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1日9时许,深圳交警巡逻至平湖街道熙璟城三号路段时发现,停靠在路边的一辆粤M号牌黑色小车内,驾驶员方某昏睡不醒。交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驾驶座上男子昏睡不醒、鼾声不断,仿佛沉浸在“美梦”中,然而透过敞开车窗向外飘散的酒气,让铁骑警觉:这可能又是一个“醉猫”。
经连续拍打车窗、大声呼喊后,方某终于醒来。在面对交警的询问时,浑身酒气的他却矢口否认自己喝过酒,又几次三番推阻现场酒精测试,大有“我不承认、不配合,交警能奈我何”的架势。因方某拒不配合检查,执勤民警只好将其强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190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的标准。
你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吗?没那么简单!在看到检测结果后,方某立马改口称其喝过酒但没有开车,只是在车内休息。经视频排查,1月11日7时至8时,粤M号牌黑色小车在辖区内存在行车轨迹,通过系统识别,驾驶人确为方某。
(图:部分视频监控截图)
监控显示,11日8时,方某驾驶粤M号牌黑色小车行驶至平湖街道熙璟城三号路路段后停车,下车活动约1分钟后返回车内,直到铁骑到达现场,未再下车。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液体容器,非现场饮酒。证据确凿、不容抵赖!目前,方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酒驾或多或少源于侥幸心理,案例中的方某也未能幸免,然而,再多的狡辩和抵赖,在确凿证据面前都是无力的,违法者受到法律严惩!这是必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全民共识,也是司机的底线,希望广大驾驶人谨记,不要因一时侥幸,驶向危险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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