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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3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3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3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3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3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3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9月19日
3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3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3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40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4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8日
4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8日
4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9月11日
4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9月11日
4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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