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4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5月08日
4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5月08日
4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4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4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4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23日
4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16日
4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16日
49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5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5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5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14日
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4月08日
5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6年04月08日
5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01日
5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4月01日
5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3月26日
5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3月26日
5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3月23日
6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6年03月19日
第一页 1 2 3 4 5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