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2025-09
交警无人机专项整治占用应急...
“深圳交警空中巡逻提醒您:行驶高速公路,请注意保持车距,变更车道时,注意观察后方车辆状态,西部高速公路大队,祝您一路平安。”9月12日,深圳交警无人机在高速公路上空盘旋,与路面交警铁骑丝滑衔接,对高速公路压实线变道、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展开专项整治,旨在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10点,在广深高速宝安收费站出口方向,无人机从地面起飞后,沿着高速路段开展空中巡逻,通过高空视角实时回传路况信息,协助地面交警快速处置突发情况。“无人机会更加全面掌握高速公路的路况特点,同时也可以对高速上的车辆进行违法抓拍,及时取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部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铁骑黄晓华说。 交警介绍,针对高速公路车速快、违法瞬时性强等特点,深圳交警采用无人机执法,可快速识别常见交通违法行为,比如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规变道等,可同步联动路面铁骑进行拦截处置,形成处置闭环管理链条。“无人机相较于具有监控死角的路面高清探头更灵活,即使现场没有及时拦截住,通过无人机执法,抓拍的整段视频也可以完整展现机动车违法的全过程。”西部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一级警长刘远碧介绍。 记者注意到,交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注重人性化服务,通过无人机搭载喊话器,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空中劝导”,引导驾驶员及时纠正,尤其在车流高峰时段,能更高效发现拥堵节点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劝导提醒,助力疏导交通、减少事故风险。交管部门表示,接下来将持续使用无人机开展道路巡查、事故现场勘查等交通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无人机在交通管理领域中的应用,探索打造更加先进的无人机警务应用体系。(来源:深圳特区报 版次:A05 2025年09月15日) -
05 2025-09
无人机同步巡航 守护学生入...
开学首日,交警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 9月1日,交管部门全面启动新学期“护学”行动,以“地面精准疏导+空中动态巡查”的立体化管理模式,为师生出行筑牢安全屏障。 7时30分,福田区荔园小学(玮鹏校区)学校门口逐渐热闹起来,学生们背着崭新的书包,在家长陪伴下陆续有序进入校园。此时,多名交警与铁骑早已在学校门前斑马线、周边交叉路口就位,展开校园护航。 “为应对开学首日的交通高峰,我们提前到岗,先对学校周边路段的违停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再在校门口指挥引导过往车流,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福田大队机训中队中队长贺伟介绍。 除了路面疏导,交警还利用警用无人机同步展开空中护航与交通劝导。贺伟介绍,开学后,校园周边交通流量将长期处于高位,交警将根据学校周边交通流量情况,动态调整“护学”警力部署,无人机护学也将成为常态。(来源:深圳晚报 版次:A03 2025年09月02日) -
25 2025-08
交警多举措护航特区45周年...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无人机灯光秀将于8月26日晚精彩上演,表演范围覆盖全市标志性灯光秀及夜景片区,其中市民广场片区、深圳人才公园片区为无人机表演核心区域。 为保障活动区域通行顺畅,深圳交警将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对活动现场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分流疏导措施,严管核心区周边路段,加强外围疏导力度。在重要交通节点强化警力部署,做好人车分流、路口指挥工作,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活动期间,交管部门将结合现场圈层管理模式,实时监测活动周边区域交通流量变化,视情况对市民广场周边的福中路、福中三路、深南大道、福华一路、金田路、益田路、中心三路、中心四路、中心五路等路段,人才公园周边的沙河西路、科苑南路等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同时安排专人不间断开展视频巡查。 值得关注的是,交警将继续采用“地空联动”的立体防控模式,利用多架无人机参与此次交通保障工作。通过无人机“高空视角”对观演区周边大范围区域进行空中巡查,及时发现交通拥堵、车辆乱停放等情况,及时响应并处置。(来源:深圳晚报 版次:A04 2025年08月23日 ) -
18 2025-08
交警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
暑运期间,客运出行需求激增,道路交通安全面临严峻考验。记者8月14日获悉,深圳交警与交通运输部门紧密合作,针对客车非法违规运营开展联合执法,以强有力的整治行动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据介绍,深圳交警与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协同联动,聚焦重点道路客运车辆,强化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夜间巡查,全力防范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日前,成功查处一辆粤L号牌涉嫌非法营运重点客车,该车近期活动异常,频繁往返于惠州与深圳之间,近30天累计通行记录高达138次。经核查,涉案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司机李某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事实上,这类“黑车”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威胁着乘客安全。交警指出,非法营运方使用的车辆为“非营运”性质,不能按照营运车辆相关要求购买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运营车辆相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乘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通常来说并不具备驾驶正规营运车辆的资质,未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较差,还有一些驾驶人是临时雇佣的,对行驶路线不熟悉、缺乏经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这些驾驶人往往无法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 更为恶劣的是,从事非法营运的当事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选择多拉快跑,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疲劳驾驶、超员搭载、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更为突出;许多非法营运司机在乘客上车后要求加价,提出要返程费、车费补贴、高速费、停车费等,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有的乘客不得不吃“哑巴亏”。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化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全力保障暑运及后续道路交通安全,为市民平安出行提供坚实保障。(来源:深圳特区报 版次:A06 2025年08月15日)
-
10 2025-09
“飙车炸街”整治行动持续进...
