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交(通)〔2014〕110号
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近期启用的4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进行公布:
序号 | 区域 | 类型 | 设置地点 |
1 | 福田区 | 逆行(标清) | 新洲一街(逆行)南往北 |
2 | 福田区 | 逆行(标清) | 新洲二街(逆行)北往南 |
3 | 福田区 | 逆行(标清) | 新洲十一街(逆行)西往东 |
4 | 福田区 | 逆行(标清) | 新洲南路(逆行)北往南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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