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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4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2月20日
4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2月11日
4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2月08日
4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7日
5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2日
51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1月20日
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6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5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17日
5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09日
5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1月03日
6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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