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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2026-08
交警以柔性教育代替简单处罚
为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深圳交警推行电动自行车轻微交通违法“四选一”教育劝导模式,以柔性教育代替简单处罚,引导交通违法者主动学习交规。 在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出现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后,符合教育管理条件的当事人,可从四项教育方式中任选其一接受体验式教育。选项包含现场充当交通志愿者执勤劝导不少于15分钟、抄写交通安全法规、举交通安全宣传牌接力站岗15分钟以上,或是观看15分钟以上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此举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既体现执法温度,又强化警示效果,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闯红灯、不戴头盔等陋习。(来源:深圳特区报 版次:05 2026年08月07日) -
07 2026-08
交警提醒:滨海西行主道2条...
8月6日14:20,深圳交警发布提醒,滨海大道西行深湾五路至沙河东立交段,主道部分车道恢复通行。具体恢复通行车道为:主道左侧2条车道(右侧车道仍有施工)。交警在现场继续加强巡逻疏导,请大家有序通行。 因路段整体通行效率尚未完全恢复,交警温馨提醒: 1. 选择地铁,绿色出行 建议出行受该路段影响的市民,优先选择地铁出行、绿色出行方式。 2. 关注路况,适时绕行 请确需驾车途经的市民朋友,出发前以及行驶途中通过导航查看实时路况,视实际情况选择绕行路线,避免滞留。 交警在各关键节点、分流路口加强现场疏导指挥,请过往车辆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有序通行,切勿随意变道、加塞抢行。 如遇事故,“快撤快赔” 车道恢复通行后,预计车流将有所增加。为防止加剧道路缓行、诱发“二次事故”,交警提醒驾驶人,如在周边拥堵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牢记 “能撤离,先撤离”。 第一时间撤离。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拍照固定证据后,请立即驶离,行驶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区域,再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快处】功能远程处理,或报警处理。 保险快速理赔点。南山交警在侨城中队营区设置保险快速理赔点,方便群众线上或线下快速理赔。 市民切勿在原车道逗留拍照、纠结责任,也无需担心“拍照不清晰”“责任讲不清”。交警可通过调取事故现场视频,还原事故过程、明确责任划分,事故处置全程有据可查。 现场设置的保险快速理赔点也助力实现 “快撤快赔”,请驾驶人 “放心撤”! 交警再次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与配合!(信息来源:深圳晶报;发布日期:8月6日) -
03 2026-08
雨天辗积水溅路人 司机被罚...
车辆溅湿路人。 近日,有市民向交警部门举报,一辆机动车行经南山区东滨路荔林地铁站公交站积水路段时未减速,飞溅水花将站台等候的路人溅湿。接到投诉后,交警迅速开展核查取证工作。 经查,7月30日16时46分,涉事车辆行驶至东滨路出南新路东110米处,实施驾驶机动车经过积水道路未减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交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500元罚款。 涉事车主表示,事发时因一时疏忽未能留意路面积水,导致水花溅到行人。他对此深感愧疚,并承诺吸取教训。(来源:深圳晚报;版次:A06;发布时间:2026-08-03) -
31 2026-07
事故必溯源!深圳电动自行车...
