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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166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16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
16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2月03日
16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27日
17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21日
171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7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7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11月12日
17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7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7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17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178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11月06日
17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30日
18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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