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像弈棋,一步失误,全盘皆输。而不同的是,人生还不如弈棋,不可能再来一局,也不能悔棋。
这是2020年12月31日发生在宝安区甲岸路与海秀路交汇处的一起交通事故监控画面。
事故简要:2020年12月31日9时57分许,孙某宾驾驶粤BD****3号小型轿车在宝安区甲岸路行驶至海秀路交汇处时,该车车头与在甲岸路由赵某杰驾驶搭载乘客胡某林驾驶的备案标识为深圳B****6号两轮电动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造成赵某杰、胡某林受伤,赵某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勘察等工作。
小车车头已严重变形,电动车也已经面目全非,路面散落着满地碎片,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民警随即调取事发时监控视频,对事故双方做初步调查。
1、初步调查
经初步调查,赵某杰驾驶两轮电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孙某宾驾驶机动车途径红绿灯路口未减速慢行。
还是那句话,事故会发生并非偶然,究其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其实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2、深度调查:头盔未系带,电动车为假号牌
经进一步深度调查,事故发生时,赵某杰佩戴了头盔,但未系带。而在该起事故中赵某杰驾驶的备案标识为深圳B****6号两轮电动车与实际备案的两轮电动车特征并不相符,故赵某杰驾驶的备案标识为深圳B****6号两轮电动车是假号牌两轮电动车。
目前,事故正进一步调查中。
深圳交警重要提醒:未规范佩戴头盔=没戴头盔
随着“一盔一带”“一戴两不”的宣传,不少骑行者都戴上了头盔,但问题在于,有的是直接戴上却未系上搭扣,有的是为了应付了事,随便找个不合适的戴上,有的甚至是看到交警的身影才临时戴一下。
但电动车犹如“肉包铁”,不规范佩戴头盔相当于没戴,发生意外时安全头盔易脱落,如此一来,完全起不到保护头部的作用。
为了逃避监管,驾驶假号牌电动车上路、抢灯、走机动车道、未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最终却让自己的安全遭受到威胁,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值得吗?
任何一种交通违法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心存侥幸,亏的是自己,把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