为有效遏制“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深圳交警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打车辆非法改装、飙车炫技等违法行为,维护安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8月23日2时许,宝安交警接市民报警,称“松岗街道朗下附近,有超标的改装电动车在桥上‘翘头’”。接报后,宝安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22日,龙岗交警查获四宗电动车驶入快速路“飙车炸街”违法,并对四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8月22日,福田交警开展摩电违法整治行动,查获一人在快速路无证驾驶,四人在快速路“飙车炸街”,交警现场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22日3时许,宝安交警接市民报警,称“沙井河特大桥上,有人骑着改装电动车飙车”。接报后,宝安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21日20时许,大鹏交警接市民报警,称“湖碧路停车场沙滩停车点,有四辆改装电动车飙车”。接报后,大鹏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21日1时许,宝安交警接市民报警,称“松岗街道东方大道,一辆汽车在‘炸街’”。接报后,宝安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21日0时许,龙岗交警接市民报警,称“宝龙街道同富路桥上,一辆奥迪车‘炸街’”。接报后,龙岗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21日3时许,宝安交警接市民报警,称“西乡街道共乐城附近,一辆蓝色宝马车来回‘炸街’,声音很扰民”。接报后,宝安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20日21时许,龙华交警接市民报警,称“环观南路靠近高新技术产业园路段,有人驾驶电动车‘翘头’,存在安全隐患”。接报后,龙华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20日23时许,龙华交警接市民报警,称“庙溪新村有人骑无牌改装电动车‘翘头’”。接报后,龙华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8月19日23时许,宝安交警接市民报警,称“欣丰路往宝安大道方向,有一辆小车‘炸街’”。接报后,宝安交警立即行动,并查处涉事车辆及驾驶人。 道路不是竞技场,违法之风不可长。深圳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飙车炸街” 的打击力度,“飙车炸街”举报电话0755-83333333。也请市民朋友共同抵制“飙车炸街”,如遇非法改装及“炸街”车辆,及时向深圳交警举报,一起维护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
22 2025-07
抢这一秒,易酿事故!这些闯...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懂的交通规则,但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用“争分夺秒”挑战规则,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抛之脑后。 一、案例警示:闯红灯易酿事故。 一辆小车在宝安大道辅道行驶,临近路口时,红灯已经亮起,但驾驶人并未停车等待,而是径直通过。 事故一触即发,小车与一辆正常通过人行横道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乘人员受轻微伤。经交警调查取证,小车驾驶人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在松安路宝安大道路口,一辆小车闯红灯通过路口,与一辆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名乘客受轻微伤。 经交警调查取证,闯红灯的小车驾驶人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或许,他们只是想“快一步”,却不知危险往往就藏在这“一步”之间。现曝光一批闯红灯违法车辆,希望能给大家敲响警钟。 二、 违法曝光:闯红灯车辆被抓拍。 粤S5**3B 粤AB***81 粤BH***71 每一次闯红灯,都是在“赌运气”,而赌注,是自己的安全。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三、安全提醒: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交通规则的背后,是无数生命换来的教训。信号灯的颜色里,藏着对安全的守护。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红灯不能闯,黄灯不能抢。 四、延伸阅读。 1、黄灯亮起时怎样通过? 在道路交通信号灯里,黄灯作为过渡信号灯,起到的是警示作用,目的是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提示车辆减速让行。 2、黄灯亮时,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 各位驾驶员在经过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四周,减速慢行、文明礼让,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
01 2025-07
夏夜聚餐多,别让酒驾上“账...