长期以来,外卖、快递骑手闯红灯、逆行、超速、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多发,涉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记者从深圳交警获悉,全市纵深推进电动自行车源头打击“斩源”专项行动,坚持事故必溯源、违法必深挖,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打破“骑手违法、企业免责”治理困局,从严压实外卖、快递即时配送平台、站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一批漠视安全管理、纵容骑手违法、事故后弄虚作假的站点管理者被依法惩处。 据交警案例通报,某快递平台配送员刘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在桃源街道岭仔路与曹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然而,刘某并未取得有效驾驶证,不具备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上路的合法资质。刘某所在快递站点负责人张某锋、张某强、马某三人,在明知刘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合法上路驾驶资质的情况下,仍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指使该驾驶人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上路开展配送作业。 记者了解到,电动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必须取得D类驾驶证,且全市禁行三轮车。三名负责人漠视道路交通安全红线,放任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长期存在,致使本次事故发生,被交警处以行政拘留5日。 以往治理中多聚焦骑手个人处罚,源头监管缺位难题难以根治。配送行业交通乱象背后,更是暴露出部分平台站点主体责任悬空的深层次问题。深圳交警事故调查显示,不少站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造假、台账事后补录;默许骑手使用无号牌、超标、非法改装电动两轮车、三轮配送车;甚至明知配送员无对应驾驶资质,仍然指派其上路开展配送。在部分事故调查中,站点负责人为逃避监管责任,提供虚假证言、伪造培训记录干扰公安机关办案,进一步放大道路安全风险。 自“斩源”行动开展以来,深圳交警依法拘留269人。其中刑事拘留55人、行政拘留214人,事故定责196宗。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会议指出,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7.2%,广州、深圳等主要城市电动自行车守法率明显提升;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将非法改装门店负责人纳入事故定责,强化行刑衔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会议还特别强调,全力推进协同职能部门督促外卖平台调整规则,放宽配送时间,对未依法履职引发交通事故的外卖平台、外包服务商、配送站依法严肃追责。(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读特;发布日期:07-3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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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2026-07
电动车驶入滨河大道,交警当...
城市快速路车流大、车速快,是机动车快速通行的专属通道,电动自行车禁止驶入。但仍有部分骑行者铤而走险,甚至在号牌上做“小动作”,这般心存侥幸的做法,最终换来的是严厉处罚! 一、漠视交规闯快速路,交警上门查处 7月28日,福田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一辆悬挂污损号牌的电动车,在滨河主干道新洲立交段行驶。 接报后,福田交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驾驶员林某某多次驾驶电动车在市内快速路主干道行驶,系重点违法人员。 当日晚上,交警前往该驾驶员落脚点核实车辆情况,依法扣留电动车。 经核查,涉事电动车车架号被焊接的钢板遮挡,驾驶人林某某存在套用号牌行为。 同时,交警与鉴定机构人员对车辆进行测验,发现该车参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且车辆性能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 林某某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已构成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目前,交警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 后续,交警将溯源假套牌来源,并对林某某所属平台企业开展深度调查,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再次提醒大家:电动摩托车不是电动自行车,请在合规门店购买合规电动车,不私自改装、不解除限速装置,更不能驶入高、快速路等电动车禁行路段。 深圳交警持续开展“雷霆护航”,聚焦高、快速路及隧道、高架桥等路段,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车驶入北环大道被抓拍,交警依法查扣!安全不容侥幸 通过电子警察抓拍,结合“链路式”+“空地联动”执法模式,严查电动车冲禁令,同步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电动车骑行者摒弃侥幸心理,杜绝交通违法,严守交规,安全出行。(信息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发布日期:2026年7月30日) -
16 2026-07
撑伞骑行,撞上了!雨水连绵...
