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危险!危险!有一种危险叫不遵守交通规则!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任何一个人的侥幸心理,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泥头车与电动车事故 (一)案情回顾 事故简要:2021年8月10日13时24分许,赵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龙岗区沙荷路与康径路交汇处时,车辆与骑行电动车过马路的刘某进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刘某进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只见泥头车卡在道路中心隔离护栏。 深圳交警现场对肇事司机赵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吹气结果为0毫克/100毫升,排除酒驾违法行为。 不涉嫌酒后驾驶,在道路情况、照明良好的情况下,是什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二、泥头车闯红灯致事故发生 (一)初查情况 通过调取车辆行车记录仪及监控视频,交警找到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泥头车闯红灯。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赵某驾驶泥头车行经事故路段时,该路段的信号指示灯为红灯,但赵某却视若无睹,驾车径直向前驶去。事故发生后,车辆撞入隔离护栏。 2、车辆超载运输。 经查,事发前赵某驾驶泥头车从荷康路金源路旁边的工地运载风化石到沙荷路石厂卸货加工,全程3公里,司机已在该线路工作2个多月。事发当天为满载第四趟运输,后经过磅检测,车辆存在超载违法行为。 目前,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驾驶员明知超载仍上路,甚至无视红灯的存在,在泥头车交通事故的背后,司机违法、企业监管漏洞多,最终导致涉泥头车事故多发,血的教训到底还要重复多少次?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泥头车驾驶员,请严格做到靠右、限速、限道,不闯红灯、不冲禁令,深圳交警将定期开展整治行动。
你应该感同身受吧?每次经过火车站、客运站、公交站台等地,都会有一群人朝你挥手大喊:“靓仔,搭车吗?”“靓女,去哪里啊?” 这时候,你会怎么做?别急着回答,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一、案情回顾: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一死一伤。 (一)事故简要 2021年8月11日,在107国道宝安区深圳市力通制罐有限公司路段,发生一起一辆粤B****9号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无号牌电动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开展人员救援及相关调查工作。为查明事故如何发生,民警调取了相关视频,对涉事车辆行驶轨迹进行调查了解。 二、初步调查事故原因 关键词:未按道行驶、未注意道路情况。 2021年8月11日15时许,黄某勇驾驶粤B****9号轻型厢式货车拉完货准备返回住所。15时41分许,黄某勇驾驶粤B****9号轻型厢式货车在107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宝安区深圳市力通制罐有限公司路段时,与在该路段辅道由东往西驶出主道由犹某河骑行搭载黄某英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造成犹某河死亡、乘客受伤、两车部分损坏。 window.__styleInject__ = window.__styleInject__ || function (css) { if (!css) return; if (typeof (window) == 'undefined') return; var style = document.createElement('style'); if ('styleSheet' in style) { style = document.createElement('div'); style.innerHTML = 'x' + css + ''; style = style.lastChild; } else { style.innerHTML = css; } var head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 head.appendChild(style); return css;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 || function (opt) { opt.width = opt.width ? (opt.width + '') : '100%'; opt.height = opt.height ? (opt.height + '') : '300px'; if (opt.width.indexOf('%') === -1 && opt.width.indexOf('px') === -1) { opt.width = opt.width + 'px'; } if (opt.height.indexOf('%') === -1 && opt.height.indexOf('px') === -1) { opt.height = opt.height + 'px'; } if (!!window.navigator.userAgent.match(/AppleWebKit.*Mobile.*/)) { if (opt.custom_priority) { if (opt.width && typeof opt.width === 'string' && opt.width.indexOf('%') > -1) { window.__styleInject__('div#' + opt.id + '.prism-player.video.nfw-cms-video { width: ' + opt.width + ' !important; height: ' + opt.height + ' !important; }'); } else { var __pdom = document.getElementById(opt.id); var pwidth = __pdom.parentElement.offsetWidth || document.body.offsetWidth; opt.height = window.parseInt(opt.height) / window.parseInt(opt.width) * pwidth + 'px'; opt.width = '100%'; window.__styleInject__('div#' + opt.id + '.prism-player.video.nfw-cms-video { width: ' + opt.width + ' !important; height: ' + opt.height + ' !important; }'); } } else { opt.width = '100%'; } } else { if (opt.custom_priority) { window.__styleInject__('div#' + opt.id + '.prism-player.video.nfw-cms-video { width: ' + opt.width + ' !important; height: ' + opt.height + ' !important; }'); } } return opt; }; window.__cms_video_player_instances__ = window.__cms_video_player_instances__ || []; window.__cms_viedo_player_opts__ = window.__cms_viedo_player_opts__ || []; var playerOpt = {"id":"video_32634043075668460","source":"{\"LD\":\"https:\\\/\\\/gdvideo.southcn.com\\\/0fa664b1fc654c45a98a042c4af764f2\\\/4c52d723033c4eb8b5eccf1f0e6782fc-9b43af167bebbe0cdf78c3f3597117f4-ld.mp4\",\"SD\":\"https:\\\/\\\/gdvideo.southcn.com\\\/0fa664b1fc654c45a98a042c4af764f2\\\/4c52d723033c4eb8b5eccf1f0e6782fc-40616cc7e5d62923bfe26d7ddb4b8f17-sd.mp4\"}","qualitySort":"asc","format":"mp4","mediaType":"video","cover":"http:\/\/szjj.sz.gov.cn\/video\/0\/3\/3490\/9060705_cf7df1.jpeg","autoplay":false,"isLive":false,"rePlay":false,"playsinline":true,"preload":false,"language":"zh-cn","controlBarVisibility":"hover","useH5Prism":true,"custom_priority":false,"height":"327px","width":"576px","custom_height":"0px","custom_width":"0px"}; playerOpt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playerOpt); if (!window.addEventListener) { playerOpt.useFlashPrism = true; } else { playerOpt.useH5Prism = true; playerOpt.cover = "http://szjj.sz.gov.cn/video/0/3/3490/9060705_cf7df1.jpeg"; } window.__cms_video_player_instances__.push(new Aliplayer(playerOpt)); window.__cms_viedo_player_opts__.push(playerOpt); 经初步调查,犹某河骑行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在驶入主道时,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黄某勇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黄某英无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 可是,事故发生只是偶然吗? 三、深度调查涉事车辆与企业,“拉客仔”非法载客、货车企业管理缺失 (一)涉事货车 经询问黄某勇得知,黄某勇驾驶的粤B****9号轻型厢式货车挂靠在深圳市顺翔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挂靠以来,未参加过岗前培训及任何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对车辆也未进行管理。 