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影响交通时需要进行公告。
将在当天予以修复。
您好,申请人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答:您好,《道路交通疏解图》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CAD、PDF或图片格式均可,以光盘形式提交),图纸内容包括:工程的项目名称;占用、挖掘道路的路段、面积;跨越、穿越道路的地点;工程期限;施工时所采取的物理安全措施和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的措施,以上内容需详细地标注在交通疏解图中。(附电子数据)注意:交通疏解图的绘制要求:(一)交通疏解图必须根据实际地形特征绘制;(二)交通疏解图中,需明确标注施工前、施工期间、施工结束后恢复的道路线形及附属交通设施(标志、标线、护栏、交通信号、监控设施等);(三)交通疏解图需由申请单位(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确认。
根据《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规定,在快速道路占道施工,应提前在占道地点正对来车方向1km处设置第一级预警提示标志;500m处设置第二级预警提示标志;200m处设置第三级预警提示标志。
您好,施工告示牌分为行政许可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行人绕行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在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行人绕行告示牌在需要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
您好,如果施工项目涉及公交线路改变的,该施工方案还须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当占道施工涉及道路交通组织调整、道路封闭、影响交通时,需要提前对社会发布通告。
施工告示牌分为行政许可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行人绕行告示牌,交通疏解告示牌在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行人绕行告示牌在需要行人更改交通流线时设置。
交通标志按显示位置分类,分为路侧和车行道上方两种,对应的支撑结构形式为柱式、路侧附着式、悬臂式、门架式、车行道上方附着式。
申请项目属地铁工程(含地铁代建工程,不包括前期钻孔勘探和已运营地铁线路的相关工程)和市政府(不含各区政府)投资且跨行政区的重大项目,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办理并作出许可。
根据《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0〕5号)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许可占用挖掘道路申请: (一)违反《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的,或者横破挖掘双向六车道以上主干道的; (二)违反《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已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道路上敷设同类管线的; (三)在已建多功能杆的道路上设置同类杆件的; (四)所提交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五)工程建设单位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许可的。 属于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因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等特殊情况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申请人应当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确需占用挖掘的有关证明材料,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审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时限内。
依据《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 (深府办规〔2020〕5号)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
根据《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六条,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含住宅区、开发区、工业区内道路等),由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和管理。区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依据文件《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0〕5号)第六章第二十九条,占用挖掘道路的被许可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工程概况牌,施工工程概况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安监单位,经批准的占用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决定书等。 (二)将施工现场视频监控信号接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视频联网监控平台。 (三)按许可的地点、位置、面积、作业时间、施工期限、施工组织及道路修复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安全和地下管线设施安全。 (四)严格执行交通疏解方案,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交通导向标志、交通警示标志,做到标识清晰,规范管理施工作业车辆,并配备交通疏导员维持现场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五)占用挖掘道路应按照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实施围蔽作业,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围蔽区应整齐连贯、安全牢固和规范整洁,围蔽区内不得设置办公场地、宿舍、停车场等非必要区域或设施。 (六)在主次干道占用挖掘的,应当避开交通繁忙期间进行;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时间进行施工,不得出现扰民现象。 (七)占用挖掘道路不得影响消火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八)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交通标志形状的一般使用规则如下:(一)正等边三角形:用于警告标志;(二)圆形:用于禁令和指示标志;(三)倒等边三角形:用于“减速让行”禁令标志;(四)八角形:用于“停车让行”禁令标志;(五)叉形:用于“铁路平交道口叉形符号”警告标志;(六)方形:用于指路标志,部分警告、禁令和指示标志,旅游区标志,辅助标志,告示标志等。
夜间占道作业应在在300米、50米及作业围挡处增设自发光交通安全设施。
占道作业按工程性质分为紧急性占道作业、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作业以及临时性占道作业三种类型。按施工方式可分为全天作业、限时作业及移动作业三种。
申请人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不收费。办理“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业务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