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封闭低山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山二路路段)机动车道,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低山中路、莱茵路或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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