企业只管货物是否送达,无视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更没有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更是毫无落实。 (二)涉事电动车 经调查,涉事电动车为非法营运车辆,电动车骑行者犹某河属于非法载客且未按规定道路行驶。 从事非法营运行业的车辆,大都经过私自改装,毫无安全保障,且大部分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回看视频,事发时,电动车骑行者犹某河和乘客黄某英均未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非法营运,害人害己,等到惨剧发生就追悔莫及了。生活不易,安全守法放第一。从事非法营运,还将面临法律制裁。 对从事非法营运,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仍将严格执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请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纵容交通违法行为的滋长,把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2021年7月2日1时32分许,深圳交警在华荣路美苑路段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一辆粤B*****8号牌小车在查车点停车后突然倒车,差点撞向后方车辆。 一见查车就想跑,不是心里有鬼就是胃里有酒,民警立即上前拦截。果然,车内驾驶员单某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嫌疑! 经对单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54mg/100ml,后经抽血检验鉴定,其血检值为149.03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window.__styleInject__ = window.__styleInject__ || function (css) { if (!css) return; if (typeof (window) == 'undefined') return; var style = document.createElement('style'); if ('styleSheet' in style) { style = document.createElement('div'); style.innerHTML = 'x' + css + ''; style = style.lastChild; } else { style.innerHTML = css; } var head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 head.appendChild(style); return css;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 || function (opt) { opt.width = opt.width ? (opt.width + '') : '100%'; opt.height = opt.height ? (opt.height + '') : '300px'; if (opt.width.indexOf('%') === -1 && opt.width.indexOf('px') === -1) { opt.width = opt.width + 'px'; } if (opt.height.indexOf('%') === -1 && opt.height.indexOf('px') === -1) { opt.height = opt.height + 'px'; } if (!!window.navigator.userAgent.match(/AppleWebKit.*Mobile.*/)) { if (opt.custom_priority) { if (opt.width && typeof opt.width === 'string' && opt.width.indexOf('%') > -1) { window.__styleInject__('div#' + opt.id + '.prism-player.video.nfw-cms-video { width: ' + opt.width + ' !important; height: ' + opt.height + ' !important; }'); } else { var __pdom = document.getElementById(opt.id); var pwidth = __pdom.parentElement.offsetWidth || document.body.offsetWidth; opt.height = window.parseInt(opt.height) / window.parseInt(opt.width) * pwidth + 'px'; opt.width = '100%'; window.__styleInject__('div#' + opt.id + '.prism-player.video.nfw-cms-video { width: ' + opt.width + ' !important; height: ' + opt.height + ' !important; }'); } } else { opt.width = '100%'; } } else { if (opt.custom_priority) { window.__styleInject__('div#' + opt.id + '.prism-player.video.nfw-cms-video { width: ' + opt.width + ' !important; height: ' + opt.height + ' !important; }'); } } return opt; }; window.__cms_video_player_instances__ = window.__cms_video_player_instances__ || []; window.__cms_viedo_player_opts__ = window.__cms_viedo_player_opts__ || []; var playerOpt = {"id":"video_88886065068939980","source":"{\"LD\":\"https:\\\/\\\/gdvideo.southcn.com\\\/e7149822240649898c9e6b6a9855a96e\\\/3e4fad6857b24583b1e2c3bb0f27899f-e8ad882cfa1d0c491a3b1cb43b304502-ld.mp4\",\"SD\":\"https:\\\/\\\/gdvideo.southcn.com\\\/e7149822240649898c9e6b6a9855a96e\\\/3e4fad6857b24583b1e2c3bb0f27899f-67271dacae0626d10d22593d3514ea8b-sd.mp4\"}","qualitySort":"asc","format":"mp4","mediaType":"video","cover":"http:\/\/szjj.sz.gov.cn\/video\/0\/3\/3364\/9032872_c8f36e.jpeg","autoplay":false,"isLive":false,"rePlay":false,"playsinline":true,"preload":false,"language":"zh-cn","controlBarVisibility":"hover","useH5Prism":true,"custom_priority":false,"height":"327px","width":"576px","custom_height":"0px","custom_width":"0px"}; playerOpt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playerOpt); if (!window.addEventListener) { playerOpt.useFlashPrism = true; } else { playerOpt.useH5Prism = true; playerOpt.cover = "http://szjj.sz.gov.cn/video/0/3/3364/9032872_c8f36e.jpeg"; } window.__cms_video_player_instances__.push(new Aliplayer(playerOpt)); window.__cms_viedo_player_opts__.push(playerOpt); 朋友酒后开车,结果自己也被拘。 经调查,7月1日21时30分,单某、柯某和两个朋友在龙华区商业中心一家饭馆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多啤酒。四人一直吃饭喝酒直到凌晨1时许准备回家。 随后,四人一同来到柯某停车处,当柯某准备叫代驾时,单某想着离家很近,开回去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就主动上车搭载其他三人出发回家。 喝了酒还自告奋勇开车,交警强调多少次了,酒后开车哪怕1米都不行! 途中车主柯某也曾劝单某喝酒开车危险,但是单某没有在意,柯某也就没有再劝阻,结果十来分钟不到,当单某行驶至华荣路美苑路段时便遇到了交警查车,紧张慌乱中单某开始倒车,随即被交警当场查获。 而车主柯某在明知单某有饮酒行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车辆交由单某上道路行驶,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共同犯罪。目前,单某、柯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后开车害人害己,明知对方喝了酒,还把车借给对方开,这种行为同样不可取!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让自己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危险驾驶共犯呢? 哪些行为会成为危险驾驶共犯? 危险驾驶共同犯罪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醉驾共犯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体现在欺瞒纵容行为,更体现在因纵容醉驾导致交通事故。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避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减少市民在无意识间成为醉驾共犯,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交警提醒大家,学会避免成为醉驾共犯十分必要! 如何避免成为醉驾共犯? 1、参加饭局前,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打车前往。 2、开车参加饭局,可以在喝酒前先将车钥匙交由没喝酒的人保管,避免自己酒后驾车,或者在喝酒以后将车辆交给了其他饮酒的人驾驶。 3、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可通过叫代驾、让没喝酒的人帮忙开车、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返回住处。 4、一旦司机有酒后尝试驾车的行为,不管是车主还是一起喝酒的其他朋友,都应当及时制止。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句口号,更是铁律!把酒后禁驾四个字抛之脑后,最终吃亏的是自己!同时提醒大家,监督身边人严格遵守酒后不开车的原则,不要以身试法! 周末大“猎虎”行动进行中
