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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2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12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2月03日
12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27日
12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21日
12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2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2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11月12日
12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2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3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3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132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133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13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13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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