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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4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4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4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4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5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5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5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5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5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5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5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12月12日
5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5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5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6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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