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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22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2月20日
22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2月20日
22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2月20日
22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2月20日
22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2月20日
22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2月11日
22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2月08日
22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7日
22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2日
230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3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1月20日
23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3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3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35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5年01月20日
23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17日
23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1月09日
23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1月03日
23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24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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