电影《速度与激情9》看了吗?满头银发的女王海伦·米伦,在伦敦街头与范老大飙车漂移的镜头让多少人过目不忘。可是,交警要提醒大家的是,“飞驰人生”不等于超速狂飙。 一、隧道内超速,网友果断举报。 网友举报车辆超速。 6月16日早上8时许,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一小车在南山区东滨路隧道快速行驶,严重超速。 window.__styleInject__ = window.__styleInject__ || function (css) { if (!css) return; if (typeof (window) == 'undefined') return; var style = document.createElement('style'); if ('styleSheet' in style) { style = document.createElement('div'); style.innerHTML = 'x' + css + ''; style = style.lastChild; } else { style.innerHTML = css; } var head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head')[0]; head.appendChild(style); return css;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 = window.__resetPlayerOpt__ || function (opt) { opt.width = opt.width ? (opt.width + '') : '100%'; opt.height = opt.he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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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严查泥头车?答案很简单,泥头车个头大,盲区多,安全隐患大,它的“杀伤力”肉眼可见! 近期,深圳交警巡逻至福田区红岭中路园岭八街路口时,发现一辆小车与一辆大型货车发生的两车事故。 泥头车与小车刮碰,泥头车几乎安然无损,小车却落得伤痕累累。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援及调查等相关工作。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货车司机朱某飞已离开现场,而就在民警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货车司机又回到了事故现场。 随即现场民警对该司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运营机动车。 员工违法,企业有责。泥头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就会给自己及他人造成隐患。泥头车企业无视安全运营,对驾驶员、车辆的管理流于形式,就是对司机交通违法行为的变相纵容。 经查,货车司机朱某飞就职于深圳市昊瀚新能源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接下来,交警将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并整改。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因醉酒驾车发生事故,轻则剐蹭,重可致命! 醉驾小车一小时内连撞三次 醉驾小车撞酒驾电动车,致一人身亡。 醉酒驾驶,即便没有发生事故,仍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司机不仅会被吊销驾驶证、罚款,自己的工作、信用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从事营运行业的驾驶人醉酒驾驶,更是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打击泥头车违法行为,严查酒后驾驶行为,维护交通运营秩序,交警毫不松懈。 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遵规守法,拒绝酒驾,共创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是的,你没看错动图中的白色小车,正!在!逆!行!而且还是在高速公路上。 一、网友举报:有人高速逆行 近日,深圳交警接到市民举报:5月19日8时许,在惠深沿海高速上,有一辆小车逆向行驶,并提供了一段自己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视频中,白色小车在高速公路上沿道路最左侧车道一路逆行。接到举报后,深圳交警立即展开调查。 由于网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较模糊,无法看清楚车牌,只能大致判断是一辆白色小车,于是深圳交警调取了沿线监控视频和卡口照片,最终锁定了这辆逆行的车辆以及驾驶员。 二、在高速上逆行约5分钟 根据交警调取的监控视频显示,该白色小车共在惠深沿海高速逆行约5分钟。 8时4分车辆停在小梅沙,转入惠深沿海高速的导流线上。 8时7分-12分车辆掉头驶入快车道,一路逆行至惠深沿海高速,转出小梅沙出口处。 一路上有不少车辆为躲避白色小车绕行,幸好未酿成事故。 掌握车辆行驶轨迹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查处。经现场核查,驾驶员为黄某丽。交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排查,结果显示为无酒精,排除酒驾嫌疑。 大家都知道车辆逆行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更何况还是在高速公路上。那么,是什么让黄某丽在高速上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 三、错过出口逆行实习期驾照注销 5月19日6时30分许,黄某丽独自驾驶机动车从东莞大岭山住处出发,前往小梅沙培训基地。沿途按导航进入惠深沿海高速行驶,没曾想错过了高速出口。导航提示需切换路线,绕行返回得一个多小时。黄某丽表示其当时思绪很乱担心绕行会迟到, 便选择直接在高速上原地掉头,逆行几分钟回到导航提示的出口。在调查的过程中,深圳交警竟发现黄某丽今年2月份才申领的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中。 依法处罚 目前,深圳交警已依法对黄某丽实习期独自上高速、在高速上逆行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一次性记12分。 这也就意味着黄某丽刚到手3个月的驾驶证将被注销!只能“回炉重造”了。 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错过高速出口,即使再着急,也要“将错就错”行驶至下一个路口再返回。切不可犯同样的错误! 同时提醒广大新手驾驶员:实习期驾驶车辆上高速,须有“老司机”陪同。
开车门,看似一个随手一推的动作却存在相当大的风险。不仅开车门的人需要格外注意,车外经过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更要谨慎,否则悲剧可能瞬间发生。 1、他潇洒开门 他应声倒地 2021年4月5日,一辆白色小车在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白沙大道路段临时靠边停车时,因司机疏忽,开门瞬间刮倒一辆电动车,所幸电动车驾驶人并未受伤。经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类似的“开门杀”事故并不少见,往往使骑乘人员受到严重伤害,同时还易引发二次事故,交警在此给非机动车驾驶人两点建议; 2、如何避免遭遇“开门杀” (1)保持安全车距 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在骑行时,遇到车辆停靠在路侧的情况,经过时,要提高警惕,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紧靠车辆骑行,防范车门突然开启时发生磕碰。 (2)注意观察路况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过有路侧停车区的区域或是有车辆在路侧停留时,如果在其一侧通过,要尽到观察的义务,行进时,要谨慎行驶,通过观察车灯情况,来判断车辆是否处于刚停车状态、是否可能有人员下车的可能;尤其是经过停驶的出租车一侧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因为很有可能有乘客打开车门下车。 此外,对于车辆驾乘人员而言,注意行车中的细节,养成良好的开门习惯。正确使用“荷式开门法”,才能避免惨剧的发生。 3、如何正确停好车门 司机用离车门最远的手去开车门,扭动身体向后看。当司机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转动,头部和肩膀自然向外,眼睛很容易通过后视镜观察到车外的情况。 开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也是提醒骑车人,车门要开了,请注意! 司机要注意提醒乘客,确认安全后才能开门下车,无特殊情况,不建议后排乘客从左侧车门下车。 还需注意的是,司机在停车时,要距离路牙20-30厘米,切勿违法停车。 4、相关法律法规 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指出,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你相信吗?一粒感冒药就能引发一起交通事故。 最近,深圳的天气真是让人捉摸不透,使得不少市民进入了“乱穿衣”的状态,一不小心就感冒了,司机吴某东便是其中之一。 2021年3月28日晚11时许,吴某东因感冒自行服用了2片感冒药。随后不久,吴某东驾驶重型槽罐车从深圳市龙华区高宝建搅拌站出发,准备前往惠州小金口。兴许是感冒药开始发挥药效,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吴某东渐渐感到困意。 当车辆行驶至龙岗区盐龙大道与龙岭南路交汇路口时,吴某困意难忍已睡着。司机睡着后,车辆如同“无人”驾驶,在一个信号灯路口处,车辆与前方正在等待信号灯放行的五辆车连环相撞…… 在前期案件调查时,肇事司机吴某东表示刹车失灵了,导致车辆失控。然而深圳交警通过对车辆制动性能的检测和读取车辆行驶记录仪数据发现,肇事车辆的制动性能完好。显然,吴某东隐瞒了事故事实。 在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和审讯,肇事司机吴某东终于说了实话: 我在搅拌站吃了2片感冒药后,行驶的过程中犯困睡着了才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原因并非刹车失灵)。 