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7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7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7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7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8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8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8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8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8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12月12日
8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8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8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8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8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9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第一页 4 5 6 7 8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