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如下: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合和斜杠符号、警告性线形诱导标的底色等; 2.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的底色; 3.蓝色: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标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的行车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4.绿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的行车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5.棕色:表示旅游区及景点项目的指示,用于旅游区标志的底色; 6.黑色:用于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部分标志的边框; 7.白色:用于标志的底色、文字和图形符号以及部分标志的边框; 8.橙色或荧光橙色:用于道路作业区的警告、指路标志; 9.荧光黄绿色:表示警告,用于注意行人、注意儿童警告标志。
申请工程占道延期,须提交以下三种资料: 1.书面延期申请报告(原件1份),报告内容须具体说明原已核发《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的时限、延期原由及拟延期时间,并加盖申请单位(人)公章。 2.《道路交通疏解图》,并由申请单位(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确认。 3.已发放的《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原件)。
交通疏解方案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和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等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
办理占道、挖掘道路许可证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可凭办文回执到交警局行政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许可证到期,但工程未完工,可以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
在办理临时占用、挖掘道路许可时,需要提交《道路交通疏解图》,道路交通疏解图的绘制要求:(1)道路交通疏解图必须由建设单位确认后加盖公章;(2)道路交通疏解图必须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绘制;(3)需明确标注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结束后恢复的道路线形及附属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监控设施等)。
根据《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0〕5号)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许可占用挖掘道路申请: (一)违反《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的,或者横破挖掘双向六车道以上主干道的; (二)违反《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道路上敷设同类管线的; (三)在已建多功能杆的道路上设置同类杆件的; (四)所提交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五)工程建设单位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许可的。
1.未经许可擅自占道施工行为。 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 3.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行为。 4.施工完毕,未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 5.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设施,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 6.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在道路上进行绿化、养护、环卫作业,由此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行为。
施工告示牌分为行政许可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行人绕行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在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行人绕行告示牌在需要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
您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申请占用复数道路。
《深圳市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按实际需要占道施工的时间确认有效期。
具备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因工程建设确有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 2.制定施工方案。涉及公交线路改变的,该施工方案还须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3.对片区路网交通运行影响较大的项目,需由建设单位进行相应的交通评价; 4.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的、对通行影响较大的情况,需进行公告; 5.许可证到期,但工程未完工,需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
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分类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二、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交叉设置的标线;三、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
市公安交警局负责作出许可决定的情形:1、地铁项目(申请单位为市地铁集团/港铁集团,不包括前期钻孔勘探和已运营地铁线路的相关工程);2、地铁项目(申请单位为市地铁集团/港铁集团,不包括前期钻孔勘探和已运营地铁线路的相关工程)予以批准的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第六项仅适用延期)市公安交警局委托交警大队负责作出许可决定的情形:除上述市公安交警局管辖范围外的其他项目。
我局核发的占道许可证仅规定允许占道的时限,具体占道起讫时间由市交通运输委在核发占道许可证时确定。
申请人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该施工方案还须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许可证到期,但工程未完工,需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
窗口办理:可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或辖区交警大队窗口办理。网上办理:请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