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而造成这起事故的“罪魁祸首”就是吴某东驾车前吃下的那颗“白加黑氨麻苯美片(夜用片,黑色)”。 为何感冒药会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吴某东所服用的感冒药说明书详细说明,每颗氨麻苯美夜用片含有盐酸苯海拉明25毫克。药物作用:盐酸苯海拉明为抗组胺药,能进一步减轻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并有镇静安眠的作用。 该药物有镇静安眠作用,服用之后会出现嗜睡、乏力、困倦情况,而这正是驾驶中发生意外的潜在危险因素。 吴某东表示服药后,半小时内身体就出现疲劳犯困的反应。但其却仍驾驶车辆上路,在驾车过程中犯困睡着影响安全驾驶,导致在主干道交通繁忙的路口连续碰撞多车,造成严重后果。 此次事故造成1人轻伤、4人轻微伤,以及六车损坏。经鉴定,六车损失合计约30万、道路设施损坏合计约1.5万,同时造成盐龙大道西往东方向两车道交通中断两小时。 肇事司机吴某东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4月13日,吴某东被执行刑事拘留。 酒驾的危险有目共睹,但是比酒驾更害人的是深深隐藏起来的“药驾”,“药驾”的危险不亚于“酒驾”! 有不少生活中常用的药品,在服用后会产生相应的不良反应,其严重性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明显,但若发生在驾驶时,就有可能会影响驾驶安全。 保证行车安全服用药物有讲究: 1、有驾驶需求的人,在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说明,让医生避免开具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 2、服用药物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看清药物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3、切勿超剂量服用药物,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同一种药物不要超剂量服用,二是不同药物不要叠加服用; 4、如果已服用具有镇静、安眠效果的药物,记住不要开车,等药效消失后再开车; 5、如果医生开具的药品中有部分不得不吃,应减半服用,驾驶结束后再补足。 除了感冒药、镇静剂之外,还有其它一些药物、保健品等也都存在影响安全驾驶的不良反应。 “药驾”可不是闹着玩的对于驾驶员而言,有必要对影响驾驶的药物进行了解。若服药后影响判断,一定不要开车。
4月10日,凌晨4时许,宝安新湖路街头上演惊险一幕,一出租车在转弯掉头时,侧边一小车突然驶出,径直撞了过来。 2021年4月10日4时许,深圳宝安交警接警称,在宝安区新湖路永丰社区门口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上出租车的交通事故。 好好的路、好好的出租车转弯,怎么就给撞上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的粤B****0号牌小车司机吴某诚浑身酒气,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和抽血检验鉴定,吴某诚的吹气值和血检值分别为156g/100ml和181.00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果然,又是一个“醉猫”驾车撞车的事故,而让其醉驾的理由是为看女朋友是否安全到家选择酒驾。 经调查,4月10日凌晨,吴某诚和女友在家里吃饭时喝了一瓶红酒。凌晨3时许,女友离开后吴某诚担心女友有没有安全到家,于是开车去女友的住处查看,后返回自己住处途中与一正在掉头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为看女友是否安全到家选择酒驾,可这个行为本身却极不安全,不知是酒精让人迷糊,还是太过担心女友,吴某诚此行为自己带来了严重后果。 目前,吴某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1年4月11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酒驾犯法,醉驾犯罪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酒后开车你就可能面临罚款、记分、流泪、流血、监仓。这些都是饮酒后驾驶的代价。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作为家人朋友,当身边有人意图酒驾,请务必要、一定要及时劝阻,这样既是对他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深圳交警每日“猎虎”在线,严禁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广大司机朋友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要对自己的人生、对他人的人生负责。
“轰轰轰轰轰 轰轰轰轰轰”一阵阵轰鸣声呼啸而过,还没来得及看清车的模样,早已不见车的踪影。 你以为这是享受“速度与激情”?NO!这是在挑战周边市民以及法律底线。 非法改装,“炸街”扰民,觉得自己就是这条街“最靓的仔”?别得意!深圳交警已经注意到你了。 3月28日凌晨4时40分许,深圳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在龙岗区木棉湾地铁站附近,一辆“炸街”跑车来回行驶,严重扰民! 经调查,深圳交警迅速锁定一辆粉红色跑车。 这莫不是想挑战深圳交警的执法速度? 15分钟后,铁骑在龙岗大道上成功将该辆粉红跑车截获。 因该车存在改装排气管的行为,目前,交警已依法扣留车辆并对车主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还如此高调怒刷“存在感”,这种行为不能忍! “净夜2021”专项行动进行中 为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深圳市道路上部分车辆存在的“非法改装”“追逐竞驶”“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防夜间重点路段道路交通事故,深圳交警启动“净夜2021”专项整治行动。 虽然深圳交警经常和大家强调这类“标新立异”的事情不能做,但还是有人铤而走险。这不,就被深圳交警抓了个正着。 1、非法改装排气,罚! 近日,龙华交警接到网友举报,“观澜有小车炸街扰民”。交警立即行动,最终在观平路查获该改装车。 改装车辆启动时明显震动 经核查,该车改装了排气,民警依法开具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并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原样。 2、非法改变车辆外形数据,罚! 3月17日,龙岗交警在红棉四路查获一辆粤B1***9牌“炸街”改装车,交警依法对车主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要求驾驶人限期将车辆恢复至原状。 无论是改装排气装置,还是改变车辆外形,都必须经过许可。否则,这些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非法改装?非法改装将受到哪些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1、改装动力、灯光的 (1)改变进气、排气。单排气管改双排气管;增大进气、排气管口径等。 (2)改装动力。加装涡轮增压器、增加电力驱动等改变车辆动力参数等。 (3)改装车灯。加装增光器(俗称“火牛”)、改装氙气大灯等。 对上述违法改装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20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10000元罚款。 2、改装外观、外形的 (1)改装外观。加装空气动力套件(俗称大包围)基本上包含了进气格栅、车侧扰流板(侧裙)、后包围以及后扰板流(尾翼)等。 (2)改造制动。改装制动盘等。 (3)改装悬架。明显降低或升高车身悬架等。 (4)改装轮胎。改变汽车的轮胎规格,由窄胎变为宽胎、如更换跑车胎;更换尺寸更大更宽明显与车身不适应的轮胎等。 对上述违法改装行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七条,以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3、改变车身颜色 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未向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处200元罚款。 4、合法改装的情形 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对于路面查获车辆属于上述改装、加装项目的不认定为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5、排气声浪噪音扰民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出惊人声浪,制造噪音扰民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八十条第一款,改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6、非法改装车上路造成严重影响的 路面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如非法封闭道路、多辆非法改装车辆在道路上非法聚集逗留、展现车辆改装性能、漂移特技等影响道路安全及周边社会秩序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5到10日行政拘留。 7、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涉嫌刑事犯罪的 对于路面上发现涉及2辆以上非法改装车辆追逐竞驶,影响道路周边交通安全,情节恶劣的,查获单位要及时取证固定相关车辆违法证据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情况,并按照支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处置方案要求做完前期工作后及时移送侦查大队,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以上情形,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同时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8、处罚非法改装门店 对于已查实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查获单位应主动开展深度调查,根据违法人员的供述及提供的资料前往改装门店开展取证工作,经调查取证确定为非法改装的单位或个人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10000元罚款。 不光是非法改装“炸街”,对于车辆改装源头(改装门店),深圳交警也会不遗余力逐个打击!
