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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4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2月05日
4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7日
4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7日
49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5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6年01月21日
5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5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5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5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5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5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5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5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6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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