连绵雨天,出行不便,不少人图省事,单手撑伞骑行赶路。然而,当伞面遮挡视线,单手操作难以把控方向与车速,看似省事的选择却触发更大的麻烦。 一、雨天骑行,单手撑伞引发意外 近日,赖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宝安区某路段时,与一辆正在左转的小汽车发生碰撞,该起事故造成两车部分受损及赖某某受伤。 当日正是雨天,赖某某骑电动车时单手撑伞,行至路口处,视线被雨伞遮挡,未能及时察觉前方左转车辆,也没能提前采取措施,径直撞上对方车辆。 这起事故再次警醒广大骑行者,雨天骑行单手撑伞隐患重重,切莫心存侥幸! 二、安全为先,撑伞骑行隐患多 (一)影响驾驶,车辆难掌控 撑伞骑行时只有单手驾驶,方向难以掌控,同时影响车辆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人快速避险,还有就是雨天一般伴随大风,大风天气撑伞骑行影响平衡。 (二)视线受干扰,难以保持车距 在大雨天气,撑伞骑行的驾驶人为了保证眼睛不被雨水打湿,会刻意压低雨伞,导致遮挡自己视线,撑开的伞也容易与路上其他车辆、行人等发生剐蹭。 雨天骑行,贪图一时方便单手撑伞不行,试图一劳永逸加装伞篷同样不行。 雨天骑行,请记好:减速慢行、穿好雨衣、戴好头盔。 1、减速慢行 湿滑的路面会使车胎打滑,要减速慢行,同时要多留意其他人和车辆的动向,保持安全距离,给自己留足制动时间,切忌急刹。 2、穿好雨衣 雨天行车请使用雨衣,双手紧握电动车车把,切记不可一边打伞一边行车。选择大小适中的雨衣,切勿过长过大,防止视线被雨衣遮挡。 3、戴好头盔 骑行中仍需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不仅能挡风雨,还能保安全,注意不要将雨衣罩在头盔上,防止雨衣影响视线,给骑行带来不便。 另外,骑行尽量避开积水路段,若遇到恶劣天气尽量不要选择骑行外出。雨季还未退场,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骑行要备好专用雨衣,注意减速慢行、留心路况,同时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守护自身出行平安。(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发布日期:2026年7月15日) -
18 2026-06
“斩源”进行时!快递三轮车...
为守护市民出行安全,深圳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车源头打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斩源”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深圳交警依法拘留218人,其中刑事拘留52人、行政拘留166人,事故定责132宗。 为切实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警聚焦外卖、快递重点行业,对于涉外卖、快递车辆的交通事故一律溯源倒查,从严追究相关管理责任。 一、典型案例曝光警示 5月26日,光明区马田街道发生一起三轮电动摩托车与小车刮碰事故。经核查,涉事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为某快递站点员工,事发时处于上班状态。 涉事电动三轮摩托车 交警迅速开展溯源调查,核查车辆及涉事快递公司。经查,该快递站点负责人明知快递员未取得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仍让其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进行配送工作,纵容快递员违反法律法规,致使事故发生。 光明交警将负责人一并纳入事故定责,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部分骑手存在危险骑行行为,部分平台、配送站点疏于安全监管,无疑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深圳交警将持续深化“斩源”行动,对涉外卖、快递行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坚持倒查溯源,对管理缺位、纵容骑手违法的站点严肃追究责任,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同时常态化开展“链路式”执法,严查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定期走进外卖、快递站点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提醒外卖快递平台及站点:定期开展骑手安全培训,不得纵容骑手驾驶改装、超标电动车,认真做好车辆核查与日常安全管控。 提醒外卖、快递骑手:驾驶合规车辆,杜绝私自改装、拆除限速装置,骑行时请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超速,严守交通法规。 请广大外卖、快递从业者牢记,再急再赶安全都不能让步,携手守护每一次平安出行,共筑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 -
20 2026-05
红灯前别任性!电动车闯灯抢...
“红灯停,绿灯行”,这句从小熟记的交通规则,有人却将它抛之脑后,用一时侥幸与冲动,换来实打实的损伤。 近日,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龙岗区某路口行驶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由向某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轻微伤及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视频中,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迫使多辆汽车紧急刹车,但最终仍发生碰撞事故。 责任认定 王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向某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近日,蔡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坪山区一路口行驶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与由察某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蔡某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察某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多次强调,驾驶电动车不能闯红灯!请电动车驾驶人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将安全放在速度之前。 1、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2、头盔一戴,安全常在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在佩戴安全头盔时,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3、各行其道,安全骑行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目前,全市多条主要干道已实现人、非、机“三分离”通行管理。在已规范设置了“三分离”的路段,电动自行车应走非机动车专用道,切勿驶入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平安没有捷径,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请各位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行,平安出行。(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公众号;发布日期: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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