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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0025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06日
国庆、中秋假期结束出行应急提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 2017-10-06        [ 内容纠错 ]

  国庆、中秋小长假即将结束,交警提示:

  一、长假期间多数车辆停运,节后出车前要全面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照明等安全技术状况,严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

  二、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

  三、进入秋冬,冰冻、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多发,驾驶校车时要高度警惕,严格遵法守规,合理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按规定使用灯光,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四、驾驶校车途经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要减速慢行,严禁违法停车、超车、变道。

  五、随车照管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要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学生上车后,要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全程系好安全带。

  六、严禁使用三轮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和“黑校车”接送学生。发现“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和校车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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