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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7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7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7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79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8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8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8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8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10月17日
8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8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8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8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5日
88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8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0月10日
9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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