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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3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3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12月12日
3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3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3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3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3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3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3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4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4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4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4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4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4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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