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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24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1月20日
24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4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4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45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4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17日
24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09日
24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1月03日
24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25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9日
25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25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12月13日
25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25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25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2月13日
256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25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25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2月03日
25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27日
26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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