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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6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62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6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6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6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6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10月17日
6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6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6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7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5日
71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7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0月10日
7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9月30日
7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9月25日
7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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