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幼的孩子通常很难对空间,速度和距离作出准确的判断,不宜独自过马路,各位家长,当您出门在外时,一定要握紧孩子的手,否则,一瞬的分离,也许就是永别。
2018年11月18日15时45分许,深圳交警报警称在龙华区玉翠三街与玉翠三路交界处,发生一起轻型厢式货车与行人碰撞,导致行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1月18日15时45分许,何某高驾驶粤B牌轻型厢式货车沿玉翠三街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远豪宾馆门口路段人行横道处时,右侧车身与由东往西方向跑步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王某(1岁9个月)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王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该事故正进一步调查当中。
这起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却匆匆结束了一岁稚童的生命,实在是令人心痛,回顾案发一瞬我们应该看到,事故本可以避免。
何某高驾驶超载的货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另一方面,作为学龄前儿童的监护人或委托人,应当按规定带领儿童在道路上通行。
如果车辆在行驶中文明礼让,如果家长在外出时牵紧孩子,也许惨剧就不会发生。唤一声孩子,仿佛是世间最甜蜜的昵称,牵他的小手,握住的是内心最柔软深处,深圳交警希望各位家长们切记,安全要把握在自己手中,牵住孩子,牵住安全!
稚嫩的孩子不知道马路如虎口,他对世界充满好奇,对父母家人充满依赖,您的一个疏忽,意外就可能降临!请您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自己小孩的看管和教育,重视并保护孩子的安全,请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会孩子遵守交通规则
有意识地向孩子灌输安全知识,要教会孩子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要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交通规则,提醒孩子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更不要在汽车附近嬉戏打闹。
二、教会孩子躲避车辆
父母应告诉孩子不能在有车辆经过的区域逗留,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就是汽车在告诉你它要转弯了。
遇到要转弯的车辆,特别是大货车,不能靠他们太近,因为汽车转弯时,前轮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很可能后轮却不能通过,这时孩子及时躲开了车头,也很可能被车尾撞倒。
三、务必重视交通安全
让“文明礼让”根植于孩子的安全理念中,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如无信号灯控制,可采用“招招手”的文明手势,提醒司机停车让行,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切勿沉迷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
儿童交通事故的频发提醒我们,在心痛的同时也该进行反思,为了保护祖国的花朵,为了守护稚幼的生命,所有人都需要付诸努力,大手拉小手共创和谐交通环境。如果父母家人不对孩子们做好安全教育,任交通规则在他们的脑海中形成空缺,那么您的每一次带娃,可能都在将孩子“推入虎口”,深圳交警提醒各位家长,安全要把握在自己手中!看好孩子,不要让悲剧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