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平湖站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继续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1月16日,封闭昌平街(平湖大街至平安大道路段)进行施工。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平湖大街、上大街或周边其他道路通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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