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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6年01月21日
1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1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1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2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2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2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2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2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2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2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2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2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2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3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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