一时冲动往往会坏事,人一旦意气用事,做事也会失去理性,尤其是在开车时不走寻常路、不开寻常车将马路变成展现“车技”的舞台。于是,这位驾驶员就立马被网友举报了! 举报:搅拌车豪横飙车变道 时间:3月24日 地点:宝安区松岗松安路 举报内容:视频前方一辆粤B号牌的搅拌车豪横飙车,驾驶员左右来回变道别车,情形十分危险! 接到举报后,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调取了双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发现在两分钟的行驶过程中,搅拌车驾驶员钟某旭来回变道别车共6次。 经查,3月24日11时许,钟某旭驾驶搅拌车在宝安区松安路与松兴路路口等红灯时,被后方由张某号驾驶的小车鸣喇叭催促,于是心存不满,在进入松安路后故意别车,频繁变道并阻拦小车正常通行。 搅拌车驾驶员钟某旭称自己刚入行1年,车队每个月都有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当时被催促后,一气之下便开了斗气车,而小车驾驶员张某号则表示自己因为赶时间才频繁鸣笛。经过交警的教育,双方均承认错误。 钟某旭:我希望我的同行们以我为戒,不要开斗气车,尤其是这种特殊结构的车辆。 张某号:我不应该按喇叭催促,我觉得应该互相理解、互相礼让。 由于钟某旭驾驶车辆为重型货车,该驾驶行为极其恶劣,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目前,深圳交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钟某旭刑事拘留。 同时,对小车驾驶员张某号乱鸣喇叭行为处300元罚款。 类似的路怒、别车行为并不少见,每当问起追悔莫及的当事人时,大都因置气而挑起争端,可这些后果你们还记得吗? 2021年1月23日,奔驰司机因路怒加塞,下车掌掴出租车司机,已被拘留。 2020年9月9日,俩司机因鸣笛催促互撞报复,已被行政拘留。 因此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算明白“账”,马路上飙车别道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千万不要因一时路怒酿成严重后果。 假如开车遇到路怒车该怎么办呢?深圳交警教你一招! 1、包容一时风平浪静 当遇到前车紧急并线或急刹车时,应当遵守“让速不让线”的原则,适当采取制动而不改变路线。对于并不恶劣的路怒,应该放宽心,一笑而过,如果情绪激动,则容易引起更大的交通事故。 2、情况紧急直接报警 碰到“造怒者”“路怒者”,要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处置,可以向交警反映。切不可因为对方“造怒”,让自己路怒,最终被法律惩处,得不偿失。 3、安装行车记录仪 车主朋友尽可能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如果行驶中发生突发意外情况,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同时,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可通过深圳交警微博、微信“随手拍”渠道进行举报,深圳交警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处置。 无论如何,在路上开车挑衅“搞事情”,交警就会请你来“喝茶”。 深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上路,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有一种滑行工具我们能时而见到人往上一站,便可毫不费力向前“飘走”“嗖嗖嗖~”“嗖嗖嗖~”。 那就是滑板车! 但是!滑板车上路行驶的安全问题着实让人担忧!近日,在罗湖区就发生一起涉机动车与滑板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简要案情: 2021年3月6日11时39分许,王某驾驶粤B53**E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罗湖区翠荫路淘金山花园地面停车场自西往东方向行驶时,其车身前侧与该路段由南往北方向踩着滑板车的邱某发生刮碰,造成滑板车部分损坏,邱某倒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深圳交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事发路段监控视频,还原事故发生的一幕。 小车为何会撞上男孩? 事故究竟如何发生? 罗湖交警对事故开展初步勘察。 1、驾驶人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注意观察道路右侧路面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2、男童邱某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滑行。 事发时,男孩正骑行滑板车横穿机动车道,肇事小车避让不及。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经医院检查,男童邱某头部左后侧受轻微伤,幸运的是无生命危险。目前,该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次事故中的男孩年仅6岁。事故发生时,男童家属并未紧跟男童,短短十秒,事故发生! 作为家长必须警醒、反思!! 看好孩子了吗? 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谁之过? 日常出行中,父母有没有做好榜样? 大部分涉儿童交通事故都与家长对孩子的监管不力有关,都与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足有关,事故发生往往一瞬间,但有些事故我们本可以避免的! @所有家长,请看好您的孩子! 一、孩子须知 1、加强安全意识,遵规守法 2、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 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如无信号灯控制,可采用“招招手”的文明手势,提醒司机停车让行,切勿沉迷低头玩手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 在确认车辆停车让行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快速通过斑马线,行至停车让行的车辆前方时向驾驶人点头或招手示意。 3、正确认识并避开车辆盲区 盲区大致可以分为车内“固定”视线盲区和车外“移动”视线盲区。车内“固定”视线盲区包括车头盲区、A柱遮挡形成的盲区、车尾盲区等,当人进入车辆盲区内,危险一触即发!因此要牢记,不要在停驶的车辆周围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4、按道行驶远离车辆 机动车应走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道,在过马路时不争不抢,不靠近车辆,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过。 5、不在停车场内逗留玩耍 停车场不是游乐场!不要在停车场内追逐打闹,不在汽车附近逗留。 二、家长须知 1、不能在汽车附近玩耍 由于孩子的个头矮小,且在路边玩耍时呈下蹲,俯卧状态;汽车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视而不见”,从而酿成悲剧。 父母应让孩子明白,无论游戏多么有趣,都不可到路上玩耍。 家长应提前了解社区及周边道路情况,看看路上是否有足够的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和执勤交警。 2、别让孩子独自过马路 带领孩子过马路时,各位家长切莫松开孩子的手,并做到以下两点: (1)为孩子做好榜样,不要闯红灯,通过斑马线、人行天桥等通道过街; (2)通过斑马线过街时,也不要松开孩子的手。小孩天生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又较弱,所以,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过街,注意观察路况,防止发生意外。 3、遵守交通规则从自身做起 家长带孩子外出,无论开车还是走路,都应严格遵守交规,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榜样。此外,父母最好教会孩子一些重要的交通标志,告诉他们如何正确过马路、避让车辆。 4、过马路时,握紧孩子的手 孩子在10岁以前很难对空间、速度和距离作出准确的判断,不宜独自过马路。在这之前,父母拉着孩子的手过马路,为孩子选择一条相对安全、来往车辆比较少的路线。 5、在马路上玩耍的危险性 全球儿童安全组织发布的报告表明,中国每年有近1.6万名15岁以下儿童步行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甚至死亡。家长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在马路上不遵守交规,随意追逐玩闹是十分危险的。 同时有一个知识点大家要知道,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不能上道路行驶!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法律要求! 三、滑行工具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 1、滑行工具不能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就是说,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2、滑行工具上路行驶将受处罚 骑滑行工具进入非机动车道警告或罚款20元;骑滑行工具进入机动车道罚款100元;骑滑行工具进入高、快速路罚款200元。 安全源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没有人能预知危险的发生,只有让交通意识扎根于心,只有每一位家长都看好孩子,尽好安全监管责任,才能减少、避免悲剧的发生。
急速倒车: 慌张绕圈: 边倒边跑: 是什么让这名司机慌里慌张?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他是在消灭证据。 一、超载行驶:深圳交警查获一宗超载货车 2021年3月9日11时20分许,深圳南山交警在南山区南海大道茶光路口开展日常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粤B****3号牌轻型自卸货车满载建筑垃圾驶来。 从外观上看,该车稍显“笨重”,堆积的建筑垃圾已经超过车厢原本高度“冒尖”了。 见此情况,深圳交警立即拦下车辆进行检查,并告知驾驶人王某需要前往同乐扣车场进行车辆过磅称重,确认车辆是否超载。 可没想到,在前往扣车场的路上,王某竟然一脚油门驾车跑了!跑了! 二、半路逃跑:司机趁交警不备偷偷倾倒货物 铁骑带领王某驱车前往扣车场的过程中,车辆跟随行驶至中山园路同乐村口拐弯处时,一个信号灯前,王某趁有其他货车遮挡时,将车辆开进了一条小路扬长而去。 铁骑发现后立即追赶,并在周边路段寻找车辆,但并未找到该车。 不过,深圳交警可不会就这么让他跑了的。跑,当然是跑不掉的!可就在交警准备利用“大数据”寻找车辆行驶轨迹时,王某又自行驾车回到了扣车场。 三、掩耳盗铃:面对“实锤”司机承认违法 不过,王某驾车回到扣车场时,车辆已经偷偷“减重”了!经现场检查发现,原本车辆所载的建筑垃圾已不翼而飞。 那么,这些建筑垃圾都去哪里了?面对交警的询问,司机一口咬定车辆是“空车”。 都说“鱼的记忆只有7秒”,但交警可不是鱼,执法记录仪、监控视频已完整记录王某“掩耳盗铃”的全过程。 原来王某在驾车离去后,车辆开至中山园路铁路桥底的中转站,并将建筑垃圾全部倾倒,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在把车上货物全都倒掉后,王某才驾车返回扣车场。 面对“实锤”王某这才承认了自己违法。 他知道自己所载的货物确实超载了,因为觉得倾倒时间不长,想着可以找借口说自己跟丢了,晚一会儿再到扣车场就可以逃避执法。于是,他便将车辆开至中山园路铁路桥底的中转站,并将建筑垃圾全部倾倒。 中途驾车逃跑,把东西“清空”后又再次返回这等操作,交警实在看不懂了。 王某将面临什么处罚? 经核实,该行为已涉嫌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深圳交警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将司机带回做进一步处理。 车辆超载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超载多一分,危险就多一重。 安全交通,不可懈怠。前车之鉴,必须警觉。一直以来,深圳交警都在严查超载车辆。 一旦查到车辆有违法超载的行为,深圳交警一律实施“一超三罚”,驾驶员、车属单位、施工单位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超三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对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深圳交警将继续加强整治,严查严处超限超载车辆。 在此,深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遇到交警执法请配合,勿心存侥幸,错上加错!
