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3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3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1月16日
3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3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1月09日
3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3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
3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3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3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4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7日
4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12月12日
4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4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4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4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2月11日
第一页 1 2 3 4 5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