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南山区高新南片区部分道路的交通组织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科技南路(高新南一道至高新南三道)潮汐车道
科技南路(高新南一道至高新南三道)5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
二、高新南四道潮汐车道
(一)高新南四道(科技南路至科技南八路)5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二)高新南四道(科技南八路至科技南十二路)5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三、科技南十路潮汐车道
(一)科技南十路(深南大道至高新南一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二)科技南十路(高新南一道至高新南四道)4条车道的中间2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四、高新南一道(科技南十路至科技南十二路)潮汐车道
高新南一道(科技南十路至科技南十二路)4条车道的中间2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