子版”。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生成电子驾驶证。 (二)温馨提示: 1. 对于首次申领电子驾驶证时,系统将调取驾驶人的身份证相片作为电子驾驶证照片,电子驾驶证生成后,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更换照片。 2. 对没有留存照片的,“交管12123”手机APP将提示申请人通过手机拍照或者相册选择的方式提交电子照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用于生成电子驾驶证。
答: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答:需要先参加“三力”测试,通过后即可申请。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年龄在70周岁以上能够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答: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申请换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三条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答:备齐以下资料后,网上预约到现场办理。 所需资料: (一)身份证明原件; (二)3张白底一寸免冠照片,建议通过有资质的照相馆或自助设备获取“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6个月内有效); (三)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凭证原件。 预约流程: 通过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或关注“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平台,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后,在驾驶证业务预约栏中,点击“驾驶证其他业务”进行预约。
答:办理自愿降级业务,需通过星级用户平台预约到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一)身份证明原件; (二)3张白底一寸免冠照片,建议通过有资质的照相馆或自助设备获取“广东省机动车驾驶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6个月内有效)。 预约流程: 通过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或关注“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进入星级用户平台,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后,在驾驶证业务预约栏中,点击“驾驶证其他业务”进行预约。 温馨提示: 1. 自愿降级业务不可代办; 2. 驾驶证状态具有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不允许申请; 3. 驾驶证有效期超过1年的需与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合并办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八十七条有关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答: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62 号)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答: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六十九条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答:通过以下两种渠道在线办理变更登记。 渠道一:“交管12123”手机APP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绑定个人名下驾驶证后,在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选择驾驶证业务栏中的“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业务,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在线办理。 渠道二: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打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绑定个人名下驾驶证后,在驾驶证业务栏中选择“变更联系方式”业务,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