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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3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2月08日
3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7日
3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2日
34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3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1月20日
3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3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3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39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4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17日
4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09日
4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1月03日
4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4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9日
4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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