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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2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5月16日
12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5月16日
12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5月09日
12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5月09日
12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30日
12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30日
12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25日
12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25日
12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4月18日
13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13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13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13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13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13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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