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交通管制(货车公告等)
关于解除对大鹏新区坪西路(官湖高架段)南往北方向限高管制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26-07-19        [ 内容纠错 ]

  坪西路官湖高架检修工程已于近期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解除对大鹏新区坪西路(官湖高架段)南往北方向的限高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恢复坪西路(官湖高架段)南往北方向正常通行,不再仅限高度2.2米的小型客车通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在经过上述路段时,留意导航提示,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三、本通告自2026年7月20日生效,往期通告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内容为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