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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定了!拿证两年的“新手”司机,试驾误操作致五车连环相撞!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内容纠错 ]

  细雨纷纷,路口车辆正在等待绿灯通行,突然传来一声巨响——砰!

  2019年12月29日17时2分许,张某华驾驶粤B*****5号新能源红色小轿车搭载胡某瑶、张某秀,在福田区莲花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莲花路莲花支路路口时,因操作失当,先与前方正常行驶的粤B****C号小车发生碰撞,随后连续碰撞在路口等候绿灯放行的其他三辆小车,造成五车部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车相撞,现场多车发生碰撞,飞跃“叠罗汉”?

  从现场画面可以看到红色轿车车头损毁严重,被撞车辆都不同程度受损。现场一片狼藉,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红色小轿车为何会突然撞上前方车辆?事故发生时肇事司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带着疑问,深圳交警随即对该事故开展深度调查。

  经查,肇事司机张某华于2018年1月8日考取了C2驾驶证。12月29日下午,张某华携同妻子一起前往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试驾车辆。销售人员在核实张某华驾驶证后,与张某华签署了试驾协议。

  随后销售人员驾驶粤B*****5号新能源小轿车搭载张某华及其妻子从展厅出发,并沿莲花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向张某华讲解车辆的基本操控性能。

  为让张某华进一步体验车辆的操控性能及舒适感,销售人员在驾驶车辆返回展厅后便将车辆交由张某华驾驶。

  当张某华试驾车辆行驶至事发路口时,因操作失当,将油门当刹车,先后碰撞前方四辆机动车。

  考取驾驶证也将近两年了,为何还会错把油门当刹车?你可知一时的失误就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结局。

  在深度调查中,交警发现肇事司机张某华不经常驾驶车辆,驾驶频率为一月一两次左右,且从未驾驶过电动汽车。

  事故认定:

  张某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因操作失当,把油门当刹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有证长期不开车、驾驶技能不娴熟类似这样驾驶经验不足的司机在遇到突发情况容易紧张、手忙脚乱、急加速、急刹车的情况时有发生。

  陪同顾客试驾的工作人员,应该做好相关安全提醒责任和防范措施。那么,如何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呢?交警来给大家支几招:

  1、保持右脚不空,即只要在开车,右脚不在油门上就一定在刹车上;及早做刹车准备,只要没有加油、收油,就要及时把右脚放在刹车位,不要将脚搭在油门上滑行;注意路面情况,遇有红绿灯、行人通过人行道时要提前减速并做好刹车准备,避免在处理紧急情况时,把油门当作刹车踩。

  2、在人车流量较大的道路上,尽量远离路边的非机动车与行人,靠路中间行驶。

  3、超车对于新手来说算是相当大的挑战,没有十足的把握尽量不要超车,对距离跟速度的把握还不到火候。特别是转弯、路口以及红绿灯起步时尽量别超车。

  4、当旁边有公车、货车或是巨大障碍物挡住了左侧或者右侧的视野,以防视野进入盲区,一定要及时松油门轻踩踏板减速,因为你不知道旁边是否会有人或非机动车出现,速度过快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作为司机,一定不能掉以轻心,要切实加强驾驶技能的练习,同时更要遵规守法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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