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轮廓标设置规定如下:一、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干道的主线,以及其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场的进出匝道或连接道,应连续设置轮廓标;二、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其他道路和路段视需要可沿主线两侧连续设置轮廓标;在小半径弯道、连续弯道、视距不良、易发生冲出路侧事故和事故多发等路段,宜结合其他安全设置措施沿主线两侧连续设置轮廓标;三、高速公路的主线直线段,轮廓标设置间隔一般为50m;附设于护栏上时,其设置间隔可为48m。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干道的主线直线段,轮廓标设置间隔一般为40m。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其他道路的主线直线段,轮廓标设置间隔一般为30m。四、轮廓标在道路左、右侧对称设置。轮廓标反射器分白色和黄色两种,高速公路、设中央分隔带的整体式一级公路或分离式一级公路,按行车方向,左侧设置黄色轮廓标,右侧设置白色轮廓标;二级和二级以下等级公路,按行车方向左右两侧的轮廓标均为白色。五、轮廓标的标准设置高度为70cm,最小设置高度为60cm。设置于混凝土基础中的轮廓标,其设置高度(指反射器的中心距路面的高度)应与附着式轮廓标的高度大致相同;六、轮廓标反射器的安装角度,无论在直线段或曲线段上,应尽可能与司机视线方向垂直。
答:分别在作业区后50米和100米处设置解除限速标志。
答:凡挖掘道路产生落差的,将采用不低于1.8米且带有反光标识的围板进行连续封闭围挡。
答:我局核发的占道许可证仅规定允许占道的时限,具体占道起讫时间由市交通运输委在核发占道许可证时确定。
答:占道作业按工程性质分为紧急性占道作业、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作业以及临时性占道作业三种类型。按施工方式可分为全天作业、限时作业及移动作业三种。
答:设置作业标志,并用若干个反光锥与作业现场后方侧边沿成45度角相间摆放至施工地点围挡处。
答:市公安交警局负责作出许可决定的情形:1、地铁项目(申请单位为市地铁集团/港铁集团,不包括前期钻孔勘探和已运营地铁线路的相关工程);2、地铁项目(申请单位为市地铁集团/港铁集团,不包括前期钻孔勘探和已运营地铁线路的相关工程)予以批准的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第六项仅适用延期)市公安交警局委托交警大队负责作出许可决定的情形:除上述市公安交警局管辖范围外的其他项目。
严格按照《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规定,提前在占道地点正对来车方向1km处设置第一级预警提示标志;500m处设置第二级预警提示标志;200m处设置第三级预警提示标志。
答:负责紧急处理的单位须第一时间联系辖区交警大队,按照《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做好现场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并于24小时内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补办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手续。
夜间占道作业则在300米、50米及作业围挡处增设自发光交通安全设施。
当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影响交通时需要进行公告。
将在当天予以修复。
您好,申请人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答:您好,《道路交通疏解图》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CAD、PDF或图片格式均可,以光盘形式提交),图纸内容包括:工程的项目名称;占用、挖掘道路的路段、面积;跨越、穿越道路的地点;工程期限;施工时所采取的物理安全措施和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的措施,以上内容需详细地标注在交通疏解图中。(附电子数据)注意:交通疏解图的绘制要求:(一)交通疏解图必须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绘制;(二)交通疏解图中,需明确标注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结束后恢复的道路线形及附属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监控设施等);(三)交通疏解图需由申请单位(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确认。
您好,施工告示牌分为行政许可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行人绕行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在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行人绕行告示牌在需要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
您好,如果施工项目涉及公交线路改变的,该施工方案还须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当占道施工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影响交通时,需要提前对社会发布通告。
施工告示牌分为行政许可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行人绕行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在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行人绕行告示牌在需要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
交通标志按显示位置分类,分为路侧和车行道上方两种,对应的支撑结构形式为柱式、路侧附着式、悬臂式、门架式、车行道上方附着式。
申请项目属地铁工程(含地铁代建工程,不包括前期钻孔勘探和已运营地铁线路的相关工程)和市政府(不含各区政府)投资且跨行政区的重大项目,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办理并作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