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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23-12-30        [ 内容纠错 ]

  根据2019年9月5日省财政厅印发的《规范市县财政暂存暂付款挂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财库[2019]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以下4家往来单位因无法联系,现予以公告,请以下往来单位于公示时间内携合同等付款材料来我单位办理对账、结算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结算的款项,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

  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人:李洁仪联系电话:18998919425

  该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深圳交警上同步发布(网址:https://szjj.sz.gov.cn/),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3年12月26日


序号

往来单位

款项性质

1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原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交通综合治理方案调研项目应付决算款

2

深圳市领康达服务有限公司

(原深圳市供电服务公司)

指挥中心大楼工程项目应付决算款

3

中铁建工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

(铁道部建厂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

指挥中心大楼工程项目应付决算款

4

深圳市擎天怡防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指挥中心大楼工程项目应付决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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