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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3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3月10日
3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3月10日
3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3月06日
3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3月06日
3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2月25日
3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2月25日
3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年02月14日
3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年02月14日
3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02月14日
40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6年02月14日
4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2月14日
4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2月14日
4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2月10日
4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2月10日
4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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