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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6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62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6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6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6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6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10月17日
6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6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6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7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5日
71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7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0月10日
7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9月30日
7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9月25日
7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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