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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上“鬼探头”!摩托车闯红灯遇上大货车,结果……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9-03-01        [ 内容纠错 ]

  2019年2月25日2时4分,孙某跃驾驶粤BFS05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VD74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观澜桂花路行驶至观澜街道桂花桥底红绿灯路口时,与由未某原驾驶(搭载:王某华)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未某原受伤、王某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9年2月27日12时许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人员救助与事故勘查。

  2019年2月25日1时许,孙某跃驾驶粤BFS05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拉空货柜)从深圳市蛇口港出来。于2时4分行至观澜观光路,右转进入辅道,由西往东行驶至观澜桂花路桂花桥红绿灯路口时,车身左侧与沿桂花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该路口由未某原驾驶(搭载:王某华)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车头发生碰撞。或许早几秒、晚几秒,意外就不会发生,可就在一瞬间,悲剧酿成,目前,该事故正进一步调查中。

  经查,事发时该路口路旁有路灯照明,交通信号灯也正常工作,是什么导致两个方向的行车相撞酿成惨剧。从另一个角度看,未某原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正常运转的路口时,其前方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然而,摩托车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而是保持快速通行,下一秒,迎面撞向右侧大车。

  没有任何车可以承受如此“庞然大物”的轻轻一压、一碾、一撞、一挤,更何况是“肉包铁”的摩托车呢?伤痛之余,我们更应该看到违反交通规则的又一次惨痛代价。每闯一次红灯,就仿佛在地狱门前走一回,那么多伤亡的教训历历在目,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是行人,为争这几秒,多少人付出余生。

  如果双方开车都能慢一点再慢一点,如果摩托车车上未曾载人亦或从未上路,如果交通信号灯指示被得以重视,如果骑行者能够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不是悲剧便不会发生。可惜,没有如果,深圳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们: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飞来横祸皆有因可循,无妄之灾并非不可挡,深圳交警提醒大家凡是出门在外,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出行习惯,才能避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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