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驾驶人,交通违法区分现场违法(交通警察现场查处)和非现场违法(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两种类型: 一、若您在现场受到交通警察当场查处并开具的《处罚决定书》的,应在十五日内持《处罚决定书》到银行、扫描处罚决定书上二维码或通过“交管12123”APP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若深圳交警对你开具了《处理通知书》或您的车辆或证件被扣留的,请您登录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点击首页交通违法在线处理-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有关操作。 经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指引需前往窗口处理的,请您提前登录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星级用户平台,点击首页交通违法预约处理提前预约,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含身份证、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强制措施凭证及相关的证明、证据材料到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情况特殊需携带其他证件材料的,由执法大队窗口一次性告知。 二、若您的车辆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产生交通违法的,根据公安部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政策,目前非现场交通违法当事人处理交通违法有交管12123APP(深圳车在全国的违法和全国车在深圳的违法还可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处理,但非车主本人仅限车辆备案后产生的交通违法)和全国任一交警服务大厅现场处理两种方式。 为保障您更好的服务体验,请您优先选择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进行处理,您可登录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点击首页交通违法在线处理-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有关操作。 若您选择在任一深圳交警服务大厅处理交通违法的,请登录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星级用户平台,点击首页交通违法预约处理提前预约,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含身份证、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前往窗口处理。
尊敬的驾驶人,此优惠政策仅针对非深号牌小型载客汽车实施:在一次限外通告期限内,每辆非深号牌小型载客汽车的前两次“冲禁令”违法行为仅予以警告,第三次“冲禁令”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违法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进行处罚。其中,对处警告的交通违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不发送交通违法处理提示手机短信。因此,非深号牌大型载货汽车实施“冲禁令”违法行为一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查处,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违法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处罚。
尊敬的驾驶人,请关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星级用户后点击主页上方搜索框-输入“首违免罚查询”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尊敬的驾驶人,若您成功预约后未能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办理的,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在网站预约申请页面进行撤销预约,否则视为失约。申请人在一年内累计达到失约3次的,1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网上预约申请。
尊敬的驾驶人,根据有关规定,半挂车在深圳市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仅记录主车交通违法行为。
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五条规定,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目前深圳市已完成相应系统改造,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通过各深圳交警违法处理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非车主本人仅能处理备案后产生的交通违法)处理跨省异地非现场交通违法。
您好,请关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星级用户,点击交通违法在线处理-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行人非机动车查询,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操作。
您好,请至星级用户登录页面,点击密码登录-忘记密码-其他方式-修改手机号码,按要求完成操作。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均需提前通过网上进行预约,为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预约流程: 一、微信关注“深圳交警”公众号,点击“星级用户”注册并登录进入星级用户平台首页; 二、点击“个人中心”绑定您的车辆与证件; 三、返回星级用户首页,点击“交通违法在线处理”-“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 四、若您的交通违法无法在线办理,请点击“交通违法预约处理”进行预约。
可以。2020年2月21日,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上线了单位星级用户功能。以下为单位星级用户注册及使用指引: 一、单位星级用户使用范围 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单位即可由该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申请注册,注册后仅限于绑定单位星级用户名下广东省内机动车。单位星级用户可在线处理已绑定深圳牌车在全国发生的记6分(含)以下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及已绑定广东省内车在深圳发生的记6分(含)以下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二、单位星级用户角色功能权限 法人代表:单位法人代表可在线查看单位相关信息及车辆管理员,并指定单位车辆管理员管理单位车辆和车辆驾驶人。 车辆管理员:管理单位名下车辆及审核车辆绑定、解绑驾驶人。 车辆绑定驾驶人:申请绑定单位车辆和解绑已绑定单位车辆,并可在线处理已绑定单位车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三、单位星级用户注册操作流程 (一)由单位法人代表通过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进行刷脸认证,并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注册单位星级用户。 关注深圳交警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星级用户进行登录或注册,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单位用户”,正确填写单位信息,点击“提交”。 (二)注册成功后,单位法人代表可指定单位车辆管理员及其管理的车辆。单位车辆管理员上限为三人,法人代表亦可添加自己本人为管理员。 1.点击“单位车辆管理员”,点击“添加管理员”,正确填写管理员信息,点击“提交”。 2.单位车辆管理员添加车辆:车辆管理员点击“单位车辆”,点击“添加车辆”,正确填写单位车信息后,点击“提交”。 3.单位车辆管理员审核单位车辆绑定驾驶人申请。车辆管理员可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绑定实际车辆驾驶人,一车最多可同时绑定三名驾驶人。 个人成功申请绑定单位车后,车辆管理员在单位车辆详情列表会收到审核通知,点击“审核”,点击“通过”;或点击“拒绝”,并填写拒绝原因; 4.单位车辆管理员删除单位车辆绑定驾驶人。 车辆管理员进入“单位车辆详情”,在“车辆绑定人列表”中找到需要删除的绑定者,点击“解绑”,成功删除绑定者。 (三)驾驶人绑定单位车辆申请。 1.申请者登录星级用户,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的车辆”,点击“添加车辆”,选择“绑定他人车辆”,正确填写单位车辆信息后,点击“提交”,由单位车辆管理员进行审核。 2.如驾驶人申请绑定单位车辆审核通过后,需要解绑,请进入“我的车辆”,找到需要解绑的车辆点击“解除绑定”即可。 四、单位星级用户处理交通违法 完成上述注册及绑定步骤后,由单位车辆绑定驾驶人登录星级用户,进入”违法处理”,点击”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选择车辆进行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
请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深圳交警”-进行关注-确认支付宝认证,再进行证件拍照,再返回微信账号,即可进行自助快照拍照操作。
我局主要提供了以下两个交通法律法规了解渠道: 1、网站:进入网上深圳交警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2、微信公众号:进入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信息查询-政务公开-政策法规。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消除该违法记录: (一)交通信号灯因故障或者被障碍物遮挡影响驾驶人识别的; (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符合标准影响驾驶人识别的; (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被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有违法行为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缴款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前款规定缴纳罚款后,当事人对处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缴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应当通过互联网供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查询,并在录入系统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登记时提供的移动电话号码发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信息。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四十五日未处理完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送移动电话信息,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停驶该机动车,直至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为止。通知停驶后至违法行为接受处理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并可以扣留机动车,待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予以发还。
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一、通过拨打83333333热线反映问题。 二、通过注册并登录星级用户平台-办理类服务-交通违法申诉路径,简单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诉。 微信“扫一扫”关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注册并登录星级用户 支付宝“扫一扫”进入“深圳交警”小程序-注册并登录星级用户 三、通过到交通违法的执法单位提出申诉。 “扫一扫”查看深圳市各交通违法处理点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