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6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8月07日
16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8月07日
16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8月01日
16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8月01日
16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7月25日
16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7月25日
16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7月18日
16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7月18日
16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7月09日
17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7月09日
17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7月09日
17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7月09日
173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7月09日
17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7月09日
17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7月09日
17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7月04日
17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7月04日
17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6月26日
17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6月26日
18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6月20日
第一页 7 8 9 10 11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