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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发文日期
226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以及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03月07日
22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2月28日
228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超龄逾期未换领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的公告 2024年02月22日
22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督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通告 2024年02月22日
230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02月22日
23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02月22日
23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关于送达《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02月22日
233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的公告 2024年02月22日
234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2月20日
235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2月09日
236 关于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或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4年02月04日
237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1月31日
238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1月24日
239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1月16日
240 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2024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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