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关注“深圳交警”或“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登录星级用户平台,点击“更多业务”进入业务中心,在机动车业务列表中选择“手机号码被他人占用”业务,填写相关资料后在线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予以更正。
答:可以通过以下2种渠道进行在线申请。 渠道一: 登录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在页面中选择“警邮家+”,在机动车办理类服务中选择“网约车使用性质变更”业务,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邮政人员上门验视、收取材料。 渠道二: 关注“深圳交警”或“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登录星级用户平台,点击“更多业务”进入业务中心,在机动车业务列表中选择“机动车业务警邮到家办理”,选择机动车业务栏中的“网约车使用性质”业务,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在线申请。审核通过后,邮政人员上门验视、收取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人须为车主本人,他人申请无效。
答: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申请。 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i深圳”手机APP、“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在机动车业务栏中选择“申请机动车临牌”业务,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在线申请。
答: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在线办理。 办理步骤: 一、代办人需先申请备案 关注“深圳交警”或“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登录星级用户平台,点击“更多业务”进入业务中心,在机动车业务列表中选择“单位车代办人备案申请”业务,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在线申请。 二、在线办理 完成备案后,登录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点击机动车业务栏,选择在线办理类服务中的“车主联系方式批量变更”,填写资料进行在线办理。
答:备齐一下资料,前往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1.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车主为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委托书(公司盖章),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公检法部门、律师事务所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审查需提交档案查询公函、授权委托书、证据调取通知书和经办人工作证明。
答:可以。抵押权人备案后,车主可通过抵押权人账号系统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抵押权人登录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在机动车业务栏,点击在线办理类服务中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业务,填写相关资料进行提交申请(个人使用个人星级用户账号登录,单位使用车管所备案后获取的账号登录),在线审核通过后,等待邮政人员上门收取资料。
答:可以在线申请“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 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手机App、“i深圳”手机App、“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审核通过之后邮寄铁牌。 温馨提示:网上只能办理个人车辆业务,需上传办理人身份证,不可代办。
答:不需要。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在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机动车汽车租赁、抵押、交易,驾驶他人机动车等场景下可使用。
答:需要备齐以下材料,前往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 1、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车主为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委托书(公司盖章),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公检法部门、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需要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
答:办理机动车车牌互换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同一机动车所有人; 2、统一登记地(均为粤B); 3、同一号牌种类(同为蓝牌或者绿牌); 4、非营运机动车。 温馨提示: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互换或保留号牌号码。
答:需要备齐以下材料,预约办理。 所需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车辆照片一张(可开车前往车管所免费拍照服务区进行拍照); 3、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机动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非深户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办理流程: 车主为公司的需先申请电子委托 1、申请电子委托 由代办人登录“深圳市车管所”微信公众号星级用户平台或深圳交警网上车管所,在线申请电子委托。 2、在线预约 代办人获得授权后,在星级用户平台预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预约成功后前往车管所办理。
答:可以通过在线申请解绑。关注“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登录星级用户平台,点击“车驾管办理类服务”,在机动车业务栏中选择“手机号码被他人占用”业务,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更正。
答:需要前往车管所办理“被盗车辆复驶业务”。
答:不可以,申请互换的车牌号码种类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单位); 2.同一登记地; 3.同一号牌种类(同为蓝牌或绿牌); 4.非营运机动车; 对于已申请互换车牌号码的,一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码号牌。
答:是的,车辆变更颜色后再预约至车管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
答:可以,通过“警邮家”足不出户在线办理。
答: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保留号牌号码。 1、车辆号牌在原车主名下使用1年(含1年)以上; 2、办理转移登记、注销或者迁出后两年内申请;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答:不需要。
答:从2020年11月20日起,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
答:不可以,车主需网上预约至车管所窗口办理或自行选择维修厂重新打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