看看以下车辆有什么特点? 不同的驾驶员,同款泥头车、同款“迷彩车牌”,让我们放大看一眼。 不是什么“迷彩车牌”,而是身披迷彩布的遮挡号牌! 1月27日,深圳交警通过大数据对全市通行车辆进行巡查时,发现在我市与惠州市交界路段的道路上,存在有多辆故意用迷彩布遮挡号牌的泥头车。 经过多次分析研判,深圳交警发现遮挡号牌的泥头车约有20余辆,均是惠州籍泥头车,往来于惠州及坪山一建筑工地,非法从事淤泥渣土运输。 1、“东净2021”:现场一举查获7台车 为有力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深圳交警提前部署,于2月4日晚间开展“东净2021”行动。 通过视频数据等侦查手段,深圳交警掌握遮挡号牌泥头车的行驶轨迹锁定了嫌疑车辆的落脚点。 19至23时,当这些遮挡号牌的泥头车进入坪山区兰竹东路入深路段时,深圳交警分工合作,“最强大脑”“最快双腿”齐上阵,现场一举查获惠州籍遮挡号牌泥头车7辆。 这些车辆被查处时车牌号码均蒙着迷彩布。 深圳交警现场要求驾驶员还原车牌,同时对其进行处罚。 2、违法手段:掩耳盗铃的100米路 经过审讯,深圳交警发现这些泥头车违法手段十分隐蔽。在夜幕降临后,这些泥头车便统一从惠州出发,前往深圳坪山的一处工地。 当车辆行驶至入深的卡口前,驾驶员便提前停车,用迷彩布将车牌遮挡后方进入深圳道路。 而在通过卡口约100米后,车辆再次停下,取下迷彩布继续通行。 自己为“神不知鬼不觉”地便逃过监控的抓拍。实际上,这一切早已被深圳交警发现。 20余辆泥头车路线一致,甚至连遮挡号牌的工具都一致。显然,这是有组织的违法、意图逃避监管。那么,究竟是谁在背后指使他们? 3、幕后指使:车队长已被行政拘留 经查,现场查获的违法泥头车均为惠州市某运输公司名下车辆。为查清违法源头,遏制此类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对该运输公司深入调查,面对证据,该公司车队长黄某明道出了真相。 由于惠州籍车辆无法进入深圳进行运输作业,黄某明便心生“妙招”,给公司名下27辆泥头车驾驶员发放统一遮挡号牌的工具,企图躲过电子监控抓拍和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必罚。目前,深圳交警依法对该公司车队长黄某明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同时,深圳交警也将该情况转递给惠州市的交通运输部门以及交警部门对公司及车辆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罚。 或许你以为“遮挡号牌,交警查不到就罚不到”。于是,为逃避监管处罚,有些司机可谓“费尽心机”,为车牌专门配置了一件“衣裳”,还有的给车牌贴胶带、贴磁铁号牌、违法遮挡号牌。遮挡号牌的违法手段层出不穷,殊不知,这都是掩耳盗铃! 遮挡号牌,深圳交警第一个盯上的就是你!“最强大脑”大数据、“最快双腿”交警铁骑,在大数据联网的时代,锁定、查缉遮挡号牌的车辆往往只需要一个眼神。 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在日常生活中,除了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还有一种交通工具我们也能时而见到,人往上一站,便可毫不费力向前“飘走”。电动滑板车因小巧、轻便而受追捧,但又有多少人知道电动滑板车上路行驶的危险呢? 货车右转撞电动滑板车: 2021年3月1日11时19分许,张某国驾驶粤B****8号重型厢式货车沿龙岗区富安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平湖大街交汇路口右转弯时,与同方向由梅某驾驶的电动滑板车左把手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梅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深圳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 深圳交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 事发时间为白天,事发路段有交通信号灯与标志标线,货车与滑板车如何发生碰撞事故? 现象一、货车斑马线右转未礼让 事故发生在斑马线处,事发前货车右转弯时驾驶人未注意路面交通情况,未在斑马线前做到右转弯让行,车辆右转弯过程中与斑马线上的电动滑板车发生碰撞碾压事故。 现象二、电动滑板车上路行驶 梅某驾驶电动滑板车在道路上行驶,通过人行横道时,与正在右转弯的货车发生碰撞,驾驶人瞬间倒地。 货车于斑马线右转弯时未做到提前观察礼让,遇上路行驶的电动滑板车,事故一触即发。 为进一步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圳交警倒查肇事车辆所属企业深圳市车夫网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交警将对涉事人员及企业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斑马线区域应是缓行地带。斑马线前,车辆应提前礼让;右转弯时,更应停车礼让。 一、斑马线前车辆需提前礼让 1、右转弯礼让 在红灯允许机动车右转的路口,遇行人信号灯也是显示绿色的情况下,右转的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 2、左转弯、掉头礼让 当交通信号灯允许机动车左转弯或者掉头时,恰好遇到行经方向的人行横道信号灯也是绿灯状态下,此时机动车也应当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大型车辆右转弯时特别容易出现“右转盲区”,因此大型车辆特别是泥头车右转弯时,还必须落实“右转弯三让”制度: (1)减速让:只要通过路口都必须减速礼让; (2)限速让:路口有人有车不过街,限速10公里/小时通过; (3)停车让:路口有行人及非机动车正在过街或者有过街意图的,必须停车让行。 二、车辆转弯需警惕盲区 1、盲区,司机真的看不见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2、右转盲“内轮差”易酿事故 此外,大型车辆右转弯时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在一条弧线上,前内轮转弯半径与后内轮转弯半径形成“内轮差”,误入这一区域的行人、非机动车极易遭到右后轮碾压。 三、滑行工具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 1、滑行工具不能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就是说,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2、滑行工具上路行驶将受处罚 骑滑行工具进入非机动车道警告或罚款20元;骑滑行工具进入机动车道罚款100元;骑滑行工具进入高、快速路罚款200元。 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不能上道路行驶!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法律要求! 斑马线前礼让,体现的不仅是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素养,还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一环。只有做到人人遵守交通规则,斑马线前文明礼让,安全行驶,才能让交通事故发生率降低!
