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路开车保持车距车速 山路上开车,由于弯道视线不好,所以一定不要开快车,慢速行驶,同时保持跟前车的车距。并且也要注意路边突然窜出的动物,不要盲目躲避打方向盘,很容易翻车或者坠落悬崖。如果躲不开只能撞上去了,总比车毁人亡好些。 2、山路弯道减速不要超车 山路上会有很多弯道,有些盘山的公路就是一直在转弯,还有一些急转弯,发卡弯等,一般这样的弯道前都会有路标提示,当看到要转弯的路标时,车主应减速慢行,也不要超车,因为有一些山路的弯道由于山体的原因是看不到前方道路情况的,这时盲目超车很容易造成危险。 3、上下坡用低挡位 我们在山路行驶时难免会遇到上下坡的时候,手动挡车型在上坡的时候需要注意使用低速挡,这样可以更好的发挥出发动机的最大扭矩,使上坡更加轻松。自动挡车型也可以手动挂入手动模式。 下坡时,尤其是长下坡,手动挡车型最好挂在低速挡位,利用发动机的牵引力来控制车速。因为下长坡时频繁的踩刹车容易导致刹车盘热衰竭,会降低刹车的性能甚至失灵。还有下坡时切记不可空挡滑行,这样容易导致车速过快,导致失控。 4、弯道驾车要贴山壁 山路的弯道通常都比较“急”,这时候应该先走外线进弯,贴内线过弯(贴着山墙一侧),走外线出弯。这样的线路调整可为你赢得更大的转弯半径和回旋余地,有效预防转向不足冲下悬崖。而且,切忌弯道超车,在山区道路上的弯道超车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
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上下班的点,路上的车就显得非常多!有些素质低的车主,很喜欢加塞、开斗气车。这样很容易发生小剐蹭,交通事故,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心情,还让车受了伤害。很多车主认为,追尾了就是后车的责任,在很多情况下,并非所有的追尾事故都是后车责任。如果你盲目私了的话,那吃亏的就是你了! 今天就告诉你,即使发生了追尾事故,这些情况也是不需要你负责的,并且不需要赔一分钱! 前车强行加塞、变道 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有些低素质的车主,不注意后车情况就强行变道。这种情况下,如果无法避免撞到了,这种情况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后车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连环追尾 发生连环追尾事故主要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因为车速较快,根本来不及刹车。如果是两车连环追尾,一般就是后车全责或者负主要责任。连环事故的责任划分比较复杂的多。 一般情况下,连环追尾事故,交警会先做一个判断,判断谁是第一责任,谁是次要责任,然后按照责任的大小来进行相应的索赔。 假如 5 个车以上连环追尾,第一辆车正常情况下是没有责任的。最后一辆车基本会判定为主要责任。 当然这也不是 “铁律”,如果连环追尾是因为前车违反交通规则行驶,比如 “高速违规倒车、强行变道、急刹” 等原因造成。那么第一辆车也会被判定为有责。 大部分情况都会按照 “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 的原则进行赔偿。 特殊的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责任。总之,能躲则躲,躲不装上的话,根据交警判定来认责就好了。 前车倒车或溜车 有时候在等红绿灯的情况下,有些前车忘记拉手刹,在有坡度的道路上,很容易造成溜坡。 而有些大意的车主,在停车位往行驶道路上倒车,也不注意后方的情况。 这两种情况一旦发生,我们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但是因为你躲避车辆而伤到了行人或者其他正常行驶车辆。这个时候就是要自己负责了! 前车压线行驶 前车无论是压线行驶,还是强制并线时,不管是虚线还是实线,一旦后车追尾,都是对方的责任。如果是在拥堵路段,前车没有动,这个时候发生追尾了,那就是你的责任了! 前车开斗气车 路怒症,开斗气车这种行为,简直比女司机还要可怕。有些任性的车主经常会出现紧急刹车,紧急并线等情况,哪怕你是新手也不要害怕,因为这种情况也是前车负责。 不过需要提醒车主的是,这种情况必须要有视频为证才行。所以说,有条件一定要安装行车记录仪! 前车闯红灯 当你的车辆正常从绿灯的情况下通过十字路口,假如有一辆车闯红灯冲了进来,正好被你追尾了。这种情况下不要心虚。因为闯红灯情况下,对方是要负全责的! 行驶道路上停车 要知道,如果车辆在正常行驶道路上停车,这可以说是大忌,尤其是在快速路或者高速公路上。如果发生追尾,毫无疑问,肯定是前车责任了! 当然以上几种情况,都是真实可靠的,但是交警叔叔不会听我们一面之词。那么最重要的是什么呢?那就是证据了,那么最可靠的证据目前就是行车记录仪了,当然我不是在推销这个东西。只是告诉大家,如果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定要安装这个东西,关键时刻真的会帮你的大忙! 最后,也奉劝各位车主,一定要把保险买的齐全高一点,因为一场意外随时让你面临破产,一不小心你撞上个劳斯莱斯,迈巴赫啥的,然后再来个人员伤害,50 万档位的保险真的不够用。
答:校车在道路上的停靠,既关系到校车的通行安全,也关系到校车的运行效率。为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驾驶校车违反规定随意停靠上下车的,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答: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强制力保障,但更多需要公民自觉守法。落实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规定,同样靠驾驶人的自觉遵守。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23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2017年7月1日起,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降为10元。
答: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容易引发追尾、多车相撞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不得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因此,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不得不停在车道内,并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不是违法停车。如果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车辆出现故障能够移动但未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以及车辆故障无法移动但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应认定违法停车。属于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123号令规定,对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答:2017年4月1日起,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不收取工本费。
