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交(通)〔2016〕52号
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近期启用的3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进行公布:
序号 |
区域 |
类型 |
设置地点 |
1 |
福田区 |
不按车道行驶、大货车禁行、黄标车禁行、泥头车禁行、停驶车辆违反禁行规定、非深号牌违反限行规定(高清) |
香蜜湖路市委党校路段南行 |
2 |
福田区 |
不按车道行驶、大货车禁行、黄标车禁行、泥头车禁行、停驶车辆违反禁行规定、非深号牌违反限行规定(高清) |
香蜜湖路市委党校路段北行 |
3 |
龙岗区 |
黄标车禁行、不按车道行驶、大货车禁行、泥头车禁行、占用公交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单双号限行、测速、停驶车辆违反禁行规定、非深号牌违反限行规定(高清) |
S209清平高速神龙收费站出口北往南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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