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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2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2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2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12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30日
12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12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25日
12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9月19日
12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12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13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131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13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8日
13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9月18日
13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9月11日
13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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