答:目前,我国公路限速主要有三种:一是标牌限速。即公路上设置的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具体的限速值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公路的设计速度以及公路的功能类型、几何线形特性、运行交通流量、路侧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二是法定限速。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没有中心线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公路,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以及掉头、转弯、下陡坡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20公里。三是特殊时段和天气限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普通公路行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以及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为严管客运车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2]42号)要求,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驾驶人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答:大型车辆特别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仅影响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而且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据我们在网上的调查,一半以上的人认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差的原因是大货车占用最左侧车道,因此,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123号令规定,对违法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3分。
答:校车驾驶人在发动机引擎运转时离开驾驶座位,可能会因为学生好奇摆弄车辆操作系统,导致车辆发生危险。为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对校车驾驶人在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答:《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同时还规定,“遇交通拥堵的,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因此,校车行驶过程中遇交通拥堵,不可以绕行。对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线路行驶的,可以处200元罚款,记2分。
答:第一,规定校车驾驶人要每年参加审验教育。作为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第二,公安机关负责对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实施监督,每月将校车驾驶人违法、事故信息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督促校车驾驶人及时处理违法和事故。第三,对不符规定条件的校车驾驶人,或者校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第四,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驾驶证上签注。
答: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在征求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发放。对于人民政府决定发放校车使用许可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发放校车标牌。 需要说明的是,在向政府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前,专用校车或者非专用校车均必须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核发机动车牌证。取得机动车牌证仅是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凭证,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用于接送幼儿或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
答:加油站属于高危险区域,机动车在加油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机械故障或者突发因素发生车辆燃烧甚至爆炸事故。由于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紧急逃生、避险能力弱于成年人,因此,校车在运载学生时加油安全风险较大。对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校车在加油时应当先让学生下车,否则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可以向所在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4项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四)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将在5日内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将在申请人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的车型。
答:校车在道路上通行享有特别的优先通行权利,因此也应该履行特别的通行义务。为了保证校车的特别优先通行权利得到落实,也为了监督校车驾驶人履行特别通行义务、不滥用特别优先通行权利,《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校车标牌主要是表明校车已经取得使用许可,且便于交通民警监督检查校车是否按照审批的路线行驶,是否由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申报的校车驾驶人驾驶,是否按照核定的核载人数运载学生。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处200元罚款,对驾驶人记2分。
答:目前,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很多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长期不在登记地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在驾驶证或者车辆临近检验期限时,需要从营运地返回登记地办理审验业务。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123号令规定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运车辆纳入营运地管辖,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所有人首先要向营运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并填报包括营运企业、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这些基本信息开展提示服务和日常教育。在办理备案登记满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