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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9月19日
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1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11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1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8日
1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8日
1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9月11日
1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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