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4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4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4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4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5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5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5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5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5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5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5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5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5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6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第一页
上一页
2
3
4
5
6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