最近有人向深圳交警留言求证: 如果你轻信了这些“小道消息”,深圳交警只能说一句“认真你就输了!” 只要在道路上,酒后开车就算酒驾! 酒后在停车场开车算不算酒驾? 饮酒后不管是在马路上或者是停车场挪车,都算是在道路上行驶,所以均可被认定为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注意: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也就是说,饮酒后,不管是在停车场内还是马路上挪车,都算是在道路上行驶,都属违法! 因此,深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叫代驾,切记让代驾将车停放稳妥。可别酒后上头,自己挪车,否则你就是棋差一步,功亏一篑! 2021年2月24日刚过零时,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宝安区西乡一停车场内发生一起小车与停车场内水泥柱碰撞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立即出警,到场后发现驾驶人乔某涉嫌醉酒驾驶。 经现场呼气检测1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了解,报警人便是驾驶人乔某,然而现场检测却发现乔某涉嫌醉驾。过程中,驾驶人乔某还不断跟交警重复“我叫了代驾”。 那么,既然叫了代驾,为何驾驶人还自行驾车上路,乔某为何报警“自爆”?深圳交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1、真叫了代驾 从视频监控看出,2月23日晚23时16分许,乔某确实是由代驾驾车将其送回至停车场。 代驾将车辆停放稳妥后,发现乔某在车内熟睡,代驾试图唤醒乔某未果,便在拍了照后离开停车场。 2、真自己开了车 代驾离开不久后,乔某从副驾驶位下车,从车尾绕行车辆一周,过程中,乔某还几次踉跄站不稳,甚至摔倒…… 乔某在停车场内四处观望之后,回身走向了驾驶位。 3、真为挪车醉驾 坐上驾驶位后,乔某驾车径直离开了停车场。据乔某自述,其是为了挪车,想把车挪到平时习惯停车的地方停放。 没想到在乔某挪车的过程中右转弯时,车辆右侧与停车场柱子发生剐蹭,乔某下车后发现车辆有剐蹭痕迹,以为是代驾导致的,便通知代驾,还自行报了警…… 喝了酒,代驾安全送归,自己已经站不稳,却仍要开车,发生事故还怀疑代驾所为。最终“自爆”酒后驾驶事实。目前,乔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还有人不知道吗?饮酒后只要将车点火起步,便涉嫌酒驾,即使是在停车场内短短几米距离,只要喝了酒,这车就开不得!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篇文章称2021酒驾有新规定。为此,不少网友向深圳交警求证。请注意!以下说法均为谣言!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无论在哪,无论什么情况,都严禁饮酒后驾驶! 酒驾危害重重,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你面临的可不只是法律代价,还有经济成本、社会成本…… 从你的车辆启动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进入交警的“猎虎”视线了。深圳交警“猎虎”24小时在线、全覆盖、全时段、无死角!不管“醉猫”驾驶的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只要上路,深圳交警就绝不放过。 同时,深圳交警还将深入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酒后不开车的警示劝导。锁定各个停车场,发动停车场管理员开展“劝猫”行动 深圳交警也呼吁广大市民,遇到“醉猫”请马上举报,拨打110或者83333333举报还有奖金等你拿,“醉猫”一个别想跑!
夜深时分,拖着疲惫身躯的你刚要入睡。突然,“轰轰轰,轰轰轰”。糟糕,是改装车“炸街”来了 深夜制造的轰鸣声,堪称梦魇式的存在。非法改装车辆行为百害而无一利,深圳交警严查严管! 2月17日,深圳交警发现一辆群众举报的涉嫌改装的粤E****X号牌小车在宝安区有行驶记录。交警立即展开视频追踪及轨迹研判,发现该车进入沙井后亭社区。 交警随即部署警力,对目标车辆展开搜索。 2月17日11时30分许,交警在中亭北路后亭社区内查获目标车辆,随后民警对该车主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非法改装车辆,想做这条街最“炸”最拉风的仔,巨大的音浪深度扰民,令人深恶痛绝。市民看不下去,深圳交警更不答应! 2月17日,宝安交警通过大数据分析排查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粤B****H号牌小车在宝安区有行驶记录,交警立即展开视频追踪及轨迹研判,发现该车频繁行驶在沙井环镇路。 民警随即部署警力前往布控拦截,并于当日18时30分许,在环镇路将该目标车成功截获,并将车主带回交警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核查,该车换了同尺寸的轮毂还有加装前铲。 目前,民警已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月9日,龙岗交警经分析研判,发现涉嫌改装“炸街”车粤B****6嫌疑车辆行驶在横岗街道,交警立即展开视频追踪锁定目标车辆落脚点,通过部署警力前往搜查。 10时40分许,龙岗交警成功在振业城小区一别墅查获此车,经核实无误后,民警对该车主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 深圳交警提醒各位非法改装车辆的车主,请尽快将车辆还原!否则,就别怪深圳交警依法查处啦! 相关法律规定: 1、改装动力、灯光的 (1)改变进气、排气。单排气管改双排气管;增大进气、排气管口径等。 (2)改装动力。加装涡轮增压器、增加电力驱动等改变车辆动力参数等。 (3)改装车灯。加装增光器(俗称“火牛”)、改装氙气大灯等。 对上述违法改装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20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10000元罚款。 2、改装外观、外形的 (1)改装外观。加装空气动力套件(俗称大包围)基本上包含了进气格栅、车侧扰流板(侧裙)、后包围以及后扰板流(尾翼)等。 (2)改造制动。改装制动盘等。 (3)改装悬架。明显降低或升高车身悬架等。 (4)改装轮胎。改变汽车的轮胎规格,由窄胎变为宽胎、如更换跑车胎;更换尺寸更大更宽明显与车身不适应的轮胎等。 对上述违法改装行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七条,以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3、改变车身颜色 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未向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处200元罚款。 4、合法改装的情形 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对于路面查获车辆属于上述改装、加装项目的不认定为非法改装违法行为。 5、排气声浪噪音扰民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出惊人声浪,制造噪音扰民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八十条第一款,改装、拆除消声器及其他防治噪声污染设备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6、非法改装车上路造成严重影响的 路面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如非法封闭道路、多辆非法改装车辆在道路上非法聚集逗留、展现车辆改装性能、漂移特技等影响道路安全及周边社会秩序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处5到10日行政拘留。 7、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涉嫌刑事犯罪的 对于路面上发现涉及2辆以上非法改装车辆追逐竞驶,影响道路周边交通安全,情节恶劣的,查获单位要及时取证固定相关车辆违法证据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情况,并按照支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处置方案要求做完前期工作后及时移送侦查大队,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以上情形,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同时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合并处罚。 8、处罚非法改装门店 对于已查实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查获单位应主动开展深度调查,根据违法人员的供述及提供的资料前往改装门店开展取证工作,经调查取证确定为非法改装的单位或个人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对非法改装单位或个人处10000元罚款。 同时,深圳交警也请广大市民一起参与社会监督,向交警提供有针对性的举报线索。 非法改装车辆不仅扰民,更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深圳交警将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涉嫌非法改装的车辆逐一排查。 再强调一遍!非法改装,造成声浪扰民的车辆,深圳交警一律依法严惩!
