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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4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4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4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4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5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5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5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5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5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5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5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5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5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6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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