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在副驾驶位置,或者四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处三百元罚款。
在深圳经济特区内,不满12周岁的小孩坐在副驾驶位置会被交警处罚吗?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08-30 [ 内容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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