交警在前方设卡查车,作为一名合法合规驾驶的司机应该怎么做? 交警查车时,过往车辆应提前减速配合调查!然而,近日却有司机不顾交警拦截,驾车冲卡在前还发朋友圈炫耀冲卡行为发表辱骂性言论。 如此行为,岂能轻忍?深圳交警立即行动对事情来龙去脉、涉事车辆及人员展开调查。 一、起源:交警拦截查车,男子驾车逃离 车辆涉嫌非法改装,司机驾车冲卡躲避查处。 2021年1月31日16时21分,深圳交警在大鹏新区坪西路官湖立交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粤D号牌白色小车的排气管有异常声响,涉嫌非法改装。 当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时,白色小车先佯装减速后又突然加速逃离现场,并不顾现场民警连续多次示意让其停车的指令,径直往官湖方向的辅道迅速驶离。 身正不怕影子斜,车辆若无异常,何惧例行检查?深圳交警当即锁定目标车辆,并对其展开追查。然而,该冲卡男子非但不知悔改,还发朋友圈炫耀此等行为,被网友举报。 二、举报:冲卡男子发朋友圈炫耀 1、冲卡男子发朋友圈炫耀,被网友举报。 2月1日下午,深圳交警在微博收到一名网友的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炫耀自己冲卡的行为,还发表辱骂性言论。深圳交警通过查看举报视频内容,发现正是1月31日下午涉嫌非法改装和冲卡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角。 车辆涉嫌非法改装,不配合调查,冲卡逃离,冲卡驾驶员不知悔改! 是可忍?深圳交警不能忍!深圳交警迅速展开调查。 三、追查:目标车辆、人员逐一锁定 2、锁定涉事车辆及人员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白色小车车主为林某君,结合视频分析和证据搜集,民警锁定了事发时驾车冲卡者为车主儿子黄某豪,民警随后传唤黄某豪接受处理。 3、排查车辆隐患。 与此同时,深圳交警对该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进行进一步核查。 起初在电话联系黄某豪时,其向民警供述自己是因为害怕车辆改装被查处才会冲卡。 然而,在黄某豪到场后,其却一改前态,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还删了朋友圈改了微信名,企图逃避处罚。 违法证据确凿,不配合调查的行为只会加重处罚,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豪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任何交通违法都逃不过深圳交警的法眼。肆意违法,等待你的只有法律。此外,当交警设卡查车时,司机应提前减速配合调查,若是不配合调查甚至暴力抗法只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处。在深圳,为逃避查处不配合调查的案例也并非罕见。然而这些“闹剧”最终的结果往往以违法者接受更加严厉的处罚收场,执法权威不容挑衅!请各位司机合法驾驶,文明出行!
一、多车碰撞事故 2021年1月21日21时18分,深圳交警接报称:在罗湖区洪湖东路沃尔玛商场路段发生了多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接报后,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了解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B****0的小车与路边停放的四辆小车发生碰撞。然而,在事发后肇事车辆竟离开了现场。 恰巧在同一时间段,在洪湖西路转泥岗路匝道处,发生一起小车撞到护栏的交通事故。经核查,两起事故皆为同一肇事车辆。 二、再撞护栏 在洪湖西路转泥岗路匝道处,发生一起小车撞到护栏的交通事故,经查,车牌号为粤B****0小车的驾驶员胡某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酒后驾驶不止,还在发生事故后擅自离开现场,再撞护栏酿事故,民警将肇事车辆驾驶员胡某查获,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经调查,1月21日17时,胡某和朋友在洪湖北路某饭店吃饭,期间胡某喝了二、三两洋酒。 在吃饭的过程中,胡某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听到女儿身体不适的消息,胡某一时心急便驾车准备回家。 不料,途中撞上四车。 随后,离开现场再撞护栏。 事故发生后,胡某非但没有停车,还继续驾车,行驶至洪湖立交路段时又与路中护栏发生碰撞,之后胡某被巡逻的铁骑查获。 所幸在两次事故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而胡某饮酒后驾驶,不顾行车安全连续发生事故,这种驾驶行为是决不能容忍的! 目前,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1年1月24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作为一名司机,规范自身,坚守安全驾驶底线。要从酒后禁驾做起,因为驾驶员在酒精的作用下影响手脚操作能力、应急反应速度,且容易出现身体疲劳、视线模糊等情况。饮酒后驾驶,事故易发! 企图挑战法律的底线,将面临的是严厉处罚!
深夜,23时55分,罗湖区罗芳路新秀路口路段,一辆深色小车侧翻在路中,90°垂直于地面,部分车身零部件脱落在地,引得过往路人驻足观看。 这车开着开着怎么就突然90°侧躺在路边了呢? 2021年1月16日23时55分,深圳交警接报称在罗湖区罗芳路新秀路口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到护栏后侧翻的交通事故。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侧翻的粤B****0号牌小车驾驶员孙某亮一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喝酒以后能开车吗? 不能! 酒后如何移动车辆? 叫代驾! 孙某亮并非不知酒后禁驾,甚至在饮酒后叫了代驾,代驾也将孙某亮安全送达目的地,但是最后其为何又坐上驾驶位?为何驾车出现在路边? 经调查,1月16日18时许,孙某亮和同事在龙岗区某酒楼吃饭,期间孙某亮喝了三两白酒。21时许,孙某亮叫了代驾,代驾驾车送孙某亮回家,由于孙某亮住处的小区停车场没有停车位,于是代驾把车子停在小区路边就走了。 孙某亮在车上休息了一段时间后,又坐上驾驶位亲自驾车在附近找停车位,刚开出没多久就撞到了护栏,路人见状后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将孙某亮查获。 目前,孙某亮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1年1月19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已经叫了代驾,最终还因醉驾出行,撞护栏、车侧翻、入“铁窗”! 归根究底,还是侥幸心理作祟。以为睡一觉起来就不会测出酒精?以为酒喝得不多就可以控制车辆?以为自己身体健壮就没有驾车危险? 饮酒之后,在酒精的作用之下,有的人会记忆“断片”、有的人会情绪失控、有的人头脑发热行为过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