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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撞3辆车,饮酒后14小时,他仍因醉驾进铁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 2019-05-31        [ 内容纠错 ]

  2019年5月14日16时37分许,深圳交警接报称,宝安区沙井上南大街某购物广场发生四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理,没想到本是处理车辆追尾事故,还“意外收获”一只“醉猫”。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事故时发现,涉事粤B****P号小型越野客车驾驶员郭某亮浑身酒气,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郭某亮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9mg/100ml。而当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时,郭某亮是这样回答的:没有喝酒,只是吃了槟榔。

  究竟是吃了槟榔还是喝了酒,咱们血检后就知道了。随后,民警将其带至附近医院抽血进行检验鉴定,血检值为102.53mg/100ml,已达危险驾驶的标准。吃了槟榔只会影响口腔酒精值,可不会影响血检值哦。

  据郭某亮供述,2019年5月13日19时30分许,郭某亮和公司工人在布吉大芬村工地吃饭喝酒,期间郭某亮喝了一杯白酒、一瓶劲酒,还有两瓶啤酒,22时许吃完饭后郭某亮就去附近工地办公室视察工作。2019年5月14日凌晨1时许,郭某亮又去布吉大芬村工地里吃宵夜喝酒,期间又喝了两瓶啤酒。随后,郭某亮在工地睡觉,睡至10时许,其驾驶粤B****P号牌机动车去罗湖笋岗某修车厂附近吃早餐,期间没有喝酒,之后郭某亮在维修厂又睡了一觉。直到15时30分左右,郭某亮驾驶粤B****P号牌机动车准备回沙井,其从罗湖笋岗走北环大道转107国道,到了沙井走南环路转东环路,行驶至沙井上南大街某购物广场时追尾了一辆粤S****9号牌面包车,方向盘失控后又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两辆小轿车。发生事故后,郭某亮下车查看并报了保险,在其等保险公司的时候,交警到达现场并将郭某亮查获。

  现如今,司机郭某亮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5月15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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