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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24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24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12月13日
24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24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24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246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24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24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2月03日
24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27日
25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21日
25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25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2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11月12日
25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25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25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25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258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25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26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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