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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驾驶证处理违法?一颗“黑痣”就暴露了真相……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8-11-22        [ 内容纠错 ]

  11月13日夜间,盐田交警在大梅沙收费站开展夜间整治行动。这时一辆“闪亮”的粤L车驶来!随后,该粤L牌小车因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检查时发现该车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民警要求司机贺某出示相关证件,贺某表示身份证及驾驶证、行驶证都没有带,于是民警将车辆暂扣,并要求贺某前往大队接受处理。

  15号贺某前来办理取车事宜,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样样齐全!当交警接过贺某递过来的证件时,发现这证件上的照片与眼前的真人不像啊!而贺某坚称这就是自己!工作人员用人脸识别对此驾驶证进行核对,发现驾驶证与其本人不符。

(图:贺某本人与驾驶证照片的差别)

  深圳交警通过驾驶证上的信息在系统平台查询到此驾驶证登记的手机号码,拨打该手机号码联系到了此驾驶证上的人员,驾驶员在电话那头承认他就是驾驶证本人孙某。

  工作人员再次询问贺某,贺某表示他不是驾驶证本人,是其朋友孙某委托他过来取车。面对证据,贺某终于承认自己系用朋友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且本人无小车驾驶证,只有摩托车证,并已注销。

  随后,民警对贺某进行了相关处罚。因贺某涉嫌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给予贺某行政拘留三天,并处以1500元罚款。

  深圳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守法通行,请勿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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