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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0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10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10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10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10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10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10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10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10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11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11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11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11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11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11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11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11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11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11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12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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