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答:登录网上深圳交警或关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登录星级用户;在预约栏目选择“机动车年审预约”;按照步骤填选车辆及个人相关信息后,会出现全市的检测站地图和预约量情况;按照区域选择就近的检测站办理,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即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下列情况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答:终身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答:登录网上深圳交警,选择机动车业务办理在线申请模块的“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进行资料登记。邮政上门收取所需资料。资料通过审核车管所制证后,再由邮政上门送件。(注意:车主为个人需车主本人办理。)
答: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办理换领业务需要)。 注意:目前,检测站办理补换领行驶证业务只面向到检测站办理检验业务的粤B车辆。
答:车主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办理换领业务需要)。 注意:目前,检测站办理补换领行驶证业务只面向到检测站办理检验业务的粤B车辆。
答: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办理换领业务需要)。 注意:目前,检测站办理补换领行驶证业务只面向到检测站办理检验业务的粤B车辆。
答:可以。(注意:目前,检测站办理补换领行驶证业务只面向到检测站办理检验业务的粤B车辆。)
答: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只需将身份证原件交由金融机构代办,即可在网上申请。实现“让市民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答: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书(盖公司专用章);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申请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政许可告知单;车辆照片一张(车管所提供免费拍照服务)。注意:单位的预约办理3台车以上(含3台)需另外带齐资料备案。
答:身份证明(代办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申请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政许可告知单、车辆照片一张(车管所提供免费拍照服务)。
答:登录网上深圳交警进行预约“网约车使用性质变更”后,在受理大厅取号提交资料受理,按工作人员告知的时间在取证窗口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电子车证在大队领取。
答:2019年6月1日起,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满足群众用号需求,为大家提供足够的缓冲、准备时间。需要使用原号牌号码的需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且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答:需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互换号牌机动车的行驶证(原件);登记证书(原件)。
答: 1、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 2、同一登记地; 3、同一号牌种类; 4、非营运机动车; 5、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
答:2019年6月1日起,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
答:购买深圳本地保险的车主,仅需携带身份证,即可前往自助服务厅自助办理,立等可取,更有24h车管所全天候开放,随时可前往办理。
答:6年免检车辆可免上线审验,但仍需要在车辆审验期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答:前往深圳交警车管所业务窗口,在90秒时间内,一次性从50个随机号码中选取1个,互联网号段和现场随机选号的号段不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