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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3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3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12月12日
3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3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3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3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3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3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3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4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4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4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4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4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4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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