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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4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14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14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14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14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31日
14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14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24日
14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10月16日
14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5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5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52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5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10月16日
15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5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5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15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15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16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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