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系统包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本级、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2家基层单位。负责我市的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施建设与维护、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本级、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驾驶员训练考核场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2,214人,实有人数2,240人;离休2人,退休9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系统决算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是:
1. 组建情报信息研判中心,搭建大数据应用云平台;
2. 完成交通监控二期建设,实现原特区内外交通管理电子设施一体化;
3. 完善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长效机制,狠抓重点单位、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管控,少发死亡事故;
4. 严管停车秩序,强力营造巩固我市静态交通新常态;
5. 强力推行并道车辆“拉链式通行”模式;
6. 全面推广新型交通组织;
7. 整治路口拥堵点,优化信号灯配时;
8. 推行轻微事故处理“快撤易赔”措施,把轻微事故对交通影响降至最低;
9. 巩固提升交通拯救效率,最快速度恢复路面交通。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20,398.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916.1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9.67%。为市财政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24,481.9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0.33%。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从上级单位、其他部门或区财政部门取得的拨款收入等。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22,68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0,117.74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0,805.6万元,占75.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2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2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16.9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43.46万元;项目支出19,312.14万元,占24.1%。主要支出项目有:(1)公共安全(类)支出13,352.08万元,为完成特定公安事务、公安行政管理任务、公安执法办案任务和公安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种专项支出;(2)教育支出29.89万元,为扣分驾驶员培训支出;(3)城乡社区支出5,890.84万元,为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备、系统运行维护支出;(4)其他支出39.33万元,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交通处罚决定,退还当事人已缴纳的罚款。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5,051.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2.15万元,2014年我局有执勤执法汽车511辆,摩托车1,566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992.15万元。与2013年决算公车运行维护支出相比,减少26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车改革,执勤执法汽车数量减少283辆。但因执勤执法汽车减少后,在编车辆使用频率加大,维修支出增加,导致超2014年公车运行维护预算155.2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07万元,较2013年决算减少1.45万元。接待相关单位赴深圳办案和交流学习、专题研讨共145批,2,033人次。
五、收支科目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及本级非财政单位拨付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反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公安科目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其他公安支出科目反映列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建设规划的公安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中主要为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备、系统运行维护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在编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八)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