夏季气温攀升,朋友间的聚餐活动也随之增加,大家推杯换盏时,别忘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深圳交警持续开展“猎虎”行动,严厉打击涉酒驾驶。 6月15日凌晨,龙岗交警查获一小车司机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司机谭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53mg/100ml。 经核查,谭某属无证驾驶,车上乘客禄某为车主,两人当晚均曾饮酒。禄某在明知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已饮酒的情况下,仍纵容其驾驶自己的车辆。目前,警方正在深入调查。 6月11日深夜,龙岗交警在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一小车司机浑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司机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涉嫌醉驾。 韦某交代,当晚与朋友聚餐饮酒,自认为回家路途较短,开一下没事,结果刚开出300米左右便被交警查获。 6月1日深夜,龙岗交警在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一货车司机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司机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属严重醉驾。 黄某辩称自己仅在当天17时饮用了约二两药酒,随后睡了两觉,并已完成了一次送货。然而,在第二次送货途中被查获时,其体内酒精浓度仍严重超标。 深圳交警提醒: 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大量饮酒后,即使经过休息,次日体内仍可能残留大量酒精,身体仍受酒精影响。 酒精对人的影响: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觉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另外,无论距离长短,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即构成违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没有"幸运儿",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酒驾理由,交警将持续开展“猎虎”行动,严查酒驾不放松。 同时,在酒吧、餐饮店KTV等涉酒场所派发“反酒驾”宣传单,提醒市民遵守交规,拒绝酒驾。 请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机动车或电动自行车,都要拒绝酒驾!(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
03 2025-06
全城严打“飙车炸街”!曝光...
为有效遏制“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深圳交警持续深入开展“飙车炸街”违法犯罪集中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追逐竞驶翘头、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5月28日,根据事故溯源线索,龙岗交警查获一起“电动车门店违法改装”案。 经查,门店实际控制人汪某及店长丰某为肖某提供解码、解速等违规服务,4月22日,肖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两人重伤。在公安机关深度调查过程中,发现涉事电动车在汪某和丰某门店被改装。目前,龙岗交警依法对汪某和丰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5月28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看见有人开电动车飙车”,龙华交警查处一起“电动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梁某某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在观澜大道三星酒店路段行驶。梁某某未持有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龙华交警依法对梁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三: 2025年5月16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一帮小伙在玩电动车杂技,车头抬起”,南山交警查处一起“电动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屈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另外两辆二轮电动车在石鼓路隧道路段存在逆行、压实线、并排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南山交警依法对屈某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四: 2025年4月22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有人骑着摩托车飙车”,坪山交警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 经查,宋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电动摩托车在南坪三期快速路与宝坪路立交路段行驶。宋某某未持有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坪山交警依法对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五: 2025年3月25日,盐田交警查处一起“电动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李某某等人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北山道路段时,作出“翘头”后单轮行驶、违法载人等危险驾驶动作,阻碍了社会车辆的正常通行,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盐田交警依法对李某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六: 2025年3月24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有多名青年驾驶改装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做‘翘头’等行为”,罗湖交警查处一起“电动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黄某某等人驾驶两轮电动车在珠岭路实施无序行驶、压实线变道、翘头等行为、干扰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黄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罗湖交警依法对黄某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七: 2025年3月18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有人骑电动车做出‘翘头’等危险行为”,宝安交警查处一起“电动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江某某驾驶电动车在机场隧道路段“翘头”,后经鉴定,江某某所驾驶的电动车属性为机动车。宝安交警依法对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八: 2025年3月10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有两部保时捷小车飙车,还闯了红灯”,大鹏交警查处一起“飙车炸街”案。 经查,潘某、周某某分别驾驶小型汽车在鹏飞路大鹏山庄路口行驶。经查询,潘某、周某某二人未持有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大鹏交警依法对潘某、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九: 2025年2月12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看到几人驾驶电动车‘翘头’行驶,炸街飙车”,光明交警查处一起“电动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潘某某、邹某某、周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松白路沿线做出“翘头”后单轮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危险驾驶动作,阻碍了社会车辆的正常通行,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其行为扰乱其他正常行驶车辆的通行秩序,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光明交警依法对潘某某、邹某某、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十: 2025年2月7日,根据市民举报线索“在北环大道上有多辆两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福田交警查处一起“电动车飙车炸街”案。 经查,卢某某、吕某某、蒋某某、高某某以及曾某某五人分别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北环大道行驶。后经调查,五人均未持有任何类型机动车驾驶证,五人的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福田交警依法对卢某某、吕某某、蒋某某、高某某以及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飙车炸街违法举报电话:0755-83333333。 深圳交警将持续打击机动车违法改装、追逐竞驶、炸街电动车改装、翘头、危险骑行等“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全市严查,深度调查维护安全、有序、安宁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