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所有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及个人
我单位因机构分立需要进行债权债务全面清理,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夯实资产基础,确保债权债务得到合法处置,维护各方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与时限
凡在此公告发布前,与我单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包括货款、工程款、服务款、劳务费、借款或资产等事项)相关单位或个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与我单位联系申报确认事宜。
二、清理要求
债权债务人携带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合同、票据凭证等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全部原始材料,到我单位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三、后续处理
对于逾期未申报的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在后续的财务清算中不再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对于逾期未确认的债务,我单位将依据现有档案资料依法进行追偿,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黄工15889672236、唐工18998918875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85号深圳市交通监控中心5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8:00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视为对我单位向各位债权人、债务人进行通知的一种方式。请各方务必重视,及时核对账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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