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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4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2月20日
4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2月11日
4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2月08日
4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7日
5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2日
51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1月20日
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6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17日
5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09日
5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1月03日
6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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