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交(通)〔2014〕69号
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近期启用的2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进行公布:
序号 |
区域 |
类型 |
设置地点 |
1 |
龙岗区 |
逆行电子警察(标清) |
康乐路北路段 |
2 |
龙岗区 |
逆行电子警察(标清) |
横一路路段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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