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在春风隧道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春风隧道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车辆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货车、专用车辆及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所称每天为自然日。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春风隧道开通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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