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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316 关于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3年11月02日
31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3年10月31日
31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3年10月24日
31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3年10月17日
32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3年10月10日
32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3年10月10日
32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3年10月10日
32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3年10月10日
324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3年10月10日
325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3年10月10日
32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3年10月08日
32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3年09月26日
32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3年09月22日
32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3年09月13日
33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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