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报废公告
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22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30日
22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30日
22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25日
22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25日
22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5年04月18日
226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22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22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22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23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18日
23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4月11日
232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04月11日
23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03日
23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4月03日
235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3月28日
23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3月28日
237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3月21日
23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3月21日
23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3月13日
24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5年03月13日
第一页 10 11 12 13 14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